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自随一个人来到了党项旧都银川,此地号称塞上江南,但此时放眼望去,整个城市还沉浸在冬日的萧瑟中,但是她终于找到苍鹰盘旋的所在之处。
她来到城下古旧的门洞前,掏出鹰骨笛吹了起来。
过了良久良久,天都完全黑了,才有一个肤色黝黑的少年出现在她身旁,他冷冷的看着她说:“你做了那种事,居然还敢来找我。”
谢自随轻蔑的看着他的蓝眼珠,认出他是公孙深凉,挑衅的笑道:“谁让你那么担心某人被大魔王吃掉呢?既然说了要娶我,还拿我未出生的弟弟要挟我,我自然要乖乖从命啊!我尊贵的未婚夫!”
那少年愤怒的揪住她的衣领说:“你别不识好歹!在魔王的牢狱里的可是你老子!要不是看在你爸的份上,我才懒得理你呢!”他厌恶的将她推到在地,夺走她手上的鹰骨笛。走时无奈对她撇下一句话。
“跟我走!”
三天后,她和公孙深凉已经到达玉门关外,她封印初开,就被逼着用妖术日行千里,整整三天都在苦苦奔波,公孙深凉变做青鹰高高飞翔,他带了很多行李,甚至还有一桶红酒,他把行李变小成弹丸大小,捆在鹰爪上飞的极快,时常飞下催促谢自随快些,她快累疯了。
翻越了两个沙漠后,他终于良心发现,弄来头骆驼,不再强迫她用法术赶路,她终于可以像人类一样骑着骆驼走了。
她从骆驼上摔下n次后,死都不肯骑骆驼了。他威胁她爬到骆驼身上去,说要是耽误了行程,就要饿死在沙漠里。
白天阳光如铁浆一样要把她晒化了,夜里寒风吹来如千刀万剐,冻得骨头都会疼。一天后,她终于学会了骑骆驼,而且不停用百兽语嘱咐骆驼大哥跑稳点,不要把她摔下去,百兽语反而练得比骑骆驼好了很多。
到了楼兰沙漠,他找到一处胡杨林,他仁慈的升起篝火,恩准她休息。
他看着她累的奄奄一息的样子,目光终于变得柔软起来,问她“你那天为什么要让我看到你做那种事,你就那么讨厌我吗?”
她才意识到自己和李昊逞过夜的事,居然被公孙深凉知道了。不禁脸上一红。
谢自随因他开恩放她休息,对他还是很客气的,她反问:“你又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谈不上喜欢,但也不讨厌,起初一直把你当小妹妹,后来有天你封印开了,被孔雀知道了,你爸爸说让我保护你,要让你嫁给我。我就勉为其难的接收了,但是没有想到,你不喜欢天上飞的,喜欢土里爬的。”
她听了格外不爽,忿忿道:“什么土里爬的,他可是秦岭黑龙啊,法术很高的,你要是跟他打架,未必能占便宜。”
“他那么厉害,干嘛不敢陪你一起来啊?”
“他来有用吗?我真想不到爹爹怎么会惹到孔雀魔王。”
公孙深良盯着她修长的眉毛和精致的眼睛,若有所思的说:“我猜因为你妈妈的缘故。”
“什么意思?你见过我妈妈?”
“我才大你两岁,就算见过也记不清了,我听你爸爸说起过她?说她很像珠曼丽!”
“珠曼丽?天方夜谭中的那个女奴?”
公孙深凉哈哈大笑说:“女奴?孔雀魔王会爱上一个女奴,真是笑话。也难怪,你要是见过珠曼丽的样子,你一定会认为她是女神。也难怪,你没有去过不死城。”
谢自随惊讶的说:“不死城?真有这个地方?我听说这个城市已经被毁灭了,或者就像上昆仑一样,只存在传说中,根本就不存在凡间。还有传说那里是饿鬼之城。去过那里的人类没有一个活着能回来。”
公孙深凉不屑的撇嘴说:“去过的人没有一个活着回来?那么不死城是怎样被人知道的?孔雀魔曾经也是一个人类,虽然暴戾,却也不会无意义的杀戮。哦,忘了告诉你,你爸爸让你见孔雀王之前,把妖气全都封起来,最好和凡人差不多。要能化妆成珠曼丽的样子就更好了。你看我衣服都给你搞来了。”
她心里一动,问“难道我爸封印我的法术和妖气,就是因为怕孔雀找我的麻烦?”
