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于杰用元力探测,他一下子就会把他们都找出来了。
不过,真要这样做,一方面象是成年人欺压小婴儿,另一方面这样的zuò bì,也是一个作死的行为,是会让节目变得平淡无味起来,收视率也会变得惨不忍睹。
于杰当然不会这样没脑子地去浪费元力。
他装作很认真地逐层搜索着,脚下的铃铛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让”奋斗者”们心惊胆颤,四处躲藏。
黄组蓝个子不高,从一开始就采取躲避战术,所以在第一轮的撕名牌大战,他能够不战而胜,保住了名牌的面积还是原来的那样。
陈客就不行了,在第一轮他就被大黑牛,一击毙命。另到他这次的名牌,面积比原来的大了倍多,象加了一个龟壳在后面一样。
郑海的也差不多,只是往下伸延,象是风筝的尾巴一样。如果遇上敌人,会很容易地,就被揪住尾巴,把名牌扯下来。
杨蜜却变成了天使,因为她的名牌两侧另加了两只翅膀,俏生生地突出在两只臂之外,漂亮是漂亮,不过只要被人抓住,名牌就肯定保不住了。
现在,这个小天使,却如惊弓之鸟,飞也似的在楼梯上跑到顶楼,喘着气问d,“你们有没有听到铃铛声?”
摄影师把镜头,摇得象拨浪鼓似的。
小蜜桃拍拍风浪不起的小胸脯说道,“还好,还好,吓死我了!你们说铃铛人是谁呢?”
镜头迟疑地摇了一下。
她不知道他们的意思,是不知道呢?还是不能讲呢?反正就是不可能让她知道,就对了。
在后期制作,小蜜桃被加上一头黑线。
事实上,象她这样的问话,其他人也有问。
而黃组蓝很不幸地,在问完以后,被d赏了一个“黄”!
“哗!黄牌!这是什么意思?是在警告我吗?”他搞怪地指指自己的鼻尖,问道。
镜头毫不客气地上下点着。
“嗬!算你们狠!我闭上嘴,行了吧?”黃组篮的两只食指,在嘴前做了一个交叉动作。
在节目播出后,他的这个动作风靡全国。
然后,黄组蓝就想往楼梯方向走。
突然,他猛地站着了!马上往后猛挥,想让跟在他后面的d退后。
因为,他隐约听到了铃铛声!
接着,他转身便跑!随拍的也跟随着他。
但是,他们这边的动静,却被“黑暗天使”发现了。他张开双臂,像一只蝙蝠,也象一只海燕,掠地而过,往那短腿小子迅速地冲了过去。
黄组篮听着后面急速的铃铛声,本能地就拼命逃跑!不过只过了五秒钟,他就意识到自己逃不掉的了,只好转身迎战。
战?怎么战?165对185!看着“黑暗天使”的怪模怪样,黄组篮心理上首先就输了。
他立即背靠墙壁,力求负隅顽抗。
“黑暗天使”也不焦急,他站在小黄面前肆无忌惮地,做着各种夸张的热身运动,那些动作的滑稽程度,连那些d都笑趴了。
而黄组篮也惊讶得张大着嘴儿,滑倒在地上!
总算他记住了名牌,不能暴露在“黑暗天使”的面前,否则他也会笑趴在地上的!
于杰看到他躺倒在地上,马上把自己扮演成摔交比赛裁判员一样,爬在他身边,低头看着小黄的肩膀,右一边一下下地拍着地,嘴里一边喊着数字!
当他数到九的时候,黄组篮本能地弹起身来。
“嘶啦!”随着自己名牌的离身,黄组篮一脸茫然地看着于杰。
这是一个经典的画面!
他被他迷惑了!
接下来,小猎豹郑海与“黑暗天使”,经过一番你来我往的激烈角逐后,被于杰成功地揪着了小尾巴,名牌当然也应声而亡。
当“郑海,ut!”的广播,响彻整栋楼房时,“奋斗组组长”邓招,“大黑牛”李神,刚好逃窜上了顶楼,并与躲在书桌底的“小蜜桃”相遇。
他们人一合计,觉得各自逃避不是办法,因为那样子,很容易被“黑暗天使”各个击破。
所以,他们要联合起来,共同抵抗顽敌。
他们达成了共识后,便大摇大摆地从楼梯上冲下来,在楼的拐角处,迎面碰上了亡命天涯的“大乌龟”陈客,以及不紧不慢地跟着他身后的“黑暗天使”于杰!
当于杰猛然发现自己,遇到了大部队时,马上就是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接着就是张牙舞爪地,虚张声势地想吓走他们,再各个击破。
他那气势凶凶的样子,马上就起到了作用,大乌龟转头就跑。
而小蜜桃也定在当地。
不过,大黑牛却大喝一声:“我们齐齐上,灭了这丫的!”便径直冲上前去。
不愧是大黑牛!
“好!我们灭了这丫的!”邓招也紧跟其后。
“咦,我干嘛要逃啊,我也去灭了他。”已经逃出了五六米的陈客,也不好意思的走了回来,加入到战争。
小蜜桃站在墙边,一后伸,护着自己的名牌,明媚的大眼珠在骨溜溜地转动着,明显是在打什么鬼主意。
不过,她的护名牌的动作,是多余的,因为如此大的翅膀在两边伸出来,要么就是不靠近“黑暗天使”,一但靠近,她肯定变成“折翼天使”!
于杰沉着冷静地与他们推拉扯着,他知道自己是在做丑角。所以,他把功力压制着,只表现出正常人的水平来。
他只需做一些花里花俏的不实用动作就好了,不能违背“正义终会战胜邪恶”的初衷。
不过,他也不能输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他要输得精彩,让观众看到他虽败犹荣。
在于杰与邓招和李神纠缠间,陈客认为自己有可乘,马上攻到于杰身后,便要撕掉“黑暗天使”的名牌了。
但是,他却不知道,这是于杰的诱敌之计。
陈客的指刚刚碰到于杰的名牌之边时,就听到“嘶啦”一声响,自己的“乌龟壳”被人掲走了!
原来,他忘了自己那倍于正常的特大名牌了!
真是,差之毫厘缪以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