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踞在罗布泊畔。
湖水好似一块无暇的明镜,湖中央有一个小岛。说是小岛,其实只是一块稍高于水平的平地罢。平地四周临水的地方种满了胡杨。赤金的叶子硬是被嵌在胡杨树上,在碧蓝苍穹的衬映下,尤为显眼。一株株胡杨林被湖水尽数收了,化为镜子上的一番风景。
西域的天气远不如玄天上的凉爽,方是冬末,藏匿了大半个冬天的太阳早就迫不及待地从铅灰色的云层中钻出来,才十来日便把西域整的跟夏天一样热了。
也不知道天上那位玄冥是不是又偷工减料了,管理了凡世大半个冬天就困得不行,眼看春天就要来了,回老家打盹去了。殊不知那位管理春天的句芒前几日翻看了老黄历,发现离自己去掌管凡世的树木生长接替玄冥他老人家的班还有一段时日,不如趁机多睡会儿回笼觉,好让自己可以兢兢业业地好好打理凡世的……凡世叫什么来着,哦对,春天。好巧不巧,此时九重天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祝融君路过。他一向是一个很敬业的神仙,但是他敬业明显敬业过头了——他看见茫茫凡世竟然无神仙看管四季,先是在心里狠狠地责备一通他们的懒惰,尔后释然地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大度的神仙,于是接手了……所以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当初玉帝他老人家封神的时候只封给这个敬业的祝融一个佐神夏神的名分了。
这会儿,凡世可是遭了殃。跳过了句芒的掌管,直接到了夏季,凡世大旱矣。通明国各地粮仓见底粮食告急,百姓没有想到今年夏天会来得如此迅猛,春分未至,一家省吃俭用好不容易存了一个冬天的粮食尚未播种就已经被吃完了。大概是上一年的收成过低,每家每户的一个大缸只乘下了半缸不到的米,留来年播种的谷粒更是只有一碗。黄发垂髫个个都面黄肌瘦的,上午用手指戳一戳脸颊,下午方才恢复原状。更糟糕的是,南蛮之地饿死了不少人,尸体堆积在街道上,天花就这么传开了。先是一个颇有灵性的小孩子憎寒壮热,旋即但热不寒,头痛身疼,苔白如积粉,舌质红绛,不久就一命呜呼了。在孩子升天投胎的那一天,孩子的母亲也被孩子传染了天花,再后来,这天花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整个南蛮之地街上堆积的死人更是多了起来。
远在西安的通明帝蹙眉,算计了一下粮仓的存货,发现如果把全国粮仓的一半粮食全部拿去分给老百姓的话,至少也可以熬到春分那一日了。殊不知通明国官府**,贪官一抓一大把,清官却屈指可数。粮仓一放,官府的人敲锣打鼓用红纸墨字写上“通明帝隆恩……”饿得发昏的苦百姓一看这告示,激动得有几位患有心脏病的老头子当场归天了。其实告示上边有一个亮点,识字懂事理的人一眼看出来几个关键词,“……通明国共放粮十万石……”,想必那几位老头子便是那些识字懂事理的人了,通明国粗记占地约有几十万万里,可是只放十万石粮食这是什么意思,很明显,要几个地区总共才有那么的一万石粮食,穷的地区根本是分不到的。更重要的是,现在通明国阖国流行**,放的粮起码也得给官员们截了一半,这真真是要亡国了。
然而这又关我什么事呢?我纳闷地随手捡起一根细枝,一头握在手里,一头沾着罗布泊的水。“通明国这样子才是最好的,早就应该改朝换代了,不知周边的列强们什么时候去攻打通明国,届时我国定会出一份力,在两国交战时趁虚而入,好坐收渔翁之利。”不禁笑出声来。如此大的一份便宜,除非是天上那些不谙世事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无欲无求自作清高的神仙,不然这世间很难再有谁可以抗拒这份诱惑了。
“所以你出逃就是为了去坐收渔翁之利?”一个声音从耳畔不疾不徐地响起。
