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读初中的时候,我曾经喜欢过这样一个男生。
他特别喜欢笑。好像这世间所有不开心的事到了他跟前,瞬间就可以转化为开心的事。
然而,有段时间,我让他特别难过。
后来,他有了女朋友。
再后来,他订了婚。
我在得知他订婚的一个晚上喝的很醉。喝完白酒又该喝了红酒、喝完红酒又换成了黄酒。
那种几样酒参杂在一起的涩涩味道、直接刺激着我脆弱的胃。
我在洗手间吐了一遍又一遍、最后难受的瘫在马桶上想给他打个电话。
其实没什么、我就是突然想听听他的声音了。
我就是想问问他,我曾经的白衣少年啊,为什么没有了我你还可以这么幸福?
可是我翻了半天的联系人通讯才想起、我的上一个手机在一次坐公交车时丢了。
连同丢的、还有他的号码。
在此之后,我每认识一个男生,我都会跟对方说说他。
我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犯了个很严重的错误。
我一直以为,不管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我爱的那个人会一直站在原地等我。
我不来,他就不会走。
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不仅走了,还用如此决裂的方式告诉我,他再也不会回头了。
有的男生会很感兴趣的继续追问,那然后呢?你打算怎么办?在他结婚的时候抢婚?
我连摇手,说了三个不,不,不。
我很怂。我没有那么大的胆。
末了,我又加了句,其实,我早已经不喜欢他了。
真的。不喜欢了。
对方问,那你为什么总是不开心的样子?
我想了一下,回:因为我怕自己再也不会那么认真的去爱一个人了。
怕再也不能如少年时一颗真心全盘托出。
怕再也做不到蒙上双眼,哪怕万箭穿心也要相信一个人。
2015年1月份。他结婚。我还是去了。
身份是,初中同学。
有人打来电话恶意的问我,怎么样,看到他结婚的对象不是你,有没有很难过很伤心?
我说,没有。不管你信不信。这个人在我心里已是平常,已掀不起任何波澜。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这段恋情确实充满了怨恨与困惑。
以前读书时候那些回忆是根植到心里的幸福,后来分开后,却成了日夜折磨的刺。
我甚至开始怀疑爱情,屏蔽感情的流露,斩断所有相恋的可能性。
其实我知道。我真的不是一个聪明的人,所以这些年我一直只会用最笨的方式去爱人。
很重,很钝,很用力,这大概就是别人形容我的,所谓的真诚。
不是真诚,是笨,是不知如何是好,是因爱故生怖。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是我过去挂了两年的个人签名。
“曾经我也相信爱情。我也固执的以为会有天长地久。可是当我发现我错了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已经陷得太深太深。”
我的个人说明更是四年没有换。
我对爱情总是怀着很虔诚很虔诚的态度。
我总是虔诚的相信,就算这个不要脸的世界在我的胸口捅了一刀又一刀。
有个人只要轻轻一抹,我的伤就好了。
有他,即使我百病丛生也会自愈。
不久前,我终于试着将个人签名换了。
取自夏七夕的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我是猫猫吉祥,在等我的猫猫如意。”
我的个人头像还是我最爱的女作家独木舟。
在她所有的照片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张:她穿着白色婚纱仰望天空的孤独模样。
她今年29岁。没有结婚。没有男朋友。
她曾说过,在感情方面,我一直是个反面教材。我给不了你们很好的建议。
但是我一直相信一句话:一个萝卜一个坑。
所以这往返的四五年里,当我从二十岁恍恍惚惚长成二十四岁的模样。
我一直不放弃的在找我的坑。适合存放我这颗萝卜的坑。
他能让我我像十七岁时一样内心炙热,想向所有旧爱感谢当年的不娶之恩。
最重要的是,我会待他如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