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变态杀人魔王
后来?后来发生了更多、更有趣、更刺激的事情。现在回想起来,简直有点不可思议。“半条命”仿佛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中去,带着微笑,继续讲着自己经典而精彩的传奇网游故事。
自从天使城市有了“杀人魔王”的传说,我的名字被很多人所知晓。
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所以有很多人向我挑战,我开始是处于气愤,对来的人决不客气,一个字:杀!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在我杀了两个玩家以后,我的名字变黄了,我知道我这样继续杀下去,很快我就会红名,一旦红名,我就什么也干不成了,包括练级。
所以我就改变了策略。
策略?什么策略?莫名好奇地问道。
“半条命”笑了笑,说道:你的意思是不是认为,像我这样的一介武夫,还有什么策略?
“不,我以前小看你了,但现在我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你!所以我才有耐心地在这里认真地听你的精彩的故事,你说是吧?”莫名坦诚地回答着。
“好,我只能保证我的故事绝对精彩,希望别让你失望就好!”“半条命”又继续讲了下去。
后来我的策略是:引诱或者激怒别人,使他们先向我下手。
例如,一个法师跑了进来,对我说,听说你是杀人魔王,是不是?我说,是,怎样?你还想向我挑战?我看你不怎么样?级别不高,装备不行,长相太丑,pk技术应该很臭,你是想来送死?干脆自杀好了,免得弄脏了我的手,浪费了我的时间!
对方被我的言语激怒,就先像我下手了,他们还以为先下手为强呢?殊不知,强者出手不屑于时间先后,后发制人,一样可以制人于死地!
我级别还是不错的,到现在我已经四十五级了,对于战士来说,应该算比较高的了。“半条命”很自信地说,莫名赞同地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通用的方法是,和对手站在一条线上,不段的使用“野蛮冲撞”技能,再利用我的网络速度快的优势,杀了一个又一个人。杀了他们之后,系统一般会给我提示:你受到正当防卫规则的保护!那是我最高兴的时候,然后我很高兴的捡着被我杀掉的玩家掉落的药水,我有很长一段时间竟然不要回程买药!有时候我还有意外的惊喜——捡起一些比较好的装备,都被我收入背包,有些我能用的,我就带在身上,我身上的黄金套装有一半是他们送的,到现在,我还有多的了!正因为我的装备越来越好,杀人也就越来越容易,而我就越来越喜欢杀人,对于我来说杀人已经是我游戏中一件快乐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某种意义上说:杀人也是一种艺术,他需要的是技术,但懂得欣赏的人为人它就是一门艺术!
“呵呵,难怪有人说你变态,从某中意义上说,你还真他nnd的变态!”莫名友好的开起了玩笑。
“哈哈,还好我是一个正常而有理智的人,所以游戏归游戏,生活归生活,生活中别说杀人,就连和别人吵架我都不会,更别说打架和杀人了。不过游戏中流传我是变态杀人魔王,还是后来的事情。”“半条命”也笑了笑。
“后来,后来你更加变态?”莫名有点将信将疑。
后来,我杀了人之后,我在他们倒地之后,还没有复活之前的时间里,你是知道,这十来秒钟的时间里,被杀的玩家是可以看到对方的一举一动,可以看见对方说的话的,我就对着他们的尸体故意讽刺、辱骂他们,有人说这叫鞭尸!现在想想,我那时侯真的有点疯狂!
“还疯狂啊,简直就是一个疯子啊!呵呵!”莫名回复着。
“还有更加疯狂的事、更加疯狂的人呢?哈哈!”“半条命”继续说道。
刚才我说的是第一类人,还有人不愿意先向我下手,所以我就诱惑他们。我把我背包里面好的装备如黄金戒指、蓝宝石手镯、紫宝石项链、红宝石靴子什么的,来的是什么职业,我就丢他们能用的装备,当然偶尔也把金条丢在地上,他们想过来捡,但我丢的都是我自己的附近,我的网络速度很快,他们是无法捡到的!所以他们也就管三七二十一,就朝我进攻了!然后我就开始反攻!然后,哎,又是血雨腥风,又是杀人而不偿命!
有时侯,也有很小心谨慎的玩家,他们以为我是用装备引诱他靠近,怕是个圈套,所以不过来捡。没有办法,我也怕被服务器刷新把装备刷掉,所以我自己捡起来,然后再丢其他的装备或金条,并对他们说:来pk!赢了我,就送给你!输了,别怪我!
看来人心还是比较贪婪的,大部分人看到我背包里面有这么多好装备和金条,都会朝我下手!甚至我让他们先出手或者先使用魔法,大部分人都会照做!哎!为了装备而丢掉了自己的性命!还是那句话,别怪我!
“好一句:别怪我!怪只能怪你pk太厉害了!哈哈哈哈!”莫名大笑。
“我知道这样不好,”“半条命”竟然哼起了歌来。
“喂,你这么疯狂的杀人,没有引来一群人向你进攻?”莫名好奇地问。
“当然有,一般我都能凭借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刺激和逼迫他们和我单挑!比如我说:有种来单挑!哈哈,一般有种的都倒在了我的脚下!而在不讲江湖道义的一群人攻击我的时候,我还可以先回程,然后换个地方,所以我经常出现的是祖玛教堂和沃玛之家,而不是一个地方,狡兔还三窟了,我也到处换地方,我练级的最高目标仍然没有改变!”
“那你有没有碰到特别特殊很有个性的人呢?”莫名问。
“有!比如有一个叫做‘负翁’的狂战士!”“半条命”正色的回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