26岁的徐天逸是一个网络作家,不是白金,也不是大神,而是那种只能拿全勤保底的扑街写手。
他在c市租了一个房子,每天把自己关在房子里面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创作。
他有一个梦想,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够爆红,然后名利双收,再然后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已经三年了,电脑键盘上的字母都磨没了,他还是默默无闻。每个月赚的那点钱刚够交房租水电。
徐天逸认真分析过自己的作品不能火的原因:自己总是太过注重解剖人性,太过在意逻辑,太过苛求文笔。
他每写一个情节点,总要自问为什么,主角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符合主角性格吗?我设定的这个力量体系有没有漏洞?这个金手指是不是太变态了,后期收不收得拢?……
而事实上,在这个娱乐至上,甚至可以说娱乐至死的社会,根本没人会在乎这些。
网络小说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消遣而已,跟网络游戏没有区别。
读者在看书时,他们只在乎看得爽不爽,尽不尽兴,他们才不会管你有没有现实意义。
所以,大凡能够大火的网络小说,女频都是无脑玛丽苏,男频都是小白文,爽文。
徐天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便开始尝试改变,他忍着呕心强迫自己看了几本小白文,从中汲取营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他新开了一个坑,创作了一本玄幻小说,保证一章一爽点,三章一个小**,十章一个大**。
很快,人气上涨,渐渐地有了铁粉,有了第一个打赏的盟主。
徐天逸的心里简直比吃了蜜糖还甜,他没日没夜,废寝忘食地码字,为了不让粉丝失望,他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其他的时间不是在构思情节,就是敲键盘。
很快,点击量已经破百万,收藏订阅成倍增长。
徐天逸仿佛已经看到了辉煌的明天。
可是这几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问题。
刚开始是头发一撮一撮地脱落,头顶出现了几处秃癍。随即是厌食,呕心,浑身无力,嗜睡,打不起精神。
徐天逸怕断更,打算先码点存稿,然后去医院看看。
他一口气三天内写了五万字。
就在第五万字快要完成的这天晚上,徐天逸突然鼻腔喷血,呼吸急促,还没来得及呼救,便倒在了出租房里。
徐天逸就这样挂了,带着一个白金作家的梦想不甘地闭上了眼睛。
当他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穿越了,带着前世的记忆穿越了。
他所穿越的世界不是别处,正是自己那本小说中的世界。
这个世界叫做荒月大陆。
他所附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小说中的主角,名字同样叫做徐天逸。
他记起了当初自己的设定:主角徐天逸应该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出生在一个氏族大家之中,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简直是一个天之骄子……
可是事实却狠狠地打了他的脸,这个家伙只是一个十七岁还未成年的少年,青涩,懵懂。
出身也是极为低贱,根本不是什么氏族大家,反而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被人收养的孤儿,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知道。
“什么?开什么玩笑?为什么乱改老子剧本?”
可是这种事情该找谁说理去?徐天逸只好认命。
他决定认真当好这个主角。毕竟能够再世为人,总比做鬼好。
身体的原主人是一个部落的猎人,打猎技术相当高超的那种。
徐天逸搜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家伙的打猎技术简直可以用逆天来形容。
他觉得打猎这件事既新鲜有刺激,于是决定体验一下。
这不,穿越重生过来的第二天他就带着原主那张小弓,以及那只还未成年的小黑狗,一个人闯进了别云山脉。
