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梅比一般女孩发育得早,成长得快,初一时,个头比大多数男孩都高,再加上罗玉梅喜爱运动,也显得有几分强壮。
因为喜爱运动,罗玉梅为了方便一般都把头发留得短短的。
那时的罗玉梅与一个叫赵一宁的女孩玩得很好。
赵一宁长得非常好看,但是因为从小体质不好,是一种纤弱苍白的美。
说起话声音小小的,走路的时候弱弱的。
班上最好看的男生也是班级班长肖洋喜欢赵一宁。
班上的大姐头叫沙晴,是学校某副校长的侄女,喜欢着肖洋,可能是因为出于这个原因,也夹杂着其他原因,沙晴总喜欢带着她的小团体对赵一宁找茬。
一开始都是些小麻烦、小手段。赵一宁天性不爱与人发生争执,也秉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而没有做任何反抗。
矛盾的激化发生在初二某一天,赵一宁的生日。
肖洋趁着教室里没有其他人,送了赵一宁一块手表,肖洋家境不错,赵一宁看得出来那块手表价值不菲,急忙拒绝,并且看教室无人,便明确向肖洋表示自己不喜欢他,这么小的年纪她也不想扯上不清不楚的关系。
肖洋也没有纠缠便失望地走了。
然而沙晴带着小团体在门外听墙角,待肖洋走后,便气势汹汹地闯进教室,将赵一宁拽到卫生间,用上了她们在那些电影电视剧里看到的方法,浇冷水、封隔间门。
但赵一宁体质弱,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被罗玉梅发现时,赵一宁浑身哆哆嗦嗦,之后便发起高烧,在家休息了两个星期。
在赵一宁被欺负的第二天,罗玉梅就惹事了。
在罗玉梅拳头打上沙晴的那一瞬间,全班都寂静了。
在罗玉梅甩起椅子的那一刻,肖洋拉住了罗玉梅:“你疯了吗?!这样会出人命的。”
沙晴的右脸颊鼓起了红肿的包,眼角也青了一大块,躺在地上捂着肚子“嗷嗷”叫唤。
在某副校长的坚持下,罗玉梅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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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有意思的是,后来我才知道,沙晴这个人比上学比我们都迟,年龄比同届生大多大两岁,是因为小学的时候休学过一年半,而原因……”罗玉梅嘴角泛起苦涩的笑意,“是沙晴在小学遭受过整整一年的霸凌,而欺负她的人是赵一宁的表姐。上了初中,她大概是把这样的怨气撒在了赵一宁的身上。”
罗玉梅摇摇头,双手撑在栏杆上继续说道:“你说这是不是有点……让人难以言说。沙晴也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结果却在初中以受害者为借口,欺负另一个实际上和她受过的伤害毫无关联的人。”
“那你们班上的同学传那样的谣言,误会你,你……就没有想解释吗?”元溪谨慎地组织着措辞。
罗玉梅笑了笑,把耳边的碎发撩至耳后说道:“其实……他们说的也算是事实,我当时确实很冲动地打人了,沙晴也受了挺严重的伤。而且,他们人并不坏的,就算知道我曾经有打人那样的劣迹,在平常和我的相处中并没有对我说什么过分的话,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元溪还想说些什么,但却不知该如何开口,还好罗玉梅继续接过话头。
“元溪,有件事我想请你帮忙,我知道有点过分,但是……”罗玉梅挠了挠后脑勺。
“嘿,你说啊。”
“我知道,你的物理成绩比我们这个所谓的竞赛班的大多数人都好,物理不是我的强项,能不能借你的笔记看一看,我只需要两天……可不可以……”罗玉梅声音越来越小,微微低头。
“当然没问题啊!今天晚自习结束前你来拿吧,现在在我同桌那里用着呢。”元溪一如既往地爽快地像答应别人一样答应了罗玉梅,但同样也下意识地撒了个谎,她的物理笔记并没有借给谁,只是她往常借给别人前,都会将自己总结的精华和提升部分从活页本上拆下来,那是她个人的秘密武器。
罗玉梅惊喜的声音传来:“真的谢谢你,元溪,要是我的物理成绩这次还拍班级吊尾车位置,高二我肯定没法继续呆在竞赛班了。”
元溪有些恍惚地回到教室,教室里的人还不多,大多还在食堂吃晚饭。从书包里掏出自己的物理笔记,元溪翻到第一章的提升部分,准备开始把活页纸拿出来。
手放到活页扣上时,元溪感到有点奇怪,她并没有平常那种要保留自己的秘密武器的坚定感。
半晌之后,元溪又将物理笔记的塞回书包。
重重地叹了口气,元溪想找时恪聊聊,便回头看去,正好和时恪撞了视线。
时恪对着自己扯开了一个傻笑。
元溪指指门外,时恪心领神会,往门外走去。
“我们去楼下吧,好不好……我想抱抱你。”元溪轻轻扯着时恪的袖口。
一到一楼,元溪就紧紧抱住时恪的腰:“时小恪,我今天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我想了一下,当我喜欢某些人或者我觉得这个人值得时,我会很爽快地把笔记借给他们,比如你,比如祁梓……还有我今天发现罗玉梅也是个让我喜欢的人……”
元溪明白了,当她以前不愿意借笔记给某些人时,往往是对方带着些理所应当或者是一个想要临时抱佛脚的人。
“既然我不喜欢某些人,不想借给某些人,以后我就直接拒绝了。我才不要再做什么完美的元学霸。”元溪松开胳膊,“嘿嘿,不好意思啊,这么热的天还抱着你。今晚晚自习要好好学习哦。我们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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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期末考,但在此之前,高一的学生们还面临着提交文理选科的志愿书。
时恪非常苦恼,他知道自己文理科都不是强项,分析了自己高一每次考试文理科成绩的走向,二者的区别并不大。
但时恪心中有一个理想的职业:法官。
时恪认为这是一个代表着公平正义的职业,或许是因为小时候有过因为喜欢粉色而被嘲笑的遭遇,时恪对着破除不公和歧视有一种执念,这时的时恪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定位一个职业。
他知道元溪一定会去理科竞赛班,如果自己想要站在与她并肩的地方,就应当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争取做到最好。
老师和家长们都会说,男孩子在两者都不擅长的情况,最好选择理科,一般会更好就业,但幸好父母支持他,让他跟着自己的兴趣走,作出令自己无悔的决定就行。
勾选文科。
落笔生花。
当你回过头时,人生每一个选择都在那一刻注定了之后的每一步会怎样走,会遇上怎样的人,会做怎样的事,会怎样过完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