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对人类来说是神秘的,篝火的火光范围外隐隐约约的树木显得是那么的阴森,就像是张牙舞爪的野兽,令人感到不安。
商队首领偷偷摸摸的离开了营地,见到的人都以为只是去上厕所罢了,没注意到的是,他手上拿着一只鸽子,在树林中放飞鸽子后就转身回营了。
“父亲大人,我回来了。”掀开幕布,看见自己大儿子已经跪坐在地毯上。
“你们都谈了些什么。”跪坐在前,倒了两杯茶,给自己儿子抵过一杯。
“身世、兵器、马之类的。”接过自己父亲递过来的茶,轻抿了一口,润润嗓子。
“搞清楚了吗?”
“嗯,她自称是个孤儿,宝剑是抢来的,宝马是从小就在身边的,据说相当有灵性。”钱穆点点头。
“那么马就不好下手了呢,天气有灵性的东西相当难搞。”捋着自己的小胡子,分析霄云的情况。
“这可未必,即使有灵性也不过是条畜生罢了。”挂着自信的笑反驳了自己父亲的话。
“是吗,也许是我老了吧,真是不如年轻人了啊,哈哈哈哈。”抬起头大笑着。
“哪里的话,父亲大人现在身体还如此的健壮,怎么能说老了,只不过是年轻人稍微狂妄罢了,哼哼。”
“不要说这种话来安慰我,老不老我自己清楚,不过有你接班我也能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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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山丘上的不知道名字的寨。
“大哥,有钱老狗的飞过来的消息。”一个满脸胡茬的大汉拉开门布把一只半死不活的鸽子随手扔在桌上。
“噢,是吗?”正在喝酒的一个大汉打开了卷着的纸筒。
“有意思,正好干钱老狗一票,哈哈哈哈。”扫了一眼卷纸上的内容,拍了一下桌子笑道。
“现在吗?”满面胡茬的大汉已经把鸽子去了皮直接烤了。
“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叫上兄弟们,干正事了!”活动了一下脖子和手臂说道。
“唔嗯,好嘞。”一口吞下那只半生熟的鸽子,急匆匆的向外跑去。
————难得出来一次就再来一发吧—————
一成不变的星空看的太久了也会什么牌疲劳,即使再怎么绚丽也只是可望不可及。
撑起躺了太久而微微酸痛的身体,摸了摸肚皮,似乎感受到里面有些空虚,看了看包裹里的干粮,顿时就没了食欲。作为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家伙,吃干粮这玩意儿,偶尔吃还觉得味道挺新鲜,吃多了就难以接受了。
“想吃肉不知道那群商人有没有”歪着脑袋很没精神的样子。“可能有肉干吧但我想吃新鲜的啊”想到出门在外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怎么可能有新鲜的肉呢。
似乎是听懂了自己主人的话,或者是心意相通,照夜玉狮子把霄云叼起放到自己背上,撒腿就跑。
“狮君又要干嘛嘛。”牵住缰绳把平衡掌控好,小小的抱怨一句照夜玉狮子的粗鲁,但丝毫不慌乱,因为霄云知道,照夜玉狮子一定不会害她的。
奔驰在夜晚绿洲上,除了一些奇怪的微光地上比天空还要昏暗,霄云下意识的握紧了缰绳。
“砰”照夜玉狮子似乎撞到了什么东西,然后便停了下来,狠的朝那个东西跺了几下蹄子,就像要把它踩死一样。
事实确实是这样的,当照夜玉狮子停下活动时,赵云下马凭着暗淡的星光勉强能看出那是一只动物,至于是什么动物就实在分辨不清楚了,最起码有肉吃了不是吗?
“爱你么么扎!”右手挽住照夜玉狮子的脖子亲昵的蹭了蹭,愉快的驾着照夜玉狮子跑回营地,就像胜利凯旋的将士一样意气风发,自顾自的回到自己的那堆篝火前,准备享受这美妙的宵夜。
于是问题来了这尼玛要怎么搞,虽然死状奇惨,但篝火的光还足以让霄云分辨出自己的夜宵的种族,一只狐狸,理所当然的满身是毛的狐狸。霄云可是听说过野生动物的内脏最好不要乱吃,但是霄云没有拔毛挖内脏什么的经验,现在只能干瞪着这只夜宵没辙。
“这下真得靠自己了让狮君来干这种事明显不现实嘛,要不让钱穆来?不行,才刚认识就让别人帮自己,不太好吧?”用着木棍戳扔在篝火一旁的夜宵,就像是看到肉食动物竖起身上的尖刺耍无赖的豪猪一样无从下手。
“要不直接丢进去吧不行,毛烧焦会臭臭的orz。”用木棍挑起那只夜宵,正打算直接丢进火堆里,想想又不太可取。
于是霄云就和夜宵大眼瞪小眼起来,虽然小眼已经没了神采,甚至半眯不眯的,不过认真的十有八9不是吗?
