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默是一个人的名字。
也是一把剑的名字。
人如其名,简默是一个很沉默的人,他住在城东头一个破落的小屋里,喝最劣的酒,穿最便宜的衣服,坐骑是一头毛色驳杂的老驴。
剑如其名,简默是一把很简单朴实的剑,长三尺三寸,重六斤六两,除了剑柄处刻着一条毫不起眼的黑色小龙以外,跟寻常铁匠铺卖的长剑没有任何区别。
张烈雷是一个人的名字。
也是一把剑的名字。
人如其名,张烈雷是一个脾气暴躁直爽的人,他住在城南头最豪奢的大屋里,骑最好的马,穿最鲜亮的衣服,喝最烈的酒,玩最好的女人。
剑如其名,烈雷是一把弯弯曲曲的淡青长剑,长五尺四寸,重七斤八两,每当它被握在张烈雷的手里,都会不停颤抖鸣叫,就像是一道被握在手里的雷霆。
两个生活环境天差地别,性格迥异的人,却是一对好友。
同时也有着相同的身份。
二
简默和张烈雷都是属于听风阁的剑手。
是剑手,不是剑客。
剑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杀人用的武器,毫无荣耀可言。
他们行动的原则是拿人钱财,替人分忧。
只要你出得起钱,不论什么活他们都会漂漂亮亮的替你完成。
不论是杀人放火,还是寻人护卫。
但是二人的收费方式却不一样。
简默每次只收三百两,不论什么工作。
而张烈雷每次最少一千两,不论什么工作。
张烈雷很难理解简默的原则,但是作为朋友,他尊重简默的原则。
只是在他看来,明明简默比他更强,可以过得比他更好,却过着这样清贫的生活,让他忍不住为简默感到憋屈。
所以张烈雷每次和简默喝酒的时候,都会强行搂住他的脖子,使劲数落他。
而简默就是那么安静的坐着,小口小口的抿着酒,无声的笑着。
三
有一天二人喝酒的时候,简默对张烈雷说“我要一份工作,一千两。”
一个恪守收费原则十余年的剑手突然涨了价,只能说明一件事,他想要就此收手,退出离开了。
离开他的行业。
所以张烈雷很不爽的喝干了手里的酒,大着舌头说“怎么,连你也想要离开了?”
“我已经三十了。”简默一如既往的小口抿着酒,语气平淡“我想家了。”
“还在惦念你村里的那个姑娘?”张烈雷使劲拍着简默的肩膀“别想了,这都过去十几年了,谁还能等你?”
向来安静的简默难得的笑着反驳了一句“你懂个屁。”
张烈雷惊诧的瞪大眼“呦,都会说粗口了,得,看来你去意已决,放心,兄弟绝对给你选一个好工作。”
“多谢。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少他妈废话,快,把这坛酒痛快喝了。”
逐渐朦胧的视线中,简默似乎看到了那个让他念念不忘的清秀女子,以及山村外那片红的如火焰般的枫叶林。
四
张听风。
听风阁的主人。
他年约四十,不胖不瘦,不高不矮,脸上常年挂着一副和气的微笑。
他总是穿着一身青衣,不论晴天下雨都会拿着一把黄色的伞。
二十年前,他来到这座城市,花了三天时间就让所有人记住了他的名字。
仅仅三天,他一个人一把剑,就杀灭了当时城中大大小小总共十余家剑手组织。
所以,他有个很俗气但是很贴切的外号,一剑倾城。
然后他建立了听风阁,一直风光到现在。
将近二十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用过剑,每日里就像是个和气的富家翁一样行走在街头巷尾,但是没有人轻视他。
一个稳稳当当做了天下第一组织二十年龙头的人,就算他是个再也拿不起剑的废人,又有几人敢捋虎须?
二十年过去了,听风阁辖下的剑手来来走走,到如今,最出名的有两把剑。
烈剑,张烈雷。
默剑,简默。
所以当简默要退出的消息传了出去,不少人对张听风说要不惜一切留下简默。
而张听风只是品着今年刚出的新茶,和气的笑着说“既然累了,就让他走吧。”
五
听风阁的对面是一座同样很出名的建筑。
观雨楼。
和堂皇大气的听风阁不同,观雨楼像极了温婉内敛的江南女子。
今天,观雨楼被白虎堂的帮主王虎包场了。
今儿是王虎三十岁的寿辰,年富力强正值巅峰的他掌握着城中第二势力,而且他的野心极大,一直想要一口吞下听风阁。
虽然是个粗人,但他一直极喜爱辛弃疾的词,甚至他粗壮的右臂上还纹着一句辛弃疾的词。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向来喜欢一个人听戏的王虎斥退了手下,瞪着一双牛眼,看着台上风姿绰约的优伶,双目中放出绿油油的光芒,像极了饿红眼的下山虎。
他一边听着优伶咿咿呀呀的小曲,心中思考着怎么才能把台上的妙人儿带回家好好怜爱。
他心中一片火热,下意识的举起手中的酒杯。
酒杯里没有酒。
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一直在旁侍立的小厮急忙上前将手中的酒壶递上。
然后一柄寻常的铁剑就像是从黑暗的最深处鬼魅浮现,沉默的刺入了王虎的喉咙。
王虎死死捂着不停滴血的伤口,迷茫的看着如他的长剑一般寻常的小厮。
我还没带着白虎堂取代听风阁,成为天下第一,怎么就要死了呢?
