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很好,好到连知了都在嫉妒,一整天聒噪个不停,宣泄着自己的不满,似乎想让正在爬山的一行人注意到它才是这个夏天的主角。
等到一行人爬到目的地可以想想到底谁是主角的时候,知了却累了,安静地看着夕阳看着夜晚的降临。
入夜,营地里却是闪着光。
众人围着篝火,阮一,也就是这次户外活动的领队,让每个同学都站到篝火的中间做自我介绍,说是可以让大家互相认识做个朋友。
由于坐在离篝火最近的位置,所以自然就从中间的这个短头发女孩子开始。
站在原地咳了咳,清了清嗓子,没有任何女孩子的忸怩与害羞,昂首挺胸踏着阔步就上了台。
“嗯,新同学好,阮一大领队好。我叫阮笙歌。”
还未说落,就被不知名的声音打断。
“落花狼籍酒阑珊,笙歌醉梦间。”
众人循声音望去,可能是夜晚的缘故,所以看不清那人的具体模样,不过还是大致看到了一个模糊的样子。在那个方向坐着的是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坐姿嘛很随意。
冲他那个方位笑了笑,继而又自我介绍起来。
“没错,我就是‘落花狼籍酒阑珊’中笙歌二字。我问过我爸妈,妈妈说名字是需要我自己去体会的就像人生,不过原谅我现在还没法懂。”
说完,有礼貌地鞠了一下弓,然后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接下来是各种各样的自我介绍,一轮下来后阮笙歌基本上就没记住几个人的名字,要是硬要她说出几个的话,那么她只能勉强说出两个人的名字。
一个名叫陈素,之所以会对她印象深刻,多半是她外貌的缘故,由于是站在篝火中间,火光让四周人看得都十分清楚,男生看到后止不住地哇了几声。不是说那些男孩子肤浅,就连阮笙歌这样不在乎外貌的女孩子,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而另一个能说出的名字则是何栋。这一次差不多算是看清了他的模样,长得高高瘦瘦,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简单的白衬衫搭配着一条修身的牛仔裤,显得更加有书生气质,就差没背一个像宁采臣一样的篮子了。
在简单的自我介绍后,见大家透出了疲惫的神情。
阮一很合适宜开始给大家念帐篷号,在念到阮笙歌的时候,特地看了一眼,而阮笙歌发现他在看她以后,在跟他对视了几眼后就咧嘴扯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在领到自己的帐篷号后,阮笙歌也没有过多地在篝火旁边逗留就朝帐篷的方向走去。
帐篷是阮一他们几个经常露营的人和自己在那些人休息的时候一块搭好了的,这倒也不错,累是累了点,但要是让那些公子哥们自己搭,还不知道要弄到什么时候,说不定等到天黑也不一定能搭好。而由于所带的帐篷数量有限,因此决定每个帐篷就住两个人。
拉开帐篷的拉链,发现里面还没人,想必是还没有找到,也对,在这么黑的情况下,要不是自己帮忙搭的这些帐篷,恐怕自己到现在也像外面的人一样拿着手电筒挨着挨着看帐篷上的记号。
熟练地放置好自己的东西后,坐了一会见还没有人来,阮笙歌耐不住寂寞,便打算出去看看。
夜晚的山村比起城市的喧嚣更能让人体会到什么是宁静,好像在这样的宁静里,再聒噪不安的心里都就安静下来。
走了一会,累了,便找了一个石头坐了下来,抬头一看,才发现今天晚上有星星,头上的点点星光像是萤火虫,一闪一闪美得让人舍不得闭眼。
她想明天一定有大太阳。
“阮笙歌?”
听见有人在叫自己,下意识低下头往四周转了转,发现没有人,难不成是见鬼了?那会是什么鬼?吸血鬼?僵尸?还是日本可以在白天出来的鬼?要是前两种还好办,起码自己还有活命的可能。要是后一种,那自己可真够幸运的。
不对不对,世上哪有鬼,我可是唯物主义的人。
那肯定是自己的幻觉,阮笙歌,你最近老是容易幻听。
见被叫的人有反应,便已知道自己没有认错人。
“阮笙歌。果然是你。我在这。”
说着,不远处有灯光闪烁,那是手电筒的光,一开一合。
阮笙歌朝那看去,才发现不远处石头上坐有一个人。
光源离自己越来越近,显然是那里的人在朝自己移动,等到亮光照得自己睁不开眼睛时,阮笙歌才发现是何栋。
“你以为你是鬼呀。大半夜还拿个手电筒。”
“你才是鬼。再说了,有我这么帅的鬼?”
