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儿来到了一个小镇,正好看到路边有一个客栈,所以想也没想的就走了进去。
“小二,来几个小菜,一壶好酒。”
“好叻,客官您稍等。”
对于小李飞刀这个世界,孙宝儿不是很熟悉,即便看过也早就忘了,他也只能慢慢回想,等酒菜上桌,他就边吃边观察着客栈的情况。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凤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祆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此时,一辆马车停在了饭铺前面,只见是一个虬髯大汉赶着马车,一会儿车上下来了一个身着白衣的男子,看起来肉不禁风的样子,不时还咳嗽着。
那白衣男子见到客栈已经满了,就想在饭铺找张桌子将就着,可是前脚刚刚抬起,却是连那饭铺的最后一张桌子都被占了。
见到没有没有桌子了,白衣男子也不着急,就径直地站在了那里。拿着一个酒壶,慢慢喝着,没喝几口就开始咳嗽。
孙宝儿见他着实可怜,便对他喊道:“嘿,那穿白衣服的,这里有位置,上来吧。”
白衣男子意外地瞧了瞧他,说道:“那就多谢了。”说着就向这边走来。
白衣男子坐下后,仍然还喝着自己酒壶中的酒,孙宝儿不以为意,端起酒碗,和他碰了一杯。白衣男子也没有说话,拿起酒壶就和他相碰。
天色慢慢黑了,此时那个赶车的虬髯大汉走了过来,在白衣男子耳边说道:“金狮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
白衣男子不以为奇,随口问道:“哦!押镖的是谁?”
“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继续说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白衣男子笑了笑,说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他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他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说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白衣男子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起来。
孙宝儿听得莫名其妙,此时看到这白衣男子不停咳嗽,却还一直喝着酒,忍不住劝道:“既然身体不好,就别再喝了。”
白衣男子仿佛早就听过无数遍这样的话了,所以连头都没有抬一下,自顾自地继续喝酒。
孙宝儿有些恼怒,自己的好心被人家无视了,这让他怎么能忍,于是继续说道:“我说你这人有病吧?好赖话儿你都听不出来了?”
白衣男子还未说话,他身边的虬髯汉子却是怒了,气急败坏地盯着孙宝儿,可是没有白衣男子的吩咐,他也没有出声。
“咳咳,原来兄台也不是个懂酒的人。”
“懂又如何?不懂又如何?”孙宝儿听得疑惑,不由开口问道。
白衣男子再次咳嗽几声,说道:“懂酒的人就不会劝一个好酒之人不要喝酒,只有不懂的人才会劝他不要喝酒。兄台可曾听过:‘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句话,既然天子都无法奈何一个好酒之人,兄台还要继续劝说吗?”
得勒,孙宝儿这热脸贴了冷屁股,顿时无语,端起一口酒,喝了下去,说道:“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呃!”白衣男子似乎没料到他会说出这么一句话,倒是哑然失笑:“哈哈哈哈,兄台虽然不是一个懂酒之人,却是一个幽默的人。”
“呵呵。”孙宝儿笑笑,没有理他。
此时,有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前面的饭铺,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白衣男子看了看那紫红脸的胖子,好像生怕对方认出他一样,急忙低下了头,继续拿出一把小刀,刻着一个人头雕像。
看到这把刀,再结合他的言行举止,孙宝儿一愣,这不会就是小李飞刀吧?
“你是小李飞刀李寻欢?”他不太确定地问道。
“呃,原来兄台不认识我?”
“我应该认识你吗?虽然小李飞刀名满江湖,被评为兵器谱第三名。”
“这也是,我李寻欢也就是个普通人。”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那神情就像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一般,倒让身后的铁传甲有些错愕。
正在此时,饭铺传来一个豪气的声音:“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著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
谁知这第二人话音还未落,喉咙上就插了一根筷子。
“小李飞刀?”此时,见到老二的喉咙上被插了一根筷子,立刻咽了气,那大哥诸葛雷神情慌乱地呼叫着。
李寻欢看了看对面的孙宝儿,没有想到他会出手,而且功力还如此之高,只怕换了他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没有等那老二寻找,孙宝儿再次射出两根筷子,继续插在了老大老三的喉咙上,一行三人,刚刚还谈笑风生,此时却已经命归黄泉了。
客栈里的其他人自然看到了第二次出手的是谁,只不过此时都被他这一手惊呆了,竟然都不敢出声。
看着李寻欢疑惑的目光,他也没有解释,径直地来到饭铺之中,取了那个绸布包着的东西,再次回到刚才的桌上,气定神闲,仿佛就像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亲一样。
“这东西虽然对我用处不大,不过却可以给龙儿用用。”
听着对面孙宝儿的嘀咕,李寻欢没有好奇的询问,因为他也是个怕麻烦的人,只要一问,他可就和这麻烦沾上了。
正在此时,两条人影,像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起来。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形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孙宝儿注意到,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向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了那孤独的少年。而孙宝儿略加思索,就得出了那个少年的身份:阿飞。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了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像是两个黄蜡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毒恶而锐利,就像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粘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凤,缓缓叠了起来。
绥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齐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发现三人都已死去,而身边也没有了什么特殊的东西,于是对着众人质问道:“谁杀了他们?”
看着这两人,孙宝儿无比恶心,也懒得回答他们,只是众人的眼睛都不约而同地瞧向了孙宝儿。
两人来到他面前,问道:“是你杀了诸葛雷?东西呢?小子,把东西交出来。”
这命令式的口气让孙宝儿十分不爽,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即便是杀了两人,也不能让他们死得太过容易。
“我如果说不呢?”
“哼,那就交出你的命。”说完就要拔剑。
只是,当他的右手刚刚碰到剑柄的时候,喉咙上同样插了一根东西,只不过,这一次不再是筷子,而是一枚细小的金针。
“呃。”
黑脸男子再也发不出声音,身子也瘫软在地。
白脸男子虽然已被吓住了,可是他下意识地就要拔剑,结果,他也遭到了同样的结局。
这还没完,两人躺倒地上之后,慢慢地发出一股臭气,只见那两人已化作血水,就剩下衣服和剑了。
“嘶嘶!”
客栈里的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见过杀人的,没有见过这么杀人的。这可是死无全尸啊。
没有想到这少年除了是个暗器高手,还擅长用毒,出手狠辣果决,直把众人吓得禁声不语。
李寻欢也看得眉头紧皱,手中的酒壶也已放下,不断咳嗽。孙宝儿知道,他肯定不喜,连带着刚才片刻的好感都没有了。
不过,这又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