好不甘心啊。
魁梧的身躯砸在地上的沉闷声音被优伶的歌声掩盖。
简默沉默着抽出剑,以最快的速度清理掉剑上的血迹,准备转身离开。
“哥哥,难得相见一次,你就准备这么离开?”台上女子如怨如诉的话让简默的动作僵硬住了。
六
十三年前,简默刚刚来到这座城市。
那时的他虽然脸上带着几分尚未退去的稚嫩,还骑着一头被人嘲笑不已的小毛驴,但是他的心中豪情万丈。
他觉得自己手里的剑会让这座城市为他动容。
只是听风阁一家独大,难以加入,莫说只是稍有名气的本地剑手都潦倒不堪,更何况一个没有名气的乡下剑手想要出头谈何容易。
很快简默就陷入了窘境。
任务全部由听风阁垄断,他接不到。而想要加入听风阁,他又不够资格。
这时候他才知道,并不是自己手中的剑足够锋利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是何其残忍。
曾经的骄傲尊严跌入泥土,污浊不堪。
没过多久,街上就多了一个终日浑身带着难闻酒臭味的醉汉。
那一天傍晚。
简默醉意朦胧的从观雨楼前经过。
一个小女孩从楼中跑出撞到了他的腿上。
他略有些迟钝的低下头看去,小女孩也正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看着他。
只是小女孩脸上还渗着滴滴血珠的鞭痕破坏了她的面容。
“小子,快把那个女孩交过来,这是花公子的人!”一群凶神恶煞的黑衣人紧跟着跑了出来,大呼小叫。
简默的眉头微微皱起,花公子,听风阁第十三剑手,英俊倜傥,爱好是。。。。虐杀女童。
“把我的玩具还给我。”花公子排众而出,英俊的脸上带着不耐和嗜血。
看着紧紧抱住自己大腿的小女孩。
简默深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把小女孩护在身后,冰冷的看着众人。
七
“杀了他。”花公子冷哼一声。
黑衣人嘶吼着扑了上来。
简默微微俯身,拨剑出鞘。
带着梦想破灭的不甘委屈,和那一腔尚未完全冷却的热血。
只是他酒醉未醒,又要顾及到身后的小女孩,没过多久就遍体鳞伤。
“把我交出去吧。”小女孩怯生生的开口。
“不。”简默一剑刺倒一个黑衣人。
“起码我死之前,你绝对安全。”
他的眼神如同受伤的饿狼,带着惨烈的气息扫视周围,准备做最后的困兽之斗。
“人多欺负人少,真是不要脸。”一个身穿华服,佩着一柄弯曲长剑的少年大步从人群中走出“加我一个!”
简默莫名其妙的看着出剑如奔雷的华服少年。
“我叫张烈雷。”少年杀出一条血路,来到简默身边,拍拍他的肩膀“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兄弟,你的后背就交给我了。”
简默挥剑逼退几名黑衣人,翻着白眼“凭什么?”
趁着简默出手的空子,张烈雷抓住机会又刺杀几人,他摸了一把脸上的血,笑嘻嘻的说“能伸手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的人,如果成了兄弟,一定会让人很放心吧。”
“扯淡。”简默再次用力翻了个白眼。
二人护着女孩厮杀。
观雨楼对面的听风阁上,张听风目不转睛的看着二人,微微颔首。
“我要这两个人活着。”
“是,阁主。”
“一个如虎,一个如狼。真是不错的两柄剑。”
八
张听风说话了。
所以简默和张烈雷活了下来,花公子死了。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小女孩又被观雨楼带了回去。
毕竟她是和观雨楼签了卖身契的,而两个年轻人,是绝对没有足够的银钱从如此规模的楼里赎回一个女孩。
“哥哥,我叫茉儿。”被带走的小女孩依依不舍的朝着简默挥手大喊。
她没有反抗挣扎,因为这是她的命运。
她只能选择接受。
而经此一战被张听风看在眼里的二人,顺理成章的加入了听风阁。
如此这般,已经十三年。
时间在流逝,城中的事物在改变。
唯一没变的是心意。
曾经的懵懂感激崇拜,经过十余年的发酵,化为炽热的爱恋。
只是她是一名跌落风尘的女子,爱本应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
“我要走了,回家。”简默头也不回地说。
“你要走了,那我呢?”她走下台,从后面抱住简默,身体微微颤抖。
“你会得到你想要的。”简默转过身,看着红了眼眶的她,认真的说。
九
简默离开了观雨楼,来到了对面的听风阁。
“我来交任务。”
张听风亲自接待了简默,递上一叠厚厚的银票。
“钱多了。”简默有些木讷的说。
“剩下的两千两,是我给你的赠别礼。”张听风和气地说“毕竟这么多年,你也为阁里出了不少力。”
简默有些艰难的抱拳一礼,然后离开。
在回家的路上,他走进了一家镖局。
“你来了?还是要把信和银票送回老家?”
