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冲,小字凤皇,十六国时期西燕国君主,古代十大美男之一的倾城美男,五胡十六国时期倾国倾城第一美男子,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如扫帚星行空,轰动之大把北国江南的所有美女都比化了。370年,前燕为前秦所灭后,作为战利品,十二岁的慕容冲和姐姐清河公主被充入长安的禁宫,慕容冲且成了前秦天王苻坚娈童,与其姐清河公主皆被苻坚宠幸,长安因而有歌谣:“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道教传其为凤凰星君犯错被贬下凡受劫。在被钉上耻辱柱十几年后,前燕大司马、中山王慕容冲在血光中复活,领导着乌合之众组成的杂牌军,摧毁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前秦,并下旨屠城,血洗了整个长安,洗刷了毕生无法忘怀的耻辱。佛教又称其为修罗玉面,白衣胜雪,剑指长安。泄恨之后,他终于在梧桐丛生,翠竹如荫的阿房宫栖身,继承皇位,做了大燕的皇。而在苻坚死后,原本苦苦支撑他活下去的仇恨与信念却也随之灰飞烟灭。活下去是为了什么?死亡才是最好的结局,不是么!他渴求死亡,却不愿就这样死去,于是他在四处征战时从不着盔甲,用另一种叫做铁血杀戮的方式来诠释内心莫名的苦痛悲哀。终于在那一天,在手下军士的叛乱中,死在了本不是故乡的阿房皇宫。凤皇,凤皇,何不高飞还故乡?无故在此取灭亡?
“你为何不愿入黄泉?”
“活着本是痛苦的根源,我已不愿再世为人。”
“一念执着,一念灭,化嗔,嗔灭,无牵无挂,亦无心。今日我收去你这颗嗔痴之心,往昔所造诸恶业也皆已化为尘土,从今往后你便跟随我吧。”
“是,主人。”
九月的天,太阳如火炉一般炙烤着大地,街道上也空荡荡的,行人很少,偶有一两个撑着伞的,却也走的飞快,没有半点逛街的兴致。据天气预报说这是近百年来最炎热的夏季,更有新闻报出各地已有多人中暑住院的消息,以至于整整三天了,我的店里没有进来过一个客人,除了那个女人,每天下午两点一刻便会准时出现在我店门口的顾太太。
那是半个月前我接到这间古董店开张的第一天,她是第一个进我这店的客人,她是一个穿着很有气质,长相也很美丽大方的女人,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她头发盘起的发髻上插着那只玉钗,白玉如脂,钗首雕刻着凤形,通透的色泽在阳光下闪着莹润的光,这古典的玉钗插在她的简单的发髻上却也并不显得格格不入,反而更添了几分优雅贵气。
她说她先生是a公司的总裁。那个a公司我却也大概知道,那是我这个偶尔看电视的人,也会不经意就能了解到的著名公司。而她的话从她拎着的那只lv最新款的限量包,以及店门口停着的那辆黑色的迈巴赫可以看出来。她说她住在这附近,之前在这里买过东西,之后便经常来这边逛逛,没想到才过了不久这里就换了老板。她看起来有些失望,还问我知不知道这店以前的老板去哪了。
我说,“他三个月前就去世了。”
她不可置信的看着我,“他怎么死的?”
“得病去世的。”
她楞了一下,半天才轻声道,“真是可惜了,没想到他那么年纪轻轻的就去世了。”
年纪轻轻?我不明所以的问道,“你是说我姑姑吗?”
“姑姑?这家店的老板明明是个三十多岁的先生啊?”
