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家店很是不错,她为此付出惨痛代价,打肿脸充胖子的结果就是,她银行卡里已经没钱了。
一分也没有了。
但是她高兴。戒指戴在他手上,真好看呀。
霍绍琛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她热烈的目光。淡定的吃饭,喝汤。
他擦了擦嘴:“我吃完了。”
咦?这么快就吃完了?她搅了搅自己的汤,自己还没怎么吃呢。
“慢慢吃,吃饱点。”他温柔的对她笑,那笑是那样的,似乎预谋着什么。
程夜琪吃完饭的时候,他快速的洗了碗——程夜琪做饭,他洗碗。他说洗碗伤手。
但是他的确伤了手。不小心碗摔到了地上。他捡起来的时候,割破了手。
他卧室里有医药箱,还是她受伤时留下的。
霍绍琛坐在床上,程夜琪半跪在地上,帮他清理伤口,然后细心包扎。
程夜琪微微低着头,脖颈显出优美的弧线,白皙的皮肤消失于衣领,诱一惑着他。
她很专注,圆润的指腹在他手背、手心滑动。她的手很暖,像是冬天的炉火一样吸引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时不时触碰上他的手,微微凉意,让人心底震颤。
霍绍琛从床上滑下,与她面对着面:“琪琪。”
程夜琪感受到他的变化,有些不知所措。他们已经结婚,他要是想做什么,她没理由决绝——呵!终于是要来的!
霍绍琛抱住程夜琪,滚烫的唇覆上她的。
“霍绍琛……唔……这是、白天……”
可不是么,早上去登记的,中午回来,吃完饭,三点不到。
“你是提醒我,我们还有一整夜的时间做吗?”
但他还是安慰道:“没关系,没人会看到。”
“轰!”他的话想晴天里的惊雷,终于将她不只是羞涩还是恐惧烧焦。
霍绍琛将她抱上一床,不满的吻蔓延到脖颈,流连于她漂亮的锁骨。大掌揉捏着她的丰盈,含住了她的朱红,轻轻啃噬。
程夜琪面目通红,紧紧的抓着他的肩膀。
他撑在她上方:“琪琪,帮我把衣服脱了。”
这样的话他曾经说过,只是那时她醉的厉害,而此时的她虽然没喝酒,但显然已经醉了。
混乱的思维,她不太能看清他的衣扣。摸上他的胸膛,听见他闷哼了一声。
她手指变得十分之不灵巧,接了半天接不开第一个,索性去解第二个第三个,最后返回来解第一个。
而霍绍琛耐心的等待她,只是眸子里的光越来越旺盛,像一场大火。
他的胸膛袒露出来。坚实,健美,富有力量。
他拉着她的手,抚摸着他的胸膛,一直到小腹,然后放在了腰带上。
程夜琪咽了口口水,开始解他的腰带。可是这次手抖的更厉害了。
她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看他,见他忍得辛苦,不由得亲了一口,安慰他。
唇一沾他的唇即离。
霍绍琛的所有耐心和等待,瞬间碎裂。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你这个妖精。”
“琪琪,叫我的名字。”
“霍、绍琛!”
他像是被点燃,更加猛烈。
他和她满头大汗,汗水顺着留下来,快速浸透在床单棉被里,混合着气味,和室外灿烂的阳光,更加刺激人的感官。
她在混乱间叫着:“老公!”
他的理智,终于完全崩裂。
雪早已经停了,开始融化。秋去冬来,冬去春来,四季无声的变化着,时间推移,回不去,却有更长的未来。
床上,地毯上,浴室里……
霍绍琛抱着她给她洗澡,他的手开始不安分,顺着……
程夜琪已是累极:“霍绍琛……啊!”
程夜琪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幕低垂,华灯初上。
房间里已经被他收拾的干干净净。但空气中还残留着曾经激烈的味道,让她不禁回想起……
霍绍琛不在身边,被窝还是暖的。
她翻了个身,不想动啊~~~~
踢踏踢踏。
霍绍琛穿着她买的拖鞋推门进来。
她立马挺直了装尸体。
霍绍琛走进,坐到她身边,理了理她的碎发。
“都已经八点了,不饿?”
不说还好,一说她就感到强烈的饥饿感。
咕噜~~
霍绍琛起身要离开。
程夜琪再装不下去,一把拉住他。
“唉!”可是猛然的动作扯痛了她,她嘶嘶吸了口冷气。
他转身,眼里满是爱惜和内疚:“还疼是不是?”
程夜琪被他说得脸红。
霍绍琛有些想笑:“都已经是我老婆了,整天在害羞什么?”
程夜琪捏他脸:“快去给爷做饭,爷嫖了你一夜,快饿晕了!”
林城前两天下了一场大雪,雪化的时候天气更冷。
程夜琪暗想:吃火锅吧!
