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武士将东洋宝刀搁在自己的肩膀上,望着长庚离去的方向,一脸不屑的表情。此时镜头转向另外一边,盗魔士从夜空的大楼里,跳上了一辆在公路上飞速行驶的大货车,就像一只蜘蛛一样,趴在车厢右侧上,缓缓挪动这身体,和车厢侧边的一行英文字母,相映成趣。盗魔士慢慢爬过车厢,然后在车厢顶部站稳。稳稳地走到车厢后边,打开了车厢的锁,然后身体钻了进去,又关上了车厢门。车厢里里面装满了琳琅满目的玩具,盗魔士心中大喜过望。然后铺开了自己身上的披风,将那些玩具统统装进了自己神奇的披风里面,然后将披风包裹得严严实实,背在了自己的身后。盗魔士再从车厢里探出身体出来。趴在火车尾部,松开手,盗魔士被逆着吹来的风,吹拂上了天空之中。盗魔士又在大厦与大厦之间,大桥与大桥之间爬行,然后嗖的一声躲进一片树林里面,在一棵榕树下停了下来。他像往常一样拉开了榕树,然后钻进沸腾着、冒着滚滚水色泡沫的空气里,又转身拉回了榕树。盗魔士又回到了格尔登王国,然后继续在温儒森林游荡,他现在显得非常小心,时常注意着附近的雪狼。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与这里世代居住的雪狼,结成了深仇大恨,这些雪狼一定会伺机对他伏击,而他现在依附在凡人的身体里面,难免会具有人的气味,这些都是极容易被嗅觉极度灵敏的雪狼嗅到,想到这些,盗魔士不免有些后悔,当初就不应该杀死几只雪狼,一吐心中之快。盗魔士跟着那些萤火虫,在一块空地上,寻找到埋藏地点,将土壤挖开,然后钻了进去。盗魔士走进坑里面,将玩具埋藏好,然后飞了出来,将土壤都填了回去。然后飞速地在树木之间攀爬,他这次感觉非常奇怪,整场行动都没有遇见一只雪狼。不知道是他运气好呢,还是现在这些雪狼在温儒森林里已经灭绝了,毕竟这是一个空间逐渐再缩小,自然资源不断在枯竭的格尔登王国。
盗魔士从那片沸腾的空气里,回到了人类世界,然后关上榕树,飞回到了天台的住处。此时漆黑的东方天际,慢慢显露出一道鱼肚白,天快亮了,盗魔士卸下妆容,披风包裹住身体,然后舒展开来,飞到进了云层里面,盗魔士又恢复到了姜洋的衣装,盗魔士倒在床上蒙头大睡了起来。鲜红的太阳,慢慢透过了厚厚的云层,将周边的云彩渲染得一片通红,然后朝着天穹缓缓升起,阳光渐渐普照,白色的云朵,蓝色的天空,整个天空绚丽了起来。这又是一个崭新的一天。爬山虎支离破碎的阴影,遮蔽在了门前,让门前好像是搁着一块刚被敲碎的玻璃,是不是这块碎玻璃还在不停左右摆荡,阵阵晨风夹杂着鲜绿的叶香味道,吹进屋子,我一边将这股气息吸入肺里,一边香喷喷地熟睡着,我就这样一直睡到了自然醒来。我起床,走进卫生间里面,洗漱完毕之后,吹了好了头发,由于感觉腹中饥饿,我一边穿衣服,一边走向冰箱,拉开了冰箱门,准备吃两个西红柿,结果却发现西红柿已经全没有了,可能是我太久没有去逛超市了,冰箱里的食物越来越少了,我只能拿起一个苹果,用袖子擦了擦,然后咬在了嘴里,准备出门亲身体验陈浩南即将归来时的线路。我想期间可能与威廉浩南不期而遇也说不定,像这种非常时期,他不可能不想制造点大新闻,好将香港市民的注意力,重新从陈浩南那里回到他的身上。于是我就又有机会,拍到大新闻了,我就可以继续在公司立足下去,也可继续得到李英总监的赞赏。于是我走到我床头对面的桌子上,拿起我的莱卡相机,相机电源信号灯,不停闪着红色,原来我的相机一直都没有关机,而且摄像功能一直处于工作状态,我也想看一看,我睡觉时的样子,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睡觉的样子呢?我于是将摄像镜头都保存了下来,关机之后,扣下电池,换上了备用电池,然后打开了摄像播放,我本想使用快进播放的,不过我好像记得昨天我睡觉之前,是下午五点二十分,于是我将时段调到了那个点播放,当我躺下之后,我竟然突然起来了,而我丝毫没有印象,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都让我目瞪口呆,我完全不敢相信这发生的一切,不知从那里飞来的披风、画笔,将我打扮成了那个怪模怪样又阴阳怪气的盗魔士。已经被咬掉一半的苹果,从我嘴里掉落了下来,然后滚动着撞向了墙角,反弹几下,便停止了下来。
