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卷的铃声响起,教室慢慢陷入喧哗。
“溪溪……”祁梓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头枕着胳膊,望着元溪抱怨着,“你说语文诶!我的母语,我都写得这么艰难了,今天下午的数学和明天的英语我该怎么办!”
元溪正读着祁桑的新书《不要羞耻——那是你自己的身体》,随口附和着“嗯……”
“溪溪,要不是昨天我哥介绍我嫂子给你的时候你一点都不伤神,我真怀疑你这样是暗恋我哥。”
“不要乱说,我觉得祁桑大哥那就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小女子我是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元溪看到书中妙处,不禁笑着指给祁梓看。
然而远远看去,却是女孩读心上人的书而开心的场景。
至少时恪是这么想的。
时恪的手在桌肚里攥着的,赫然也是一本《不要羞耻——那是你自己的身体》。
“嘿,你小子藏着啥呢!”唐陆林“嗖”地一下把书抽出来,“哎,这不是祁梓的哥哥的书嘛,他哥是个啥来着,女权主义者?对就是这词。你说一男的,研究女权?多奇怪。”
“不奇怪,女权的学术定义即讲究男女平权,你多读点书吧。”时恪说着,把书抢了回来。
“你才是奇怪,跟我一口气说这么多闲话不容易。”唐陆林挤眉弄眼道,“我知道,我们的元大学霸喜欢捣鼓这些东西……”
时恪睨了他一眼。
唐陆林见他没啥大反应,撑起身子屁股坐在了一旁的桌子上,吊儿郎当地敲着腿说道:“你要是暗恋元溪呢,就赶紧说,我唐某人是不稀罕不能早恋那一套的,真的喜欢要是憋坏了才得不偿失。”
时恪皱了皱眉,不说话。
见时恪不打断他,唐陆林胆子大了一点,继续说道:“而且啊,我听祁梓说,祁桑这回从美国带了个女朋友回来,般配得很。元溪应该伤心着呢,你看啊,你正好可以趁虚而入!少年,大好时机莫错过啊!”唐陆林挤眉弄眼着,还比了一个心碎的手势。
“别废话了,该去食堂吃饭了。”时恪似乎依然没什么触动。但唐陆林有七成把握,时恪是听进去了。
因为这家伙,耳朵尖红啦。
————
时恪也读祁桑的书,除了秉承着对情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态度,也是因为时恪有一个他不敢与旁人说而只有元溪知道的小秘密。
时恪最喜欢的颜色是粉红色,喜欢收集粉色的小物件。
只是他在小学三年级向小伙伴展露自己喜欢粉红色时,小霸王的地位岌岌可危,他才意识到,男生喜欢粉红色是“不正常”的。
“时恪,原来你用粉色的橡皮擦不是因为赠送的,是特地买的?”
“我还以为是小店徐阿姨送错了,哈哈哈哈。”
……
那时候的小学校门口有一家文具齐全的小店,店主徐阿姨总会送一些小玩意儿给经常买文具的小朋友。
时恪每次收到的小玩意儿大都是蓝色的、白色的、黑色的,他发现他最喜欢的粉色徐阿姨总是送给女孩子。本就是赠送,时恪也不好提出要求,只好自己买了一个粉色的橡皮。
这天他才知道,原来男孩子喜欢粉色是会被小伙伴嘲笑的。
10岁的小男孩开始看重自己作为小小男子汉的所谓的自尊,为了维护自己小霸王的地位。时恪选择把喜欢粉色作为一个秘密埋在心中,选择把喜欢的粉色的小物件都藏起来。
后来时恪学会了如何用强悍的外在表现塑造自己的形象,内心越是为自己喜欢粉色的癖好而自卑,越是想要在外表上弥补。
如果说元溪在小学五年级以前是他能够毫不犹豫说出的最喜欢的小伙伴的,那么五年级的那件事情让元溪成为了他不想离开的人。
时恪经过四年级升五年级的暑假之后,长开了。低年级时,文娱活动的表演里,最受欢迎的总是那些长得可爱的男生,但高年级时,人们对男孩子的长相要求似乎多了一丝硬朗,时恪显得比同龄男孩要成熟,沉默寡言更为他添了几份稳健。
于是六一儿童节经典的表演话剧项目《灰姑娘》里的王子角色不出所料地落在了时恪身上。
而时恪羡慕的却是帮助灰姑娘的仙女教母手中拿的粉法杖,他知道那个是学校门口小店就有卖的玩具。然而在别的男孩女孩都争着去碰一碰那个道具时,他却不敢去做这样一件根本不会引起怀疑的事情。
怕被人发现他喜欢粉色这样一件他从三年级起觉得“可耻”的事情。
在某一次彩排时,时爸爸要早早上班处理事务,顺道把时恪送到了学校。小小的时恪看到空无一人的后台摆着放道具的纸箱子,不由得想到了粉色的魔法杖。
小心翼翼地从箱子里把魔法杖拿出来,时恪喜欢按下按钮发出粉色亮光的那一刻,但他又想起了三年级的那个“耻辱”。他也疑惑过:为什么作为男生喜欢粉色就要被其他小伙伴嘲笑呢?就算是没有嘲笑他的人也大都作出一副惊奇或者不可理解的模样……
“时恪……”
时恪猛地回头,粉法杖背在身后,挺直小小的身板,僵硬地看着面前的女孩。
女孩比男孩发育得早,普遍高,而元溪又比同龄女孩都要高,所以最后选来选去,老师们决定由元溪扮演国王。
时恪记得当初元溪是主动申请演国王的,他还记得元溪当初举手站起来一脸骄傲地说:“我要成为站在权力的巅峰的人。”
之后有几个男生每日追着元溪叫着“男人婆!男人婆!”元溪满不在乎,还非常入戏地以国王的口吻道:“你们都是臣民,要服从于我。”
思及此,时恪忘记了他拿着粉法杖可能被发现的秘密,看着穿着国王袍的元溪呆愣了一会儿,而后问道:“元溪……你穿这个不会不自在吗?”
