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琪,不,现在应该叫沈青叶了。
沈青叶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这一切。
她的思绪其实还有些混乱,总是低头打量自己的身体。瘦弱的躯体,发黄的皮肤,干巴巴鸡爪一样的双手,当然还有那虽然已经浆洗干净,却依旧透露出寒酸与破旧的衣衫。
眼前没镜子,但她心里却清晰地浮现出一个小女孩的脸:五官秀美,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得脸颊凹陷,神情畏缩却惹人怜爱,一副小可怜儿样。
那是沈青叶的脸,是她现在的脸。
“各位老爷太太看看啊!”妇人又大喊了一声,一把拉住了沈青叶,拨开她的头发,让她的脸完完整整暴露在众人面前,“看看,叶儿长得跟宣少爷一模一样啊!”
十来岁的小女孩,虽还未完全长开,但也已依稀可以看出长大后的样子。而这张暴露在众人面前的脸,那眉,那眼,那鼻梁,那嘴唇……周围的民众立即喧嚷起来。
“真像啊!宣少爷要是女的,估计也就长这样!”
“我见过宣少爷,真跟这小姑娘长得一模一样!”
“看来真的是宣少爷的种了,嘻嘻,宣少爷可真是风流人儿……”
……
“你胡吣些什么!”管家沈全福急得满头汗,却也偷偷瞅了一眼那小姑娘,瞅清楚后,却又恨不得自己压根没瞅。
任他如何否认,那张脸简直就是铁证。宣少爷四个儿女,却没一个能像这小姑娘似的,简直把宣少爷像了个十成十!
可是,再像又怎样?难道要承认这孩子是宣少爷的种?男人风流不是大事儿,可风流到在外面弄出孩子,还让孩子跟孩子他娘闹上门来——伯府的脸都给丢尽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厌恶地又看了那孩子一眼——这孩子,根本就不应该出生!
沈青叶抬头,恰好对上沈管家的目光。、
她的身子不自觉颤抖了一下。
一是因为妇人突然用力地将她往前拉扯,尖利的指甲几乎将她的皮肤划破;二来,则是因为沈管家的目光。
厌恶、不屑,像在看一滩路边的烂泥,本来看都不会看一眼的烂泥,偏偏,那烂泥沾上了他的脚……
沈青叶很熟悉沈全福,却不熟悉用着这样的目光看着她的沈全福。
沈全福的目光从沈青叶身上移走,虽然心里发虚,却依旧挺起胸膛,对那妇人道:“是与不是,还得禀报了主子们才知道,可不是凭你一张嘴随便说的!”
说罢,便让小厮去府里禀报,又让母女俩进茶房等候。
宣少爷的侍妾通房不少,前前后后的加起来,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他确实不知道这妇人是不是大少爷的侍妾。可是,既然她敢这么说,应该不至于扯谎吧?毕竟这样的谎很容易被戳破。
原本他也以为这妇人是少爷在外头的风流债,所以他才震怒,想要让妇人先进了门再说,就算丢丑也是在自个儿院子里丢。但是,如果她原本是少爷的侍妾,那这事儿……可就不一样了。
见沈全福没有制止的意思,妇人心下便了然了,她又抹着泪哭诉起来。
“我当时年轻,才十六岁,哪里知道些什么,少爷把我给了人,我也就只能跟着,那客人要了我就去岭南上任了,我连包袱都没放下,就上了车跟着去岭南。谁知一上车就又晕又吐地厉害,我还当是自己身子不争气,怕客人知晓了嫌我晦气把我扔下,只得竭力隐瞒,直到肚子大起来,我才知道竟然怀了少爷的孩子!”
“那后来呢?那客人发现了是什么反应?”周围又有人问道。
“那位客人也是好心,得知真相后不仅没责难我,还说要派人送我回伯府,可那时已经离京城太远了,大夫说我身子受不了长途颠簸,还不如先去岭南,安顿下生了孩子再回京城,于是我只好先随那客人去岭南。”妇人又抹着泪道,“可是我生下叶儿后身子一直不好,就一直拖了下去,正想求那客人给京城去信说这事儿,那客人竟然遭了难!”
这话立刻又勾起众人的好奇心:“遭难?遭什么难?那客人不是去岭南当官儿的么?怎么会遭难?”
妇人哭了起来,是真真切切地哭,“你们不知道,岭南那地儿穷山恶水,无法无天啊!刁民冲进府衙,把孙大人一家都杀了啊!”
这次却有个人站出来,问道,“你说的可是五年前的广州知府孙义庆灭门案?”
妇人忙点头。
人群再次哗然。
在场的虽多是平民,但却有不少跟官家沾关系的,比如那问话的男人,就是一个吏部的小书吏,妇人一点头,便有人向他询问,他也得意洋洋地开始炫耀自己的听闻。
灭门案并不常见,再说又是个知府,因此即便是吏部最底层的书吏,也略略知道一些。
不过,眼前要紧的不是灭门案,而是灭门案证明了妇人的话是真的。
但是,“不是灭门么?怎么唯独你逃了出来?”就有人问道。
那妇人哭着,“孙大人高风亮节,虽然看上了我,但却从没碰过我,说我既怀了宣少爷的孩子,那就是宣少爷的人,以后终归还是要回去的,他不能污了我清白。是以一到广州,孙大人便将我安排在城里的一处宅院,又请人照看我,只等我养好了病,青叶也大一些时再送回京城,哪里知道……”她又痛哭起来,“孙大人是我们娘俩儿的恩人啊!”
人群又嘈杂起来。
这么说来,那女孩就不是私生女,反倒是正经的伯府血脉,而且那妇人既不曾委身孙义庆,那就还是宣少爷的侍妾,回伯府自然是理所应当的事儿。
况且,这其中又牵扯到一位高风亮节却惨遭灭门的孙大人。
原本以为是伯府的丑闻,这样看来,若伯府能重新接纳妇人,反倒会成为一桩韵事也说不定啊……
人们纷纷议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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