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站地图 完本小说 创建桌面快捷
浏览记录

*提示:浏览记录仅放置最近浏览的10本书籍

浏览记录是空的
访客登录   免费注册  
  • 六妙笔阁
  • 玄幻魔法
  • 武侠修真
  • 都市言情
  • 历史军事
  • 侦探推理
  • 网游动漫
  • 科幻小说
  • 恐怖灵异
  • 散文诗词
  • 其他类型
  • 排行榜
搜小说:
位置:  >   六妙笔阁 > 早安,岳律师! > 第106章 正当防卫

《早安,岳律师!》 第106章 正当防卫

加入书签 推荐本书 订阅本书 内容报错 更新慢了
  • 背景:
  • 字体大小:
  • 字体颜色:
  • 滚动速度: 快 中 慢
    苏青橙仔细看起林老师的视频来。

    林老师还是在自家的书房里,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衬衫,戴着黑框眼镜,一副学者的样子。

    “首先,我们来说说什么是正当防卫。”林永卿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第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我们来看这个案例中,那个醉酒的人,假设他叫李四,李四喝多了,看见边上孩子的身上带着值钱的玉佩就去抢,这就是属于抢劫,是对人身、财产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他伸手去拽的时候那个母亲反应迅速,马上一脚踢了过去。说明这个母亲是在李四‘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出手的。”

    “注意‘正在’这个词,很关键,如果李四把东西抢走了,这个母亲去追的过程把他踢死,那就防卫过当了。”

    “前面一二都符合了,再看第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怎么理解?”

    “例如本案中,这个母亲是在李四抢劫过程中踢了一脚,李四就倒在地上不起了,后来是因为肋骨刺入肺部没抢救过来才死的。”

    “如果李四倒在地上不起,这个母亲还上前拳打脚踢才致他死亡的,这就超过限度了,就是属于防卫过当。”

    “因为此时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而且李四倒地不起已经没了反抗能力,你还用力去打去踢,致他死亡就是超越了防卫的限度。”

    “至于有些人说这个母亲下手太重,这只能说这个李四倒霉,偏偏碰上一个会跆拳道的女人,一脚就踢死了,身体太差了,平时肯定缺乏锻炼……”

    苏青橙看到这“噗嗤”一笑,林老师还挺幽默。

    “还有些人说她自己是有功夫的应该知道自己脚重怎么不收一收力?”

    “但是你们想啊,如果是你们的孩子,在那种情况下,幼子面对一个醉酒的大汉,作为一个母亲当然护子心切哪里还会想先把力气收一收?”

    “要是因为这一犹豫动作慢了,孩子因此受伤怎么办?而且她是练拳的这也是身体的自然反应,是有肌肉记忆,不能说她是故意出重拳。”

    “所以她这就是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来讲另一个案例。说另一个城市的李四,他家有个院子,就花一万块钱买了一棵香樟树,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下去。”

    “经过几年,这树越长越大,枝繁叶茂,挡住了二楼房间的阳光,李四就把这棵树挪到了院子外面的路上。”

    “又过了几年,这树又越长越大,树叶还是挡到家里的阳光,他就想把树砍掉一截,以免家里的阳光被挡住。”

    “为此他还打了电话问园林管理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这不归他们管,他自己决定。于是李四就把树砍了,只留下大概两米的主树干,上面的树冠枝叶都砍掉了。”

    “后来被人举报,城管部门上门认定他“砍伐”,罚款十万元。”

    “大家觉得城管部门的罚款合不合理,李四该不该交这笔罚款?这次我先不说结果,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可以给我留言或打在公屏上,我都会看。下次我们再来分析!”

    视频到这里就结束了,苏青橙扬扬眉,林老师也学会搞悬念了,还来个“且听下回分解”?

    不过这样是挺吊人胃口的,肯定很多人会追更。

    这个案子的确有点意思,自己买的树是自己的财产,自己怎么就不能砍了?城管部门做的对不对呢?