回头对声音的主人抱之一笑,“对啊,不然我没事干嘛非得从楼兰城跑出来。每一次出逃都像是历了唐三藏取西经的九九八十一难,然而每一次都被你给抓住了。逃出来很累的知道不,你就不能让我多逃会儿吗?”言罢把手里的细枝单手掰断丢进罗布泊里。平静无瑕的镜子上泛起了涟漪。腿蹲的有点麻,站起来拍了拍青葱色的宽衣袖。眼前站着一位长得颇有几分姿色的少年,抱手倚在近水的一株胡杨旁,歪头打量了我一番。“姐,你别闹了行不行,这次你出走了多少天来着……”“唔,约莫半个月。”我接话。“哦对,半个月。这可算是你出走日子最长的一次。这半个月姐你过得可好?”不等我说话,已经绕着我走了一圈,啧啧称奇,“不单止没瘦反而还胖了一圈,以你这体格那得多走走了。”敢问世上有多少个弟弟敢于和他亲姐说此番话的,估计上穷碧落下黄泉地找在凡世也只有他这一位了。我虽然瘦点,不过都是我娘偏心,把所有好吃的尽数让给了这位一表人才的弟弟,然后我就瘦成这个样子,再想胖也胖不回来了。瞥了那不识好歹的家伙一眼,没有说些什么。
小的时候我娘总是靠在椅背上训斥我,说我得让着我弟弟青桐多些,毕竟我可是他亲姐。其时我正在和青桐抢着一只老鹰模样的风筝,他这家伙比我小了两岁,但是我只比他高一个头,我娘总是恨铁不成钢地教训我,让我多吃点,小了两岁弟弟都比自己高。与此同时,娘手中筷子夹着的那一块肉却递到了弟弟的碗里。
我娘的偏爱并不是不无道理,我们这个地域本身就是重男轻女,身处西域,用得着男人的地方多得是。而咱们这些良家妇女就窝在家里,没事拿中原商人卖给我们的布添置些衣物好御寒。我弟弟出生的时候,干旱了许久的鄯善国终于降雨了,我爹从中原带回来的那一株梧桐树奇迹般地种活了,在甘雨的滋润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青色的嫩叶。我爷爷大喜,一激动就给他的宝贝孙子起名叫青桐,说白了就是长着青色叶子的梧桐树,这好像也有纪念西域唯一一棵梧桐树存活的意思。站在爷爷身旁的那位喇嘛见梧桐存活连道阿弥陀佛,以那位德高望重的喇嘛所推算,梧桐是凤凰所栖之树,青桐降生凡世,院子里那棵梧桐便勃勃生机,说明我弟弟他就是一只凤凰。随即眉开眼笑地对我爷爷道声恭喜。其实吧,我弟弟确实是九重天上的一只凤,但不是凰,这一点估计凡人理解得有点歧义了。据天上那只最八卦的小云雀传下来的消息,我弟弟应该是做错了些什么惹怒了太上老君,然后遣北斗星君把它谪下来当一回人。凤本来就是一种自命不凡的鸟,它确实命是不凡的。我和我弟弟同样是从天上谪下来的鸟类,为什么待遇会如此不同一些,这一点我始终没有想通。
天上的神仙喝了忘川水会忘记身边的一切,好转世下去,而他们永远都忽略了我们这种鸟类。我们作为九重天上的鸟类,自小就对一切销毁记忆的药水免疫,忘川水当然在其中,所以我们的记忆力特别好。当然,记忆力好的代价就是修行速度特慢。我作为一只修行了七千五百年的灵雀,日夜不停地修炼,最终还不如天上一个修了三千七百五十年的毛头小子,还堪堪打了个平局,甚是丢人现眼。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小子是住在阳天的五泥街的顺数第46个院子,倒也算一个大户人家,他爹是在凡世卖盐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升天了,在天上奇迹般地渡过劫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仙。可是他爹不乐意待在无聊的九重天上,下到了凡世继续经营他的盐商。后来相中了另一位下凡办事的仙女,最后他们走到了一起。
唉,没办法,我们鸟类就是记性太好,周边小仙乱传的八卦新闻只要是听到我耳朵里的总是忘不了。既然那喇嘛说我弟弟是一只凤,那么他应该也忘不了天上的事,得找个时间去诈一诈。
届时我还是一个穿着肚兜的小娃娃,想到此处不禁拍手叫好,我爷爷、我爹还有那个喇嘛疑惑地把目光投给我……我拼尽了平生的演技表现得是为自己新添了一个弟弟而高兴。喇嘛一脸黑线,转头对我爷爷说:“你家的孙子个个前途都不可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