赵云中的记忆,关于这种野外生存的基本应该还是有点的才对,但是却没有这东西。造物主似乎不打算让他们那么好过,原本身份所会的日常技能并没有加进来,不过就算加进来了,那种恶心的画面霄云也会选择性遗忘的吧。
“直接剁着烤了吧”拔出青釭剑,闭着左眼对着剑锋看夜宵,久久不下手就像在深思熟虑一样,其实只是不知怎么动手罢了。
“不管了!”感受着肚子传来的催促自暴自弃的小声叫了出来,闭上眼睛把夜宵用剑挑起,快速的连击着空中的夜宵,切,刺,撩,扫,削,各种不符合规章的连击,看起来异常的华丽,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霄云的剑法毫无章法可言,因为赵云本身就只是个枪兵罢了,只能靠着出众的敏捷来做这件事。
“bia唧~”潇洒的收剑回鞘,不合时宜的声音破坏了这气氛,霄云只顾着耍帅,夜宵掉地上了,又粘上了不少的毛还有泥沙。
“啊哈哈,没关系没关系,反正还是要洗的好恶心,呕”为自己逗比找了个合适的开脱(尽管身边没有其他人),拎起白里透红的夜宵(瘀伤的地方是红色),仔细看一眼,然后就干呕起来。
虽然霄云杀过几个人,但不代表她就能坦然的接受杀戮和血肉,毕竟生长的环境实在是太好了,娇生惯养的不行。
不过既然出门在外就是为了历练,羡雨不在身边一切都只能靠自己,虽然照夜玉狮子也帮了自己很多,但是想要成为独当一面的人物还是得逼自己才行。
强忍着手上传来的滑腻的恶心,不让自己想起那些恶心的东西,拎起自己的夜宵向距自己不到五米的小溪走去。
“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哼着奇怪的洗脑神曲,强制分散注意力。
“似乎还要掏出内脏来着!”突然想起这悲伤的事情,差点就手抖的把夜宵掉了下去。
纠结一番后,发现这是没法避免的,只能破开夜宵的肚皮,伸手进去,感受着内脏的余温,肠子的滑腻,未排除的杂质的触感,无一不刺激的霄云的神经。
“快要忍不住了啊qaq。”刺鼻的意味冒了出来,一把拉出一大串奇怪的东西,猛的把夜宵灌进小溪中,努力的搓着自己的手,似乎要搓掉一层皮才肯罢休。“啊啊啊啊,太恶心了,呕”又忍不住干呕起来。
霄云打死都不要再碰到那种恶心的东西了,现在手臂上的鸡皮疙瘩都还没消掉。拿起木棍戳穿泡在溪中的夜宵,直接就架在篝火上,撇过头不敢直视那堆夜宵,再看下去故去真的会吐出来。
“终于搞定了,这样生烤似乎不好吃呢,找看看背包里有没有盐吧,不行就去商队拿点盐。”大口大口的换气几下等到烤肉的味道盖过生肉的味道之后,开始思考吃货的辩证关系原理,好吧,就是怎么吃比较好罢了。
“有烟盐也不会有油啊,老天不过据说西北原味烤羊都是不用油只放盐的,原生态的味道吗?可能也不错吧。”煞有介事的点点头,为自己的脑袋感到机智。
“嗯~好香啊~”在背包里翻了翻,有那么一小袋盐,简直幸运,洒在夜宵上,香味瞬间就溢出来,全然忘记刚才是有多厌恶这坨东西了。
绿洲是沙漠中生机所在,黑夜是危险的事物完美的遮掩,第一次出门在外的霄云,因为经验不足,干了不少愚蠢的事情,而且她还没发现。
不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想要成长,不断在挫折中挣扎才是最好的办法。
ps:五月病赶稿真心累死
ps:明明列有情节只要填好就好了但就是很难憋出来
ps:关于赵云的杀手锏的问题,我似乎从来没提到过,那么现在解释一下。
第一,我喜欢赵云
第二,我喜欢赵云
第三,因为王是项羽,如果不设定大招,这个将就太中庸了,到后面每个身份都出来之后你们就会发现每个身份的战斗方式都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