我楞住了,这家店的老板不应该是我那虽从来没见过面,却唯一有血缘关系的姑姑吗?我记得当时律师是这么告诉我的,他说我这个姑姑在临死前找到了他,并立下遗嘱,因她无儿无女,只得将她名下所有的遗产,一家名为雅舍的古董店以及一套房子过继给了我。当时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既然她知道我的存在,为什么从前一次也没找过我,而是在临死之前才想起我这个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侄女。直到我看到律师给我的遗嘱,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如果想要继承遗产,唯一条件是必须将这家古董店继续经营下去,不得变卖,否则一分钱也得不到。对于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其实我开始是拒绝的,毕竟从孤儿院出来,直到找到第一份工作后,我就再也没用别人的一分钱,靠的都是自食其力。何况这份遗嘱提出的硬性的条件,让我实在感到很不舒服。
所以我毅然决然回绝了那个律师,“对不起,我不需要这份遗产,你还是把它转赠社会福利院吧。”
“吴小姐,你不用这么急着回复我,我会给你一个月的时间,等你好好考虑清楚。”
可就在后来的一个月,我却仿佛像是撞上了衰神一般,运气背到了家,开始是家里遭了小偷,被洗劫了一空。心情低落后,又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公司遭受了很大的损失,让公司给开除了。后来一连找了几个星期的工作,都没找到。后来晚上回到家突然肚子痛,进了医院,被查出是阑尾炎,动了手术。那段时间过得很绝望,二十七年来从未有过的绝望,特别是当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望着天花板的时候,闻着医院里刺鼻的药水味,感受着旁边病友的亲友们对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时,那种由心底蔓延出来的绝望的孤独感,让我好想有个人依靠,哪怕是一个陌生的怀抱。
就是在那个时候,那个我原本已经快要忘记的律师突然打了电话过来,问我考虑的怎么样?人在脆弱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错误的决定,就比如那时处于最脆弱状态的我。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无法想象我当时为什么会答应那样的条件,接受了那个从未见过面的姑姑的那套陈旧的老房子和这家生意差到就快要让我饿死的古董店。
而那个顾太太却说这间古董店的老板是个三十岁的男人,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连问了她好几次,她却十分坚定的回答,那老板绝对是个男人,因为她前几次过来还与他坐在店里聊过天。对于这个问题,我困惑了许久,后来一想或许是因为姑姑生病住了院,而那个男人恰好是姑姑雇来看这古董店生意的也说不定,因为通过她的那份遗嘱,可以看出她应该真的很在意这个古董店,所以这件事也就随着我的那个猜想而不了了之。
而后来那位顾太太却也常会过来逛逛,与我聊聊天。而我因为独自守着这家生意冷清的古董店也觉得无聊,就用我的笔记本电脑写网络小说打发一下空闲的时间。而顾太太似乎比我更加空闲,所以随着聊天次数的增多,她来的频率也越来越频繁,以至于到每天都来,聊天的话题也由天气,爱好转到了她自己的感情生活上,开始她会跟我说她与她先生之间的初恋故事,那是一段美好的校园爱情故事,男才女貌,才子佳人,羡煞旁人。后来她说起她与她先生一起出来创业的经历,他的先生是如何从白手起家打拼到现在的地位,看的出她很爱很爱他的先生,甚至可以说是崇拜。只是这样事业有成的成功男人却不止她一个人崇拜。顾太太说他先生出轨了,就在三个月前。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脸上并没有太多悲伤的表情,甚至连语调都是平淡。她说她闻到他先生衬衣上的香水味,是香奈儿最新款的那种香味,而因为她本身很不喜欢那种香甜的味道,所以没有买。她说她看见他先生半夜起来躲在洗手间偷偷的与那个女人打电话。她说她看见她看见那个女人发在他先生手机上的暧昧短信,开头的称呼用的是老公。她总是这样波澜不惊的一次次的告诉着我她的新发现,却表情平静的似乎在诉说着一件件完全与她不相干的事情。可我知道她需要人倾听,因为我看到了她冷静的表面下已经掩藏了一颗即将要临近崩溃边缘的心,那完美精致的妆容下一次次变得越发苍白的脸色和越来越加深的黑眼圈。
时间快要接近两点的时候,我停止了码字,放下笔记本,开始用咖啡机给她煮咖啡,煮好端到茶几上的时候,我看了看表,两点零五分,还有十分钟,桌上摆了两杯正冒着热气的咖啡,一杯清咖,是顾太太的。一杯加了牛奶又加了糖的,是我的,我端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又看了一下手表,还有八分钟,等人的时间似乎过得格外漫长,于是我又走到电脑前码起字来,最近写的是一篇灵异小说,篇名叫做凤头钗,说起来这还是在我第一次看到顾太太头上插着那只发钗时突然来的灵感,不知为何自第一眼看过那只通体白玉如脂的凤头钗后,我的脑子里总是会忍不住想起它,而顾太太似乎也很偏爱那只风头钗,每天我都见她带着头上,从没有离身过。
两点一刻的时候,门准时的开了,顾太太推门进来,面上的表情不是很好。用勺子在咖啡杯子一下一下的搅拌着,顾太太面无表情的望着杯子,脸色苍白如纸,手指力道却像是要将勺子捏断。察觉到她的情绪有点不对劲,我闻到她身上今天用了新的香水,那款她曾经说她不喜欢的,气味香甜的香奈儿的新款香水。
我默不作声的喝着自己的咖啡,我不是心理医生,不知道该怎么去开解她,唯一做的只能是倾听,等待她自己开口。抿了一口咖啡,我的眼睛再一次不经意的瞟向了她头上的那只玉钗,只是短短的一瞬,我却似乎看见了那只白玉般晶莹剔透的钗子里划过一丝红线,似血般嫣红的色彩,转瞬即逝,快的让我分不清刚才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我今天在他的车子看见了一根女人的头发,是那种又长又卷的亮眼的棕黄色的头发。”声音依旧是平静,她缓缓的放下手中的勺子,不自觉的伸手去摸自己头上盘起来的发髻,她的头发是那种黑亮的长直发。“你说如果我也把头发做成那种又长又卷的棕黄色会好看吗?”