她给他打电话,许久才接通。
“琪琪,回家了?”
“哦,还没,晚上我打算吃火锅,问你喜欢清汤的还是微辣的,或者麻辣的。”
电话那头有女人说话,很恭敬的样子,似乎在询问什么。
霍绍琛低声而快速做了指示,然后对程夜琪说:“清汤吧。记得买些白菜,麻酱家里有。”
“哦,好。你什么时候回家?”
“八点吧。你先吃点垫垫肚子,等我回去吃火锅。”
程夜琪不满:“八点再吃饭,我会胖的。”
霍绍琛默了一默:“我尽快。”
他的一句尽快就是七点不到。程夜琪还没摘完菜,霍绍琛已经回来。
程夜琪正在客厅一边看电视一边摘菜,看见霍绍琛回来了,招呼他:“快来快来,跟我一起摘菜!”
她穿着棉布的居家衣服,头发有些散乱,玲珑的身体在宽大的棉衣里更显娇小。黑白相间的边境牧羊犬窝在沙发上,也在看电视,闲闲的扫着尾巴。
霍绍琛的笑不自觉荡漾开来。
“我洗洗手,换件衣服。”
电视上演的是旅游类节目。
程夜琪看得目不转睛:“天啊,这样吃可以么?”
主持人到了阿尔及尔,沙漠上的柏柏尔人热情款待,烤面包的方式独具一格,是将面饼埋进沙子里,上面有篝火,待到烤好后,将已经熟了的面饼拿出来,拍掉上面的沙子,就可以食用。
霍绍琛说:“生活用水是政府每星期派专车送过去的,柏柏尔人还需要坐车两三个小时到市区里买蔬菜米面。虽然城市里的生活条件比沙漠要好百倍,但是他们依然坚守祖先的习惯,不愿离开。”
程夜琪问:“你去过阿尔及尔?”
霍绍琛摇了摇头:“没有。曾经在书上看到过。”
程夜琪真是要佩服他了,他是不是什么都知道?
霍绍琛将菜都交给她。
他是个爱干净的人,摘菜的速度虽然不快,但质量真是让人惊讶。白菜他拨了好几层,剩下的都是白嫩的叶子。青菜和油麦也干干净净,没有一丝坏的。程夜琪开始的时候给了他一大把,经他的手后只剩三分之一。
程夜琪看着手里完美的几缕青菜叶子,和地上被抛弃的一大堆,嘴角抽搐:这、这太浪费了吧。
可是霍绍琛探过身来看着她,满脸写着求表扬。
算了吧,大男人不拘小节,他这样的人本就该一掷千金精益求精。
程夜琪开始洗菜,吩咐霍绍琛将电磁炉和锅摆好,麻酱调好。
煮上水,放上料,两人对面做好,坐等开吃。
热气翻滚,程夜琪迫不及待夹了个土豆片。
啊呜~
程夜琪顿时鼓着腮帮子,整个眼眶都红了。
土豆都煮透了,好烫!
霍绍琛伸手到她嘴边:“吐出来!”
程夜琪摇头,艰难的熬过两秒,将土豆咽下。
然后伸着舌头,用手扇着风。
旁边的小黑慌张的围着桌子转,想要让他们喂它点东西吃。
霍绍琛递给她一杯水:“都上大学的人了,怎么还跟个孩子一样。”
这话程夜琪可是不同意:“民以食为天。这吃饭可是人生一大享乐的事,要是吃自己不喜欢吃的也吃,喜欢吃的也吃,不喜欢吃的也慢条斯理,喜欢吃的也慢条斯理,那还有什么意思?吃饭就跟听歌一样,就是有偏好的,迫不及待,百听不厌。”
霍绍琛夹了个土豆放她碗里:“烫着了总是不好。”
对于这点程夜琪更不同意了:“对于喜欢的,即使烫着了,也不觉得疼,那得吃完后才会觉得疼,但关键是还没开始吃,心里就急,一急就烫着了,但是还没吃,烫着也无所谓,得接着吃。”
霍绍琛将沾了麻酱的土豆塞她嘴里。
程夜琪自动嚼着,看着他。
然后咽下,开始乖乖吃饭。
她道理总是那么多,许多还很费解,不像一些运算,经过严密的计算就可以得到精确的答案,她的话像是缠毛线,什么意思?
他便懒得理她。
火锅咕嘟咕嘟冒着烟,外面还是雪,屋内格外暖和。
吃完饭,霍绍琛看书,程夜琪在床上打滚。
好无聊!
程夜琪哀叫:“我好难受……”
“哪儿难受?”
程夜琪:“头!”
霍绍琛看也不看她,果断利落:“砍了。”
程夜琪问:“为什么要砍了?”
霍绍琛说得理所当然:“不是疼么?砍了就不疼了。”
这真是……什么逻辑!理工科的人构造都是怎样神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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