原来我就是盗魔士,怪不得我能经常死里逃生,而且不用记得整个过程,更不用说去感谢某个人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就根本不是我,而他也只是在拯救他自己。顿时我对于自己的这身皮囊产生一种奇怪心理,我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又捏了捏自己的耳朵,然后走出门外,坐在长条木椅上,然后脱下上衣,让太阳暴晒。坦白说,我是一个不愿意与人分享的人,而现在每天晚上甚至是大白天,另外一个人也可以操作这副皮囊,我很难接受,试想一下有谁会愿意一直谁别人的床呢,这大概是一个道理。可能是为了维护自己,我真的想从这幅皮囊里挣脱出来,既然无法独享这副皮囊,我情愿将自己空出来,不去享用这副皮囊,让另外一个人独自享受好了,而且他爱分享给谁,就分享给谁,我一定会没什么意见的,更何况这幅皮囊长得也不够英俊帅气,威武雄壮。但是我找不着让自己挣脱出来的好办法,只能继续折磨着这幅与我渐渐产生疏离感的皮囊,我现在是狗仔姜洋,晚上是盗魔士,在大街上四处盗窃玩具,想想就让人郁闷,要是有朝一日,被人发现我们是一副皮囊,我又不能解释清楚,我肯定会被误会是他,进而被人耻笑,我居然是一个童心未泯的贼,想想我就觉得好笑,从而我也陷入一种哲学思考里面,佛洛依德心理学讲过,晚上犯罪的我,不是白天的我,我现在彻彻底底、完完全全地理解了这段话的意思,再也没有像这样的话,来形容像我这样的人,那么贴切了。此时我感觉大脑一片眩晕,这副皮囊不是与我与生俱来的吗?那盗魔士是怎么样住进这副皮囊里面的?我想给盗魔士写封信,让他来告诉我。我走回屋子里面,拿起了笔和纸,看着着笔写着信来。如下:
“你好,盗魔士先生,虽说我们素未谋面,但是我还是知道了,你也一直扎根在我皮囊里面,也许你觉得不公平,可能是我扎根在你的皮囊里面。但是不管是谁,我们都必须着手解决这一主权争端问题。首先作为我自己来讲,肯定得摆明自己的立场,对不对!当然你是入侵者,我是受害者,你剥夺了我对于自己**的专属使用权,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我都必须强烈地谴责你,而且督促你尽快从我的**里撤离出去。或许你认为我无法提供自己的出生证明来证明这就是我的皮囊,但是这有什么办法呢?由于我是出生在农村,当时也没有什么出生证明书之类的,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具体月份,1987年7月还是1987年8月?22号呢还是12号呢?可能正是由于这些模糊的地方,让你有了可趁之机,你便不顾公理公约,悍然入侵到了我的**里面。但是不要紧,记忆这些东西还是存在了,我记得1995年7月13号,我与姜瑜一起去树上掏鸟窝,结果我从树上跌落了下来,左腿被折断的树枝刮出了一段长长的伤口,后来留下了一条八厘米长的伤疤。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的那一天,我们村里的一个大学上带回来了两盘盗版光碟,名字叫作《大话西游》,我们一起在他家里看完了,之后我们都变成了神经病。这些都是我对于这副皮囊所有权的记忆证据,现在我已经提交,正式向你声索我那体重62公斤、身高175公分、头发略黄的身体,即日起请你从我的**里离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