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东京人一个火热的冬天!
这是自助火锅城宣传小册子上最闪亮的一句话。
自助火锅城还可以外卖哦!
自助火锅城在开始装修的同时,人员的招聘及培训也在同一时间有序地进行,还有统一规范的着装:厨师着纯白色、戴纯白色帽子(就如现代);帮厨着纯蓝色、戴纯蓝色帽子(犹如纯净的天空);负责服务的都是十三四五的少女,着淡蓝色襦裙,外罩粉红色背子;外卖小哥在没有外卖相送时,兼做跑堂小哥,也如少女般年纪,着月白色,为其增添一份飘逸的色彩,如同天使般穿越于东京的大街小巷------所有的衣服都是特别设计,其余都遵照传统,只是袖口一应窄小紧凑,方便操作。
今天是开业第一日,外卖小哥还没有什么外卖业务,都充作跑堂的。新的酒楼开张,自然得有新气象,早餐的丰盛、服务小姐的姿态与姿色都是一大亮点。还有那铿锵有力的说书先生,一件直裰长袍、一把附庸风雅的折扇、一小块惊堂木、一张书桌,便构成一幅完整的说唱画风。
说书设定在巳时初开始(也就是上午九点)。
所有人员的配备与招募都是曹时一手操办,着实让他忙了一阵,用曹蛮的话说——曹时整个人都好像轻了几斤!不像他,在禁军中领着一份差事,一天到晚似乎没什么事儿,特别清闲。
曹时原来就不羡慕他,现在就更不用说了。
辰时中,一楼的大厅坐满了人,小市民、穿着常服的各级官员等。负责服务的靓丽少女们穿行其间,脸上始终挂着一抹微笑。
微笑,是最为得体的笑容,让人觉得温馨、柔和!
食客们各自点上一份早餐,慢慢品评。新的酒楼开张,是否能打开东京人的味蕾,就看今日了。
“子膽,呵呵---东坡卤肉!老实交代,这座火锅城是不是有你的一份子?”
章惇吃着松软爽口的肉包子,喝着大骨头熬的海带汤,海带也只是点缀,一大碗汤里,也就游着那么几条丝带。自从在苏轼家喝了大骨头汤,也成了章惇家饭桌上的每日必备。卖猪肉的屠户最有体会,原来连狗也嫌弃的大猪骨头,如今也成了抢手货,猪肉也连带着较前卖得更快了,一点儿也不愁销。
同行之间也不仇视了,私底下聊起,也是商量着怎么满足整个东京的猪肉供应。而且,是什么风向带动了他们的生意?追根寻源,似乎与作猪肉诗的苏轼有关,因而苏轼本人也被他们当作猪神般,在心底默默供养起来。
此时的苏轼打着打哈哈,与章惇、司马光、范镇等人同坐一桌。他喜欢吃肉,每餐都想吃。可是早上这一顿,自从被苏重拦着,不让他吃那么荤腥的肉食后,他只能改吃肉包子,聊以!因而他与章惇的早餐如出一辙,大骨头汤配肉包子。
“子厚啊!你让我交代什么?我说有,你信吗?我说没有,你信吗?”
“你们听听,现在的苏子膽越来越滑头了!不仅滑头,而且感觉和他说话越来越累。”
“子膽,谨言慎行自是应该,可当着我和范公的面,你不能太过,好歹我们算得上涨你一辈了。”
司马光不疾不徐地吃着他那份早餐,一大杯热豆浆、一个茶叶蛋、一个大馒头、一根油条,用他的话说,是即营养,又实在,还丰盛。他是一个习惯按部就班的人:“今后每天都照这样子给送一份。”
“是!”