为了一个变了心的男人,有些人会选择卑微到想要用自尊去挽留,不惜改变自己变成那个男人喜欢的样子,哪怕是变成自己不喜欢的样子。可她却不明白,男人一旦变了心,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你已经无法再抓的住,身体和心早已一起飞走,就算是你一厢情愿的挽留又怎么赶得上他绝情的翅膀。“顾太太,我觉得你应该找你先生好好谈一下。”
她的失神了片刻,缓缓低下了头,莹白的手指紧紧握住了咖啡杯,沉默了许久,轻声道,“可是我不想失去他。就算是知道他有了别的女人,我也没有想过要离开他。”
我没有再开口,不知道应该再说些什么,寂静的空气里沁着丝丝微凉,空调的温度开的并不是很低,身上却感觉到有些微微的凉意。我转头看向玻璃窗外的街道,午后的太阳正火辣灼人,路上行人很少,我看见店门口街道的对面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了顾太太那辆迈巴赫的后面,却没见车上的人的下来。
不一会儿顾太太的手机响了,听着她平静的答了几声,就挂了电话对我说,“吴小姐,我先生来接我了。我先回去了。”
我点了点头,站起身送她出门,打开门的时候,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外面火炉一样的闷热的天气,让我突然想到如果哪一天这个世界上没有了空调,不知我们还能不能适应的了。目送着顾太太往那辆宾利走了过去,车上下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修长的身形,英俊的脸庞,走过去搂住顾太太的肩膀,绅士的为顾太太打开了车门。我认识那男人是顾太太的先生,那个在电视上经常出现的事业有成的英俊男人。很难想象眼前这个无微不至的呵护着自己妻子的男人会在外面找了其他女人,正如同很多事情都不能只从表面上看一样。
回到店里,我又给自己煮了杯咖啡,坐在原先的沙发上,对着笔记本继续码字,自从开始开始写网络小说之后,我晚上睡眠的时间明显减少了不少,本来只是想要用来打发一下白天的空闲时间,却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种习惯,这种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敲击的感觉,特别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间,写这种灵异小说,灵感便会源源不断,促使着你想要不停的写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正想象着塑造某个恐怖情节沉溺其中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一只手轻轻的拍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被吓的差点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回头就看见陈滢正笑眯眯的看着我,陈滢是和我关系最好的朋友,她和我一样也是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如今是一名白领。
“干嘛?吓成这样?”
我长舒了一口气,拍着胸口,道,“陈滢,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我都快被你吓死了!”
陈滢笑的一脸得逞的坐到沙发上,大咧咧的道,“你不是写恐怖小说的吗?还怕鬼啊!”
我白了她一眼,“谁告诉你写恐怖小说就不怕鬼了!”我起身从冰箱拿了一瓶冰红茶递给她,“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今天福音之家有个聚会,你和我一起过去吧?”
“不了,我还要留下来看店呢!”
“大姐,今天可是星期六,正常上班都要休假的吧,还有我看你这店冷冷清清的,哪有什么生意啊!就和我一起去吧!”
“你也知道我自从接手了这店,就没卖出几件东西,再这样下去,马上就快要饿死了。”
陈滢眼里精光一闪,笑盈盈的道,“所以我才说要带你出去参加聚会啊,多认识点人,才能帮你多介绍点生意,总比在家守株待兔好。而且今天出去又不用你花钱,有人请客,还是在豫景大酒店哦!”
