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就不会痛,
牵手才痛得够。
为何不放手,
因为不嫌痛。
今天是礼拜一,起床、吃早点、挤公交、上课,与以往一样的过程,却产生了不同的心情,因为晨暮。
哦,差点忘了说:本来呢,按道理来说,我和晨暮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出生的,上的年级也就是一样的。但由于这小在娘胎里抢了我多营养,成绩是好得不得了,不是第一就是前,所以呢,校特别办了一个班级,提前给他上掉了下一年级的书。这样,既不影响他习,又能让他快速升。再换个通俗的说法吧,没错!这小就是跳级了!而且还是两级!
所以,晨暮现在高。高减二,我也就是高一啦!
人家都说高的时间紧的连拉屎的时间都没有,晨暮却完全颠覆了这一说法。那小,还整天打游戏打发时间!
上午倒是没什么值得重点说的事件,直到中午吃好饭午休时。我的桌上莫名其妙出现了一封情书。没错,就是情书!
我连忙拆开了价值不菲的外包装,细细读了起来:
亲爱的晨曦:
初闻你笑!
离第一次见你时,已经隔了3天6小时了(在我写时是3天六小时45分23秒)
记得第一次见你,那时,你正在用猫粮喂流浪的小猫。那种满足与善良的神情是我这辈第一次见。但那种温柔,却怎么也忘不掉了。我知道有些唐突,你也知道唐突啊!】但回去之后,我却怎么也忘不了那时的情景。就好像整个吞没在我身体里,成了我的一部分。我希望能与你进一步接触。但在之前,希望你能看完这封情书:
我出生时就被父母遗弃,后来好不容易有了养父母。他们却因为工作时常不在我身边。我仍然是孤独的。每天就只能望着窗户发呆,直到偶然进了这座校,偶然见到了你,我第一次有了被温暖吞噬的激动,我不奢求你能一下接受我,但毕竟日久生情。还有,我是第一次写情书,我知道写得不好,希望你谅解。
明天午休,我在校的后花园等你。
——高二班李沐弦
看完情书,我倒没什么感触,只是有点同情罢了。细细回想起来,李沐弦好像是和晨暮被统称为校草的人物。虽然挺有名,但我却没见过他一面,对他的印象可称之为空白。
匆匆将七零八乱的纸折好,塞进了书包。便也没去理它。
晚上回到家,便被晨暮捧起来亲了个够。天真的老还直夸我们俩兄妹感情好得跟什么似的。
回到家才发现,我的好亲戚来了就是传说中那亲戚,美女们知道的吧】在厕所里找了半天,也没翻到好亲戚的好朋友】,把我急得满头是汗。书包!对,书包里还有校里用的。我忙喊晨暮:“哥!帮我拿几张ymj!”咳咳,在此申明,由于习惯了,所以我和晨暮都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但在旁人看来也许有些不好意思,原谅我的小任性吧!】
喊了半天,也没见晨暮拿来,奇怪,按道理不可能没听见啊!不就在书包里找个ymj么!书包。。坏了!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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