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整叮当闹钟会响起,然后就会有个人准时从自己的床上披头散发的爬到地板上,路过客厅,路过杂志堆,路过骨头的窝,头也不抬的从床头柜上拿起叮当关了,随后撇掉,在屡着原路爬回床上接着睡。
这个叮当是我买的第十七个闹钟,为了能让它的寿命更长些我用塑料袋包的严严实实的,但据我推测它也活不过下个月底,有时候它会去泡泡的缸里洗个澡,或是到垃圾桶里睡个觉。
叮当第二次响起是早上七点半,这时会有两个披头散发的人从房间冲出,而后嘴里会大喊着。
“小牧,我的袜子,我的胸衣那……。”
“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叮当第三次响起是早上七点四十,这时会有一个短发的人从房间走出,而后不慌不忙的洗漱,再找到原摆在自己床头柜上的叮当,把骨头的早餐准备好,把泡泡的家搬到窗前。
八点整
三个人准时出门,这就是我每天早上的生活,乱中有序,热热闹闹。
撇掉我闹钟的人是梁牧,早上大喊的是唐沫,不慌不忙的那个就是我。
我认为长头发是影响睡眠的第一大因素,我却喜欢给她们梳头,但这也成了小牧威胁我的把柄,她说我有恋物癖,就一头发让她说的我跟精神病似得。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但是这三个女人,一个洁癖,一个自恋,还有一个被曝有恋物癖。
来到公司,换好制服,泡好咖啡端到经理室,回到办公桌,打开电脑,双手在键盘上飞快的敲打,这就是我的工作,区区一个企业策划部的小秘书,听说本部的刘经理明日就要调任了,想想自己在公司混了有三四年了,还是在这个圈子里转悠,就像一头猪,脑子不见涨,这身体却要被五花膘包围了,自愧不如。
平淡无味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下午六点整下班,整理文件,换制服,回家。
我坐在公交亭头靠着牌子,听着音乐,就这么慢慢的睡着了。
“喂,喂,醒醒……。”
“恩……,哦,天那,现在几点了。”
我扒开手表一看,快七点半了,我这人就是这样,总是会不知不觉睡着,无论何时何地,好似这世界就我自己一样,我刚要起身,发现自己身上正披着一件大衣而且领口还沾着我湿湿的口水,这才想起刚刚旁边的人,我揉了揉眼睛,那个文质彬彬的男人正坐在我身边笑,浓密的睫毛微微的闪动,就像杂志上的男模一样标致,我使劲儿的揉了揉眼睛确定这不是梦。
“大衣上沾了你的口水,你披着吧,车还得将近半个小时才会来,你刚刚睡醒,容易感冒,我走了。”
“哎……哎,我不认识你啊?我怎么还给你啊?”
“你还会遇到我的。”
我还没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就这么开车走了,我披着大衣上了最后一班回家的公车,衣服上淡淡的香水味在我的脑中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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