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离开后,病房里一度又恢复到安静。
郑顺没有了兴奋激动,只是躺在床上直勾勾地看着李泽留下的便签。
上面写的是因美的地址。
李泽一再强调千万别说是他泄露的,尤其是不能让姜宇知道。
他们到底在谋划什么,郑顺猜不透,郑顺很清楚的是,如果把这个地址发给姜宇,他一定会飞过去找吧。
因美就那么好吗?四年了,他对她还是念念不忘。
郑顺叹了口气,她并没有把地址第一时间发给姜宇,而是用她的一只左手略显艰难地换了外出的衣服。
她仔细地弄了头发,化了妆,一手提着她的限量版小包出了医院打了车。
方向开往李泽给的地址。
一路上,郑顺想了很多,关于见面,她想她还是可以以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方式去出现关怀的,毕竟,当时是因美自己消失的,郑顺只是什么也没做而已。
虽然没有真的把因美当作过朋友,郑顺也没有做过任何伤害她的事,对于这一点,郑顺并不愧疚,但是还是会有些心虚忐忑。
说起来这个地方真是有些偏远,郑顺看着路边的门面不仅零星稀少,就是房子也是破旧不堪。
郑顺到的时候,已是傍晚,天色渐渐暗下来。
郑顺站在陌生的路口有些迷茫,这是乡里?可眼前一排低矮的房子看着也不太像。
可这里又整个灰扑扑的,后面偶尔一辆大卡车路过,整个尘埃弥漫。
这座城市怎么还有这样的地方?郑顺捂住了口鼻。
怎么走呢,郑顺只见路口一边,几个男人站在树下抽烟聊天,天气太热,好几个光着膀子。
看看就有点可怕,郑顺快步走到一间小店面,里面的老板也是光着膀子叼着烟,手里把一根铁丝掰弯了。
这里的人郑顺还是开口问了:“请问这里怎么走?”
那老板抬头上下打量了眼郑顺,又眯着眼睛看了眼纸上的字。
“出了门右边的巷子,拐进去就是。”
郑顺点点头,松口气,路口的男人们还在抽烟,郑顺见他们朝自己看来,加快了脚步。
如之前老板说的,郑顺走进了右手边的巷子,这里要比外面看上去干净不少,但如果说外面的男人看的她发毛,里面就是两旁店里的女人看着她发毛。
美容美发,郑顺没多看那些名字,她承认她出门的时候打扮得稍微精细了一点,以至于在这里显得格外突兀。
郑顺最终找到了地址上的餐馆,郑顺看了眼被油烟熏的不清楚的招牌,这里也就只有这家餐馆。
白瓷砖的地板成了黑的,郑顺走了进去,顶上是电风扇哗啦哗啦地转着。
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坐在柜台边,一张菜单直接朝郑顺扔了过来。
怎么吃得下,郑顺开口说道:“我是来找因美的。”
中年妇女皱起了眉头,不耐烦地说道:“不在不在!”
“怎么会不在。”郑顺不信李泽会把她骗到这种鬼地方来。
“你要吃就点,不吃就走。”
郑顺有些尴尬,中年妇女显然不欢迎她。
正当郑顺犹豫着要走的时候,从后面的小黑屋里走出一个男人来,“老板娘,钱!”
一卷零散的钱扔向柜台,妇女顺手拿过,一张张数了起来,五十,二十,五块,一块
男人绑紧了裤腰带,与郑顺目光相对一瞬间,忽然闪了一道光。
“老板娘,你什么时候还有这样的货色,居然也不告诉我。”
男人伸手就向郑顺袭来,郑顺吓得退了几步。
“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吃饱了还不够,这可不是你能碰的女人,说不定是哪家的大小姐,你得罪了,我可负不了责。”妇女说道。
中年男人只觉得中年妇女在吓唬他,“因美原来不也是大小姐。”
因美!郑顺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这眼睛真好看。”男人又要伸手。
“别碰她!”
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郑顺转过头,只见小黑屋的门口站着一个穿着廉价衣裙的女人。
她披着有些松散的头发,脸有些黑,是因美。
因美的眼神很凶,男人还是惧怕她的,灰溜溜地就走了。
郑顺没想过她们重逢会是这样,因美径直地走出了餐馆,郑顺跟在她的身后,她看见她买了包烟,站在路边无尽地抽起来。
“最近好吗?”郑顺不知道怎么开口,她不开口好像因美会一直抽烟沉默下去。
“你不是都看见了吗?”因美说。
很不好,不好到郑顺没想过的境界。
“你来干什么?”因美问。
那个原来在心里演习了很多遍的我们不是朋友吗,郑顺忽然开不了口。
“林世诚让你来的?还是闫钧让你来了?”因美问,“告诉他们还是停止这种玩弄人的游戏吧,我就算再没有尊严,也不会做这样的事。”
“什么意思?”郑顺有些不懂。
因美看着她,盯了好一会,“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了,闫钧怎么可能会让你来这种地方,你真是,一点都没有变,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
而她,却是变了很多的,变到郑顺几乎都快不认识了。
“天要黑了,你回去吧,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你要是有什么,我可赔不了,得罪你们这些有钱人,我可承受不住第二次。”因美说道。
说完,因美扔掉了烟头,往餐馆走去。
郑顺什么都没搞清楚,甚至连话都没说上两句,她跟上因美。
“别跟着我!这里没有人陪你演假惺惺的友情戏!”因美猛地回头向郑顺吼道。
郑顺一愣,谎言,被戳穿了。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也很会掩饰,可是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因美走去的身影都显得很愤怒,原来她早知道,郑顺再没有理由站在这里。
好乱,郑顺想不通。
她从什么时候知道呢,又知道多少,她为什么变成这样,就算是破产,也不该至于的
郑顺低着头往回走,她的语气里其实是有责怪她的,可郑顺并没有伤害过她,难道不是吗?
郑顺想起那个男人从小黑屋里走出来甩钱的样子,再看看这路两旁发红的灯光,她突然觉得好惶恐。
就在郑顺迷茫的时候,一个身影用力地撞倒了她,等郑顺爬起来,郑顺发现她手里的小提包被抢走了。
那里面放着手机和钱包,没有它,郑顺都没法回去。
想到这,郑顺就快步去追前方拿着她的包逃跑的人。
啪的一声,鞋跟又断了。
几天之内,断了两次,郑顺何止是有些倒霉而已。
顾不了那么多,郑顺脱了另一只鞋子,硬生生地把这只跟也弄断了。
几万的凉鞋变成拖鞋穿在郑顺脚下。
郑顺跑了好一会,才意识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在这个陌生又可怕的地方,她是不认得路的。
而眼前连路灯都不亮的荒地,郑顺已经不记得她是如何跑过来的。
前方走来两个人影,郑顺听不懂他们的方言,但也能感受到他们语气里的坏笑。
郑顺想都不想就回头,然而背后却不知何时站了三个人。
五个人越走越近,直接将郑顺围了起来,这已经不是能用倒霉来形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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