“这么大款?谁啊?”我不禁有些好奇。
“这个人你肯定认识,就是小时候那个最喜欢跟在你屁股后面,最不爱说话,最喜欢搞自闭的小孩沈洛啊!后来不是听说被他那个有钱的爸爸接回去了吗?你知不道他爸爸是什么人?就是身价百亿的k国际集团的董事长,而那个沈洛虽然是他的私生子,人家现在也是个名副其实的镶着金边的富二代。”
一听到沈洛这个名字,让我立刻想起了大概在我十岁的时候,在福音之家见过的那个刚被别人送过来的那个长得漂亮的就像瓷娃娃一样,却从不肯开口一句话的小男孩,那个只有五六岁,我却在他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看到不符合他那个年纪的冷漠的小男孩。
豫景大酒店是全市最高档豪华的五星大酒店,我和陈滢赶到的时候,聚会上已经来不少人,比起往年总是不多的人数,这次应该算的上凑的最全的一次,毕竟有免费的豪华晚餐,还能顺便结识一下亿万富豪的儿子,这样的美事应该没有人会拒绝。
而当我看到那些脚踩着厘米高跟,穿着华丽礼服的年轻女孩们时,我才突然觉得自己这一身休闲运动装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就说让你回去换个衣服吧,你还不听,这下成刘姥姥了吧。”陈滢把头凑过来不失时机的揶揄了一句。我看着她今天穿的那一身干练却也不失淑女气质修身职业装,再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三叶草运动鞋,确实觉得相当窘迫,对她道,“算了,来都已经来了,我还是低调当个小透明,吃的饱饱,早点回家吧!”
说话间,前方被在场年轻女孩子们围了里里外外好几层的人群里发出一阵女孩子们的银铃般的轻笑声,我抬头向那边看了看,便见那包围圈的正中心似乎正站在一个穿着白衬衣的帅气亮眼的年轻男人,正说着什么笑话,引得不时发出一阵阵笑声。
“吴双,你说那个该不会就是沈洛吧?”陈滢端起服务生托盘里的两杯红酒,边递给我边不确定的问我。我接过酒,看着那个有着一头亚麻色头发,左耳上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唇角含着一丝不羁的坏坏的笑容,如樱花般耀眼的阳光帅气的大男孩。似乎也无法将他与记忆中那个小男孩联系在一起,正疑惑间,却见他突然转眼将目光看向了我,那双漂亮的如烟水晶一般迷人的眼睛,分明含着笑意却隐隐让我感觉透着一丝冷漠的眸子,却是让我觉得莫名的熟悉。他微微举杯向我致意,我微笑的点了点头,他便又微笑转头看向别处。
陈滢凑过头来,小声道,“他没有认出你来吗?我看你们小时候不是关系很好嘛!他那时候好像只喜欢跟在你一个人身后,别的小孩都不理的。”
“都是小时候的事,说不定人家早就忘记了。”我饮了一口手中的酒,这酒味道倒是真的很不错。
“真是可惜了,我本来还以为凭着你和他小时候的交情,能跟他做个朋友之类,我回去也能和公司的人炫耀一下。”
我无奈笑道,“大姐,你看我这一身行头像是能跟富二代扯上关系的吗?又不是嫩模又不是明星,咱还是老老实实过寻常老百姓的日子吧!”
吃完饭,沈洛又邀请大家去唱歌,按我的意思其实蹭完饭就可以回家了,毕竟别人再有钱,我们也不好意思一直蹭不是?却被陈滢死活拉着不放,说什么奢侈的日子不是天天都能有,能占的便宜咱要一次占个够。我本来就是个五音不全的音痴,于是坐在ktv的沙发上听了无数首歌,又被他们灌了几瓶酒后,我借着出去上厕所的空档,出来透透气。五星级酒店的ktv也比一般的ktv豪华的多,我靠在走廊上临窗的位置,透过玻璃正看着外面灯火阑珊的夜景,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干净柔和的话音,“我记得你是叫吴双吧?”
我回头,就看见沈洛慵懒的抱着手臂斜斜的倚在墙上,轻扬的唇角一丝痞痞味道,“姐姐,还记得我吗?我记得小时候你可没少欺负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