“为什么?”
“因为……”
“因为……你喜欢粉色被别的男生嘲笑了是吗?”
时恪没想到元溪这样轻轻松松地说出了他一直掩埋的秘密。
元溪故意模仿国王的步伐绕着时恪走了一圈,而后抽出时恪手中的粉法杖,说道:“我妈妈第一次给我买玩具的时候,买了一辆引力车和一个洋娃娃,然后我拿了引力车。”
“喜欢粉色多好啊,我觉得……喜欢粉色的男生都是温柔善良的。”元溪突然凑近时恪,笑嘻嘻道,“我早就知道啦,和你是那么好的朋友,这点观察力我还是有的。”
“时恪,我给你背一段乐高公司上世纪70年代的宣传语吧,嘿嘿,上次我表弟来我家非要玩洋娃娃,我姨不允许,后来我妈跟她说的,我觉得很有道理。我记忆力可好了。”元溪还故意咳嗽了两声,模仿成人的声音声情并茂道,
”致父母:
所有儿童都有同等强烈的创造欲。男孩女孩都一样。
关键在于想象力,而非技巧。你搭建的就是任何进入你的脑中的事物,搭建的方式全凭你的喜好而定。可以是一张床或者一辆卡车。可以是一座娃娃房或者一艘宇宙飞船。
许多男孩喜欢娃娃屋,因为它们比宇宙飞船更有人情味。许多女孩更喜欢宇宙飞船。因为它们比娃娃屋更刺激。
最重要的是要把恰当的材料放进孩子们手中,然后随他们搭建任何让他们感兴趣的事物。”
————
“唐陆林,如果……你有了喜欢的女孩,你会……怎么向她告白?”
“哇,时恪大爷,你终于开窍啦!”
“来来来,是元溪吧?我说啊,向不同的女孩表白有不同的方法,首先呢,元溪这样的女孩……”
……
“喂,时恪,你到底听没听我说话啊!”唐陆林看到时恪正盯着一处发呆,用手在他面前挥了挥,见时恪还是不理他,只好顺着时恪的目光看过去,“哎哟,那不是隔壁班的物理课代表李检么?他什么时候和元溪关系那么好了?……哎哎哎,这咋这咋还想摸元溪头呢……诶,幸好元溪躲开了……”结果时恪“刷”地起身,大步迈向走廊里站着的看上去有几分般配的男孩女孩。
“时恪你……别冲动啊……”唐陆林小声嘀咕着。
“元溪,我有话对你说。”时恪觉得自己应该是第一次用这么强硬的语气对元溪说话。
被打断的李检愣了一下,也因为陈老师交待的物理竞赛的事情跟元溪也说得差不多了,便顺水推舟说道:“元溪,那既然有人找你,事情也说得差不多了,我先走了。”
“好嘞,明天我再答复你。”被时恪反常的不礼貌弄愣住的元溪也只好顺着李检的话说道。
下一刻,元溪的右手被温热的手掌包裹着拉扯着向楼下奔去。
小霸王的一反常态,自己还是先不要开口好了。元溪这样想着,但右手被攥得有些疼,所以元溪轻轻地挣扎了一下,但这样的力气像是在时恪的手心里挠痒痒一般,让从拽走元溪那一刻起就大脑一片空白的时恪,更是充满了混乱感。
我在干什么?
我要说什么?
我今天这样元溪会不会对我有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