阮笙歌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边给何栋让了一个位置。
何栋坐了下来,两个人靠的很近,要是在白天并且有一面镜子,阮笙歌才会知道她自己也会有脸红的时候。
“你读过李煜的诗?”
“当然,要不然我怎么知道你名字的由来。”
“东风吹水日衔山,春来长是闲。落花狼籍酒阑珊,笙歌醉梦间。佩声悄,晚妆残,凭谁整翠鬟?留连光景惜朱颜,黄昏独倚阑。”
讲完,阮笙歌便不再说话。
诗中的意思大抵自己是能够读懂得,她能够想到当时李煜的处境,他不再是一国之君,他的确没有永远的爱情,只怨他是一国之君。可人生又何必那么愁,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不在一起又有何妨,只要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便无憾。
见阮笙歌沉默了,何栋便也不语。
两个人就这样坐着,晚风吹着两人,倒有别样的情趣。
“何栋,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她在自己很小时候被自己妈妈带到了一个新的家庭。至于多小,就连女孩也记不起来了。只知道从记事的时候开始,她多了一个哥哥和爸爸。
爸爸和哥哥对小女孩很好,几乎好到无可挑剔的地步。于是小女孩就这样长大了。在女孩10岁的那年,她妈妈带她去改了名字,跟新爸爸姓。于是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跟诗一样的名字。好像听起来还不错对不对?”
阮笙歌挑了挑眉,口气里带着高兴。
“好像是不错,不过总感觉女孩少了些什么,但又说不上来。”
“是爱,父爱。女孩从那年开始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了。她妈妈不会提起父亲一句,只要女孩涉及这一话题,便会对女孩又打又妈。可能也正因为这一原因。女孩始终把自己的新爸爸叫叔叔,从未改口。”
用自己的手轻轻握住了阮笙歌的手,其实听到这里都会明白,那个女孩不是别人就是阮笙歌。
“没错,这是我自己。何栋,我不知道自己会什么会讲给你听,可能是因为你是除妈妈之外第一个能解出这个名字的人。”
阮笙歌声音里的平淡是时间的沉淀,就好像这是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她只是这个故事的见证者,见证那个女孩成长的人。
松开何栋的手,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
“何栋,谢谢你。不过别把这个故事讲给别人听了,要知道,可不是每个人都能解出我的名字。”
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转身朝自己的帐篷方向走去。
何栋坐在石头上,脑海中满是阮笙歌的声音和模样,他知道自己沦陷了,其实早就沦陷了,只不过这一次自己陷得更深。不过显然她没有认出现在的自己,这还真是遗憾。
还未走到,远远地就看见自己的帐篷被灯光包围,已有人在。
“你好,陈素。”
“嗯,阮笙歌。”
两个初次见面的小女生叽叽喳喳地聊到了半夜。
一开始是坐着,后来坐着坐着感觉到累了就各自躺下了。
“笙歌呀,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阮一了耶。”
陈素语气中是期待。
“别逗了,洗洗睡吧。他不会喜欢你这种女孩子的。”
“你怎么知道不会。”
满口的不甘心。
“拜托,我不了解他难道你了解呀。”
“你不会也喜欢他吧,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侧了个身,用手撑着头,脸对着阮笙歌的方向。
“陈素,我叫笙歌。阮笙歌。”
说完,便关掉了自己床边的手电筒。
“你叫阮笙歌就可以随便否决我那还未初来的爱情呀!阮笙歌,阮一。天呀,你们不会是兄妹这么巧吧。”
见没有人回话,把身体平躺回来,随手也关掉了自己床边的手电筒便睡下了。
大山里的点点灯光逐渐消失。
留下的是死一般的沉寂,还有偶尔风吹过留在耳畔的呼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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