“不,这次有别的事要拜托你。”
没过多久简默就离开了镖局,匆匆回到了家。
随手收拾了一下本就不多的行礼,他看看还未变暗的天色,决定再去找张烈雷喝一场酒。
他摸了摸胸口的银票,笑着想,张烈雷请他喝了那么多次酒,这次该自己请他一次了。
一个人安静的出现在门口,遮住了太阳,让屋里变得阴暗起来。
“张烈雷死了。”张听风拿着那把黄纸伞,脸上失去了笑容。
十
张烈雷死了。
简默觉得自己有些头晕。
万般情绪在胸中翻涌,最终只化为冰冷的两个字“是谁?”
“林青衣。”张听风说出了一个名字,然后犹豫了一下说道“他是在公平决斗中被杀死的。”
然而简默只是提起剑,默默的走出了屋子。
公平决斗又如何?
你杀我兄弟,当以命相还。
林青衣,是近年来名声鹊起的一个年轻剑客。
他行事低调,几次出手都近乎于被逼无奈的自卫反击。
他剑法的特点就是足够快,足够暴烈。
就像是天边的惊雷。
张烈雷是一个骄傲的人,有这样一个风格和他相近的剑客,他自然要去分个高低。
但是张烈雷的性子太直,他的剑法也就像是他的性格一样,大开大合,只会不停向前。
所以如果有一个人的剑比他更快,他就输了。
林青衣住在城外三里的一个庄子里。
此时他正安静的坐在大堂里,微微闭着眼,仔细回味着今天的比试。
大堂的门被无声无息的打开,简默穿着一身被淋湿的麻衣站在门口。
林青衣站了起来,他抓起身边的剑,右手微动。
一道闪电划破夜幕。
一柄长剑穿透了林青衣的胸膛。
“好快的剑。”林青衣喃喃说道,然后死去。
他的剑。只拔出一半。
世人皆道张烈雷出剑如雷,却不知道他的剑,不如简默的剑快。
简默收剑转身,看见了撑着黄纸伞,一脸和气笑容的张听风。
十一
张听风轻轻鼓掌。
掌声更像是嘲讽。
简默知道自己回不去了。
这一刻,他知道为何向来低调行事的林青衣会被张烈雷找上门。
可是他依然向着张听风出剑。
张听风上前一步,走进大堂,收起纸伞,向前点出。
恍惚间,简默看见了一座雄伟的的古城,上面站满了披坚执锐的金甲力士。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可当百万师。
一剑倾城,张听风。
纸伞和剑一触即分,简默浑身发出让人心寒的骨裂声,然后缓缓倒地。
他的眼神逐渐失去光彩,嘴唇微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张听风缓缓上前,想要听听他的话。
是不甘心,还是悔恨?
“秋天了,村子外的枫叶,该红了吧?”
十二
三天过去了。
众人皆为张烈雷的死去和简默的离开而惋惜,觉得听风阁会因此实力大损。
而张听风坐在观雨楼,喝着茶,笑而不语。
烈剑,张烈雷。
强则强矣,然而每次出手,都会要价甚高,根本没有给听风阁剩下多少抽头。
默剑,简默。
一个有了去意的剑手,注定他不会再有一颗锐意进取的心。他的剑,将不再锋利。
而一柄不再锋利的剑,那还是剑吗?
不过是一柄破铜烂铁。
既然用不顺手了,那就换一柄剑吧。
张听风,二十年不再出剑。
他不是不再用剑,而是不再以剑为剑。
绵绵细雨中,台上戏子的声音如泣如诉,如哀如怨。
三天前,观雨楼最红的花旦被一个神秘人花大钱赎走,就此杳无音讯。
此时台上的戏子,换了新人。
戏子泪流满面,却不知道这戏中的悲喜究竟是她的,还是别人的。
“饮了一江沧桑,舞一曲霓裳,红颜原来难忘。去了一段风霜,弹一首断肠,人心最是薄凉。”
张听风听着区,忽然觉得睡意上涌。
他缓缓闭上眼。
明天,还会有无数无名剑手出现在这座城。
只是不知道,他们的家乡,是否也有一个让他们念念不忘的清秀女子,和一片红如火焰的枫叶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