“大概是这个样子。”
“大概?我真想不通我有什么特别的,青鸟的传说也不过是汉人中流传的,孔雀这个异族魔鬼居然也相信!他不缺金银财宝也活了几千年了,他图个什么啊?”
公孙深凉笑笑,趁着谢自随不备,电光火石般迅速的在他周身几大要穴中点去。谢自随还没反应过来,瞬间就被封印的剧痛刺激的脸色发白,闷声倒下。
当她醒过来时,依然觉得浑身无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她又摸了摸眼角,担心那个丑陋的痦子再次出现,还好,现在她的皮肤一如封印开解后那样光滑。但是妖气没了,她没有抵御寒夜的妖气,顿时冻的要命,连忙裹紧披肩,气愤的瞪着公孙深凉。
公孙深凉笑着说:“很疼吗?别怪我啊,你老爸让我这么做的。虽然我也不是很清楚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好了,我给你讲珠曼丽和孔雀魔王的故事,你注意力一分散,身上就没这么疼了。”
公孙深凉看着天空珠宝一样的星星和圆月,给她讲述关于楼兰女妖珠曼丽的传说。
戈壁魔王孔雀和楼兰女神珠曼丽是夫妻,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他们分手了。分手后,孔雀魔王掌管所有沙漠,女神珠曼丽拥有绿洲。
珠曼丽的真身是青鸟妖,她走过的地方,就有泉水涌出,瓜果飘香,戈壁就会变成绿洲。孔雀魔发现,自己一觉醒来,属于自己的地盘就少了很多,他不满自己的领地就这样被蚕食,就打算找珠曼丽算账。
珠曼丽为了逃避他的追杀,转世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类女孩珀丽黛,她在楼兰的葡萄园里酿红酒,当时青鸟的力量在她体内还没有觉醒,孔雀魔还是从茫茫人海之中就发现了她。
当时的珀丽黛,有着和珠曼丽一样的大眼睛,一样玲珑浮凸的身段,她看见孔雀化成的异族男子,不知道为什么就唱起了情歌,珀丽黛的歌线如丝绸一样柔美炫丽。让孔雀魔忍不住和她合唱起来。
而此时,距珠曼丽和孔雀魔王分别快有一百年了。
他们重逢后,珀丽黛立刻被孔雀那动人的歌词和次曾相识的目光吸引了,给他的杯子斟满了美酒,那香醇的气息,就像往日珠曼丽的呼吸一样馨香魅惑。孔雀只饮了一小口,就醉倒了。
于是孔雀魔没有向珀丽黛发难,他买下了珀丽黛的整个葡萄园,并雇佣她做酿酒师。
就这样,他们以人类的身份破镜重圆,再次结为夫妻。在珀丽黛体内的青鸟神力没有苏醒之前,孔雀就将她永久的变成一个人类女子。
珀丽黛就这样第二次做孔雀魔的妻子,直到寿尽人亡,逝世时保持着盛年的姿态,不但没有一丝老态,尸体还千年不腐。
孔雀将珀丽黛酿造的美酒融入自己的法力,每年春天的满月,魔王会用这些美酒唤醒珀丽黛体,尸体就会复活。
那夜楼兰重新开满花朵,珀丽黛和孔雀再次唱起昔日的旧情歌,接着共度春宵。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葡萄酒中的法术就会失效,珀丽黛又会变成冰冷的尸体。
因为珀丽黛每一年只能复活一次,于是湖泊干涸,绿洲消失。整个城市再次被风沙吞没,回归为孔雀魔的属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