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毛左手捧着饭碗,右手拉开屋门。门口站着记分员吴秀龙,吴秀龙后面跟着四个小青年。每人肩上压着织布机角的这四个小青年,脸庞都红得像猪肝,已经溻湿的白背心贴在瘦削的身上,扁平的前胸成了刚播下催芽后的稻谷的秧板,露着肋骨的痕迹,额上淌落的汗水大概流入眼睛的缘故,皱着眉头,半眯着眼,一副想睁眼但又无法睁眼的怪相。
“做啥?”阿毛问。
“送织布机。”吴秀龙挥挥手招呼后面的小青年将织布机搁泥场上,扬起细细的眉毛,带着不解的眼神,也露着不屑的表情,“你不晓得?队长说借你娘子织布!”
“为啥?”阿毛把嘴里的饭粒咽进肚里,连忙竖起筷子,边摆手边说,“先不要抬进来,我问清楚后再说。”没等吴秀龙接话,阿毛三步并作两步来到灶屋。
不是早就说好,攒了钱后到隔壁村买台旧的回来吗?
即使现在没钱买,巧英家不是有吗,也用不着急着借啊?
再说了,真要借也不用借队长家的——队长是什么人他心里最清楚,无缘无故怎会借她织布机?
虽然和陶富文小时候一起打弹珠、削水片,官兵捉强盗等游戏,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但自己得了小儿麻痹症后,两人很少再交往,而他也早早辍学在家,整天游手好闲,明观叔根本管不了他——春天偷鸡崽,夏天偷西瓜,秋天偷茭白,冬天偷芋奶这些给队里惹事的小孩子中少不了他的名字。后来与社会上的一帮人混在一起后竟然当上了生产队的民兵连长。后来,他当了队里的治保主任,后来娶了汤家浜měi nǚ朱小妹,再后来不知怎么的竟然当上了队长。小小生产队的队长,连芝麻大的官都不是,但他却仗着队里陶姓人家多,笼络几个唯唯诺诺的跟屁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感觉好得如同老鼠掉进蜜罐,苍蝇飞进粪坑,成天昂首挺胸,走外八字路,叼西湖牌烟。他娘子朱小妹天生小母鹿般的身姿,自称“鞋皮踢踏拖,工分比人家多”,走起路来也学他模样,只不过陶富文走得是外八字的鸭步,朱小妹走的是内八字的鸡步,扭动着肥大的屁股,跟急着找鸡窝产蛋的母鸡一路边走边“咯咯”叫,边走边“嘻嘻”地笑着,估计晚上睡梦中也会笑出声来。就这么一个不可一世的人,就这么一个已经把自己看成考虎狮子无所不能无事不通的人,竟然借给他娘子织布机,还差吴秀龙等人扛过来,怎能不问清楚就让他们搬进来?
水珍已经听到了阿毛和吴秀龙的谈话,毕竟没做什么亏心事,她主动把下午拔稗草时队里的几个男人怎么调侃她,后来陶富文叫她到家里去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中间隐去了陶富文切西瓜给她吃的细节,她不想节外生枝,让阿毛产生误会,最后,她说:“我说过不要,但队长说是为了感谢姆妈照顾胜利,织布机闲着也是闲着,所以我才答应的。”
“不是说过,我去买吗?”
“你啥时候买回家?”她反问。
“那……也不用去他家借啊?”
“不是我开口借的,是他主动借给我的。”
阿毛直到她身边,把面碗里最后一个煎蛋搛到她碗上,像叮嘱又像是埋怨,“我是怕她占你便宜才这么说的。他这个人,心肠坏到骨子里,你最好不要和他接近。”
“你把我当啥啦?”她嘴里含着饭粒,咕哝。
“我是说,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他不可能无缘无故借你织布机。”
“我不是说了嘛,是感谢姆妈照顾胜利。”她眼睛看了一旁的母亲,希望母亲帮她说句话。
母亲知道媳妇的想法,家里反正有点棉花,媳妇喜欢织布,这是件好事,做几件衣裤、换几条床单、送人家被服,甚至将来给孩子扯几块尿布,都用得上土布,毕竟晚上到巧英家不方便也不安全,她放下碗筷,对阿毛说:“阿毛,你想多了,我差不多把胜利当成自己孙子照顾了,借个织布机也是应该的。”
“我是不想让水珍和他有来往。”母亲误解了他的意思,借了织布机说不定只是个开始,以后来往肯定会增多,自己毕竟是个跷脚,和陶富文不在一个档次,他不想水珍和队长有进一步的接触。
母亲心里不明白,但水珍心里明白着:阿毛眼里的陶富文,就是她以前眼里的邱队长和阮队长,阿毛是怕她的心被队长勾去,他其实自卑着,因为寡妇改嫁后就成了正常的女人,人们会慢慢淡忘她的过去,跷脚却是一辈子的事情;阿毛还未娶她时,跷脚和寡妇勉强能算门当户对,现在情况就不同了,感觉自己配不上她了,所以才对这事这么敏感,这是爱她的表现。
阿毛是深爱着水珍。当男人深爱自己的女人时,眼里容不进这个女人与另外男人的接触,哪怕只是擦肩而过,不经意的点头或微笑,他心里想的就是如何从头到脚,全方位地占有她。虽然她对陶富文是有好感,但那只是好感而已,何况今天只是借织布机而已,有那么严重吗?再说了,他是队长,队长想和队里的人接触太容易了,有的人还想尽办法讨好他,巴不得有这样的机会和队长拉近距离。为了表明自己心里没有陶富文,她搛起煎蛋,嚼得津津有味,嘴里说:“好吃,阿毛,你搛给我的蛋好吃。”
“那决定……借?”阿毛抬起眉毛,先看看水珍,再看看母亲。
“都搬来了,不然人家还以为我们摆架子。”水珍回答。
“借吧,我想他是想感谢我照顾胜利。”母亲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