才没走出多远,突然前方灌木丛内出现一阵细微的颤动。
身体本能地进入状态:脊背微弓,下身微蹲,左手持弓,右手伸入腰部箭囊,以极快的速度扣好了一支箭。
这一切动作完成得行云流水,根本不用思考。
“哇靠,原主这身体素质简直是帅呆了,点赞,为你打call。”
徐天逸抑制不住兴奋,缓缓地拉开弓弩,瞄准了动静发生的地方。
只见那灌木丛又是一颤,突然从下方窜出一只浑身艳红的狐狸来。
“嗖~”
早做好准备的徐天逸想都没想就射出了这一箭。
“噗~”
随着一声闷响,箭头没入赤狐身体之内。
那狐狸挣扎几下随即不动了。
“百步穿杨,就是这么帅。这种感觉真是让人热血沸腾啊。”
徐天逸一边自鸣得意,一边从树后走出,准备收拾自己的战利品。
当他看清整个猎物之时,他突然傻眼了。
原主的记忆告诉他,他闯祸了。
他射杀的根本不是什么猎物,而是部落中的贵族——野村饲养的低品灵兽——赤狐。
其实大家都清楚,这赤狐根本不是灵兽,可无奈,人家有一个牛逼哄哄的主人啊,在突波部落里面。野村说什么是灵兽,它就是灵兽,哪怕它本来是一块石头。
于是,自从这只赤狐“被”灵兽以后,部落里的所有人见了它都是绕着走,根本不敢伤它半根毫毛。
徐天逸倒好,直接给来了个透心凉。
其实这事情本来还有挽救的余地。
怪就怪徐天逸运气差,人要是运气差,喝凉水都会塞牙,放个屁都会砸脚后跟。他射杀赤狐的这个“高明”的过程正好被路过的另外一个部落成员看在了眼里。
这个家伙立马就向野村告状。
这下可倒好,野村知道心爱的灵兽被射杀,气得暴跳如雷,立即调动全部手下对徐天逸展开追杀,发誓要将他碎尸万段。
徐天逸的养父是一个老铁匠,知道自己的儿子闯下滔天大祸,也是爱莫能助,含泪与他分别,劝他赶快逃命,再也不要回来。
徐天逸一路狂奔,往别云山脉腹地跑去。
这一逃就是三天三夜。
别云山脉,位于荒月大陆的东北部,纵横万里,绵亘无穷。
这一座山可不是普通的山,乃是魔兽的乐土。山中魔兽横行,毒物肆虐,一般人贸然闯进山脉,绝对是有去无回。
尤其是山脉腹地,是各种魔兽最为集中的地方。
三天来,水米未进,徐天逸体力已经消耗殆尽,此刻的他,身体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要不是原主的身体素质极强,恐怕他早就支撑不下去了。
徐天逸蹒跚着迈动步子,用一根干树枝拄着地,回头看了一眼,密林中喊杀声再次响起。
他咬了咬牙,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一把大腿,摸到了一手鲜血,在那里插着一只折断了的箭头,血液汩汩而出,直痛得他面容扭曲。
“人说好奇害死猫,看来说得一点都没错,老子只是想尝试一下打猎到底是个啥滋味,没想到却把命搭了进来,真是背到家了。”
“汪汪汪……”猎犬小黑从背后的灌木中窜了出来,扑在徐天逸身前,伸出舌头欢快地舔着他草鞋里面外露的脚趾头。
“小黑,好家伙,你是怎么找来的?”徐天逸高兴地呼唤着猎犬,伸手抚摸着狗头,小猎犬用力蹭着主人的身体。
徐天逸像是见到了久违的亲人,开心得不得了。
他没有想到,在生死攸关的时候,反而是一条狗对他不离不弃,感觉真是讽刺。
“飕飕飕飕……”
数只利箭穿透空气,从徐天逸身边飞过,紧接着响起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小杂种,别跑,等我抓到你非把你的头拧下来不可!”
这声音叫嚣着逼近,声音的主人是一个长相粗犷,身材魁梧的大汉,他的身上裹着几块兽皮,大部分结实黝黑的肌肉裸露在空气中,在汗水浸润下泛出黝黑的紫芒,显得格外野性。
他就是赤狐的主人野村。
徐天逸看着野村身上那宛如拳王泰森般的肌肉,不由得暗暗咋舌。
受野村之命前来追杀的还有将近二十个好手,这些人都是从部落里精心挑选的精壮青年,绝大部分都是狩猎队的成员,从小便在丛林里面摸爬滚打,经验老道,射术一流。
他们更带来了十多条猎犬,每一条均经过精心调教,凶悍异常。
可是就是这样一支队伍,花了三天,仍旧没能追上一个十七岁的小子,这让野村感觉受了奇耻大辱,极度的愤怒快把他逼得失去了理智。
野村看着远处的徐天逸,双眼通红,似乎要喷出血来,他见刚才发出的箭簇并未射中,气的嗷嗷大叫,加快脚步,在树林里穿行如风,追了上去。
野村倒拖着一张笨重的大弓,从背后的箭囊里又抽出一只羽箭,一边狂奔一边弯弓搭箭,飕飕飕连着射出三箭,羽箭爆出刺耳的破空声,第一支眼看就要射中徐天逸,没想到突然徐天逸跑出了一条“之”字形路线,又射了个空。
第二支也是同样命运,眼看就要射中,被徐天逸就地一滚避开。
最后一只眼看就要射中徐天逸的后心,突然黑影一闪,箭头轨迹偏移,被扑了出去,正是紧跟着徐天逸的黑色猎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