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虞的薄云仿佛冻僵似的,紧贴着蔚蓝的天壁,凝眸仰望,便觉双目隐隐作痛,两只火团似的小鸟,怯生生地从草丛中蓦然腾起,朝着远处的天际飞去。我好像被画进了那片风景里一样,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孤零零地站在那片草地里,沉默无语。抱紧我,亲吻我,直至万籁俱静。”
姜瑜果然很有一套,我刚说完,哥舒琴已经把持不住,她投入进了我的怀抱,我将她揽入怀里。此时天空里的乌云已经扩散凝聚在了一块,一声雷鸣,细雨便已经潇潇而下,而我们依然毫不在乎,我们在雨中相拥着,此时她白色的体恤衫,已经被雨水湿透,有些地方变得透明,她白色肌肤紧贴着透明之处,显露了出来,那对山丘的形态,隔着一层绣有几朵花纹的文胸,彷如青花瓷碗似的,越加清楚、显眼地在我眼前出现,紧贴在我胸口,我胸中一股激灵从上到下。天空乌蒙蒙的连成一片,远处林立的高楼,、高楼上的广告牌,渐渐都淹没在了里面。而我与哥舒琴仿佛是被点燃燃烧着的蜡烛一般,水柱一条一条地从我们身上刷过,让我们看起来似乎是被融化了一般,我们紧紧地融合成了一体,而不是拥抱那么简简单单了。大概二十多分钟过去,这场雨骤然间停了下来,这场阵雨就像一位不知去往何处的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几分钟后,惨淡苍白的阳光,从云层中照射了出来,空气中厚厚的水雾,开始消散,远处的大楼、行人、车辆开始一点点浮现着,此时我们感觉有些微微寒意,这才松开了对方,我们到了一家便利店里面,专门买了一条长毛巾,我在遮雨处给她擦干头发、裸露在外的肌肤,期间我变得十分矛盾,有时我会把她当作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充满纯粹的关怀,有时候我会把她当成女人,心中暗自骚动不已,然而无论是何种感觉,今天我都必须规规矩矩,去做一个正人君子。我擦干她之后,天面的黑云,已经只剩下琐碎的一两小片,大部分都随着那场冷风朝着北方拂去了,天空又恢复原状,冻僵似的云紧贴着蔚蓝色的天壁,阳光辐照大地,一片金光灿灿的世界。而我决定在这一风雨过后的时候,送给她一样东西,我摘下了脖子上的血眼金蝠,戴在了她的脖子上。她很好奇地将血眼金蝠,托在了手里,仔细看了看,先是挤了下眉,然后又微微一笑,鼓荡了一下双腮,我完全不知道何意,她就已经将血眼金蝠塞进了t恤衫里面。
“刘德华!”我拖着她的肩膀,说。
“黄义达。”她羞怯地稍微扭转头去,说。
“那女孩对我说。”
“爱你一万年。”
那一天,我算是确立了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但由于她身上的衣服没有干,为了防止让她感冒,于是我很早地就送她回家,回家早点换上干衣物。不过我依然只是送她到了她家附近的地铁站,没有送到她家里,本来我是有意送她到家的,不过她似乎不乐意,尽管还是一脸微笑的模样,而我似乎也本不情愿花太多的时间去送她回家,待她离开地铁站后,我便愉悦地赶回自己住处去了,赶紧将这个消息,写成邮件告诉给姜瑜。
“今天,我参照你的套路,追到了一个女孩子,我开始相信,你所说的话,女人比男人好骗,不过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欺骗一个人的感情,因为我好像不是很情愿将自己表达出来,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因为我不敢对一个女孩说我喜欢你、我爱你之类的话,那怕是欺骗她们而已,我没有这么去做,这些不都是应该由男方去说的嘛,我却将它们都转移了,由女方说了出来。不过没有关系,我算是脱单了,一种不甘人后的表现吧,你什么时候结婚啦,你结婚的时候,我一定要带她去参加你的婚礼,你可能不会喜欢她,她虽说身材高挑,可是皮肤白皙,而你呢?一直对皮肤黝黑的女人情有独钟,而且不是那种刻意去海滩上,晒成的麦肤色。好啦,就说这么多了,谈一场恋爱,真是一件十分幸苦的事情,我先去休息去了。”
我将邮件发给了姜瑜,就去冲了个凉,躺在床上,算是精疲力竭地睡去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我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起身接手机,手机那一头,阿莲急冲冲地问我说:“喂,姜洋,我找到我家的大白狗了。”
“大白狗?”我惊讶地跳起床,那种被狗咬的撕痛感,几天都过去了,仍旧让我心有余悸地我有些不敢相信地问:“大白狗!是你那只大白狗。”
“是啊,就是我那条白花花的大白狗。”阿莲很大声说。
“你那条大白狗,又凶又恶,我与它无冤无仇,它都跑过来咬,你找回来干什么?还是放回去,让威廉浩南给煮狗肉火锅了吧,免得乱咬人。”我一脸无奈地说。
“你这个人怎么能够这么残忍,还有没有一点同情心,狗也是有感情的,你说吃了就吃啦?”阿莲一脸不开心地说。
“那你要我怎么样?难道要我习惯被你那只大白狗咬吗?”我接着说。
“行啦,不给你废话了,看你武功挺高的,你过来我家找我一下。”
“找你找你干什么?”我一脸惊讶地说完,然后打着哈欠,继续说:“我现在很累,还没睡醒?”
“好啦,人家算是求你啦!”阿莲装作很娇羞地说。
“切,求我都不来,光天化日,怎么能随便去一个女孩子的房间呢?”我斩钉截铁地说。
“那你带点吃的东西过来,就不随便啦!”
“我去,不来,我要睡觉啦!”
“你不来,说不定那个死病态——威廉浩南就过来了,人家感觉很危险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