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眼床头的闹钟:刚过四点。我揉了揉有些疼的额角终于决定不再勉强自己睡下,打开房门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牛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总喜欢用牛奶来代替寡淡无味的水,浓稠的液体进入胃中,一种满足感遍布全身。
坐在梳妆镜前看着自己因为日复一日高强度的工作而有些苍白的脸,竟然突然生出一种无力感,甚至说是一种厌恶:从高中起就决定的未来,看似一步步完成地很好,却在今天注定彻底偏离了初衷。摸了摸自己左耳上的耳洞:今天,让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你面前骄傲地走过。
刚过六点,以北北为首的伴娘团就涌入房间,看见洗漱完毕坐在梳妆镜前的我不是没有惊讶的。我没有错过北北脸上那一闪而逝的忧愁:是呀,自己哥哥的新娘在婚礼当天还在为了另一个男人而失眠到天亮,偏偏又是自己从大学一路陪伴的闺蜜,更是知晓她所有的过去。
我对北北招了招手,她立马眉开眼笑地凑过来:“小白小白,你看我再过一会儿就该叫你嫂子了,要不要先给我个红包呀!”有的时候不得不佩服北北,明明很担心,在我和思南之间左右为难,却又不让人察觉。我不自觉地有些心疼:“放心,以后嫂子肯定不欺负你,红包待会儿找你哥要去!”
可能是我的轻松感染了她,我看到北北明显地舒了一口气:这傻丫头难不成在害怕我会在婚礼前夕悔婚?我顾白芷,决定的事情就不会再改变,之前的十年是这样,以后也不会有变化。
因为省去了叫醒我这道工序,上妆换婚纱很快地进行着,我一直没有再说话,只是安静地任她们摆弄,直到北北拍拍我的肩膀告诉我完工了。
起身走到窗边的落地镜前,我第一次仔细地看镜中的女子:修长有致的身材,白皙精致的面孔,配上一袭贴合曲线的纯白婚纱。难怪人总说结婚那天是每个女人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刻,只可惜,我的美丽,在他眼中可能无关痛痒了。我向着镜中的自己自嘲地笑笑。
思南是土生土长的s市人,整个家族扎根于这个城市,而且之前拜访他的父母的时候已经有所感受,所以当我看到楼下迎亲的车队时,并没有太多的惊讶,反而是除了北北以外的我的几个伴娘很是吃惊。
即使关于那个他的十年记忆对我的影响太过深刻,我看着眼前微笑着向我伸出手的男子,依旧无法吝啬我的赞叹:平心而论,思南站在人群中绝对会是那个最夺目的存在,即使是那个他,也不会胜过毫分。我勉力定了定心神,将手放在了思南的手上,对他温婉一笑。
在我的要求下,我们的婚礼并没有宴请太多的宾客,即使我的未来公公和老公是在这个城市里举足轻重的存在,思南也尊重我的意愿,只向一些必要的人发了请柬。因为我工作忙碌的原因,我这边的朋友都是由思北来拟定请柬的名单,八年的朝夕相伴,北北早已认识我身边的所有人。当然,除了一个人,那是我一笔一笔亲手写下的请柬。
我和思南携手站在台上,应付着司仪层出不穷的花样,还好有思南的维护,连婚礼上司空见惯的新郎新娘亲吻也被打太极般地糊弄了过去。我侧头看了看即使被主持人刁难着也依旧带着儒雅笑容的思南:如果不是之前的十年太刻骨铭心,或许,早就应该忘掉过去爱上这个优秀的男人了吧。似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思南也侧过头宠溺地对我笑了一下,让我的愧疚更甚。
换了套礼服,我挽着思南脸上带着笑容去挨桌地敬酒。许是早就料到今天的宾客不会轻易放过我俩,伴娘和伴娘团早早就准备好了掺假的“酒”。饶是这样,也仍有些重要的宾客糊弄不来,几桌下来,我和思南俱喝了不少的酒,但好在虽然平时因为在医院工作的原因我极少喝酒,但也并不是不胜酒力,到了那一桌,我依旧还是清醒的。后来,我确信,思南也是。
他今天并没有和平常有什么不同,不会让我眼前一亮觉得丰神俊朗,也依旧是记忆中那么独特的存在———陈墨,我苦苦追寻了十年的那个人。陈默甚至没有主动向我们走来,即使我俩相识十年,但我却仿佛松了一口气,生怕他会质问我:不是说了会一直等着我吗?我怕那成为我回头的理由,对啊,一附院女强人顾白芷也会怕的,他就是我的软肋。
最后,陈默终究站起来:“来,白芷,算起来我俩认识八年了,我一直拿你当做妹妹,看到你幸福地嫁人,我祝福你!”说罢,没等我和思南有所回应,他便一口喝掉杯中的酒。我愣愣地看着他,一时竟不知如何言语:你的八年,我的十年,一句兄妹算是彻底画上了句号,够决绝。最终,还是思南打破了这尴尬的沉默,我听得他在我耳边对陈默说道:”谢谢你这么多年对白芷的照顾,我绝对不会辜负她的。“说罢,思南搂了搂我的肩,我也反应过来回以一笑。
相当完美的婚礼,除去陈默所带来的这段小插曲,当然,也许只有当事人的我、陈默、思南、思北才懂得个中况味。
我终于,成为了思南的妻,如我所愿,也如他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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