服务小女生服务质量一流,粲然一笑,媚态尽显,却没有媚骨。
“我们要打造健康积极的餐饮业,什么人不风流忹少年、什么名士风流、什么狎妓之举便能显示仕子的风韵,那都是扯淡,都是因为骨子里面有流氓习气,而为自己打上的风雅标签。”
这是苏重说的。
当然,这样的话,他也只能针对性地对着发过毒誓的曹时说。曹时当时听得一愣一愣的,如果心脏不好,可能一下就头先着地,栽倒了。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三岁的孩子,神态、表情、言语都可以丰富,但不能在这方面加以品评。,听起来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高!师傅,徒弟一切行动听师傅指挥。”
曹时还能说什么?他能把师傅当成一个屁大点的孩子吗?当然不能,跟着师傅能发达、能风光,这是他脑中即时出现的念头。
曹时曾经玩在一起的哥们儿今日也来捧场了。因为要来捧场,很难得地在这样的大冬天,每天好吃好喝好玩好睡的纨绔们起了一个大早床。
“曹兄,你真是不一样了!”
杨士瀚坐在椅子上,痛快地吃完一大碗汤面,砸吧了一下,郑重地一抱拳,“曹兄,你给自己找到事情做了,虽说你做的这些事儿不对我的胃口,但也比为弟强,一天到晚混吃等死,闲的发慌,东京的妓馆也玩遍了,没什么意思,女人嘛!把灯一熄,都他妈一个样----麻烦曹兄也给为弟指条明路,人嘛,谁不图活出一个人样来?”
说到后来,气势上明显弱下来。
“这---要不哪天把我那师傅引荐给你,就我师傅那胸藏万壑之势,肯定能为杨弟找到一条更好的出路。曹兄我没有那么大的志向,再者也没有杨弟那样的本事,我已经想好了,就沿着这条挣钱的道路走下去。”
“想不到曹兄还认了师傅!”
“这可是不传之密,就是在我们曹家,也只有我爷爷、我父亲、我大哥知道,我也是看杨弟说的真诚,才把有师傅的事情吐露出来,你可别往外面乱传。”
曹时说话的音量压的越来越低。
“这---曹兄,你看这场合,得多少人啊!你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喂!你们怎么说起悄悄话来了,有意思吗?”
潘撸在三人中,最是年幼,年方十七,不过也是有家室的人了。
“没意思!没意思你可以不来啊!”
曹时和他混得久了,最是了解他的性子,若是顺着他解说一番,以他胡搅蛮缠的个性,肯定会没玩没了,倒不如拿话噎住他,让他无话可说——反正是多年的兄弟了,谁不知道谁啊!
潘撸着实被噎住了,一时之间不知拿什么话回敬,额角一抬,“咦,那不是楚行首吗?”
他们三可没少捧楚行首的场,可人家喜欢读书人,还是懂得琴棋书画的那种,一般的都不放在眼里。而他们三,都是武家后人,自是归咎于粗鄙之类,更是连她的边角都挨不上。那次在相国寺,他们伙在人堆里,倒是见识了一番楚行首的姿态、才情与风情,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地感慨过:“什么份数第一的行首,还不就是那样!只不过比寻常女子的臀部挺翘了一些罢了!”
俩人听他一叫唤,注意力马上发生了改变。还别说,曹时多日来告别了花街柳巷,内心里时常有一股躁动的情绪在骨子里发酵,倘若不是一股精气神在那里凝聚着,这种最原始的欲望就要喷薄而出了,家养的女人是无法满足这种渴望的。
楚月尹一现身,当真是满堂生辉啊!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深深吸引,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她,究竟是为谁而来?
一个风月女子抛头露面来这里当真是因为一顿早点而来的?
这话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
女人似水,楚月尹便有如水一般的柔情,她自问洁身自好,虽混迹于风月之地,但尚能出淤泥而不染。是以一举手、一投足都表现出端庄与大气,要不是她的名气,不认识她的人,还会以为是哪家的大家女子。
楚月尹是来捧场的,具体捧谁的场,只见她此时莲步轻移,行至谁面前,微微一欠身便知道了。
“苏学士,当年奴家与学士一别,转眼便是数载,细想当年奴家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子,却因学士允许奴家传唱您的登封之作《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而有了如今的名气,奴家虽仍登不得大雅之堂,但也能因此保住自身,可以稍稍任性而为,为了表示感谢,今日想在此献唱此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