    苏青橙把视频用软件编辑了一下,打上字幕,然后用林老师的账号登录上传上去。

    给林老师发了一个微信,告诉他视频已经上传,让他有时间上去看看。

    视频刚发上去不久,很多人就开始发弹幕了。

    【这不合理吧,自己的树怎么就不能砍了?这不是自己的财产,随便处置吗?】

    【这不是钓鱼执行法吗?园林说可以自行处理,修完城管就来了,这是钻钱眼里去了。】

    【城管啊,懂的都懂……】

    【吓得我都不敢薅自家的香椿吃了。】

    【马路边的树每年都有修剪吧,有些也剪得很秃怎么就不要罚款,自家的树还要罚?】

    【以后种树之前还要先提前学习有关树的法律知识(狗头)。】

    【城管部门的权利也太大了吧?】

    【好像是有这方面的规定?不过罚得也太重了。】

    【应该是树占用了公共区域,所以不能自己砍。如果在自家院子里就没事吧!】

    【公共区域怎么了?我如果掉了钱在公共区域,那钱就不是我的了吗?】

    苏青橙扬扬眉,这个还挺值得讨论,应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

    下次再来看林老师的分析。

    看完那些留意苏青橙一看时间不早了,得睡觉了,不然明天起不来。

    想想自己好久没做电影解说了,明天一定要剪辑一个出来,不然b站这个号要废了。

    第二天苏青橙七点半才起床,现在天天蹭岳景城的车去律所,早上又不用做早餐,就可以多睡半个小时。

    等洗漱完,正在换衣服,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难道今天学长忘了带钥匙?

    苏青橙忙把衣服穿好,打开门。

    顾铭赫然站在门外。

    “顾律师?”苏青橙惊讶。

    顾铭看到是她也很意外,“你怎么住在这儿?”

    “我本来就是住在这儿啊,您这是……”苏青橙好奇地问。

    “我找人,难道我记错了?”顾铭有点尴尬。

    苏青橙一想他应该是来找沈晴的,可能记错门牌号了,便笑道:“您是不是找错了?我隔壁新搬来一个邻居,会不会是她?”

    顾铭一看苏青橙的房间号1606,沈晴的应该是1608?好像真是记错了。

    一拍额头,笑道:“还真是我搞错了。不过还真是巧,没想到你也住在这里。”

    这时岳景城提着早餐回来,看到苏青橙和顾铭站在门口有说有笑,神色淡漠走过来,不咸不淡地开口,“让一下!”

    “岳律师?”顾铭惊愕。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小提示: 按←键返回上一页,按→键进入上一页,您还可以 加入书签

阅读提示:
1、本站会员登录后,将免费体会到最顺畅的阅读方式[最少广告]。
2、注册本站会员,将《早安,岳律师!》加入书架,可以通过书架更快的了解更新信息。
3、免费小说《早安,岳律师!》 第106章 正当防卫所描述的内容只是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的立场无关,本站只为广大用户提供阅读平台。
  • 站长推荐
  • 猜你喜欢
  • 斗罗:开局说书剧透,震惊千仞雪 连载中图标 斗罗:开局说书剧透,震惊千仞雪
  • 重回八零小辣妻 连载中图标 重回八零小辣妻
  • 斗罗:从黑化蓝银皇开始 连载中图标 斗罗:从黑化蓝银皇开始
  • 斗破之武动大主宰 连载中图标 斗破之武动大主宰
  • 这个东京有点诡异 连载中图标 这个东京有点诡异
  • 海贼王之群雄逐鹿 连载中图标 海贼王之群雄逐鹿
  • 抗日之烽火传奇 连载中图标 抗日之烽火传奇
  • 凌霄天君 连载中图标 凌霄天君
  • 江湖诡谈 连载中图标 江湖诡谈
  • 无限之浴血杀戮 连载中图标 无限之浴血杀戮
  • 追寻光的男人 连载中图标 追寻光的男人
  • 凰命王妃 连载中图标 凰命王妃

本小说站所有小说、评论均为网友更新!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行为,与本小说站(http://www.6mbg.com)立场无关!
本站所有小说的版权为原作者所有!如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益,或是含有非法内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谢谢!
Copyright © 2016-2019 Www.6mbg.Com 六妙笔阁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