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一早阿卡特斯还没起床,克伦贝丝就迫不及待地过来找他,还带来了消息:西比拉和罗贝尔私奔了。
克伦贝丝此刻恍然大悟:“难怪西比拉姐姐要送给罗贝尔哥哥香芹,分明是说她还深爱着……罗贝尔哥哥回赠的是百里香,表示是否有勇气私……两个人一起走……”
“你倒是消息灵通!”阿卡特斯随口说道。
“不是啦,昨天傍晚我去找罗贝尔哥哥,想跟他学一首歌……结果刚好西比拉姐姐披着大斗篷来了……他们说要去什么格瑞纳村结婚,还央求我不要告诉别人……”克伦贝丝小声说。
阿卡特斯不由皱眉,轻声道:“是不该告诉别人……私奔可不是什么好事,被抓回来的话可是要被吊死的!”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如果这个家族极为重视名声,认为私奔的闺女有辱门风的话,抓回来后确有当众处死的,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这种惨剧。
克伦贝丝撇了撇嘴,“你又不是别人……连哥哥我都没告诉呢……这种伟大的爱情,才是罗贝尔哥哥他们一直传唱的呀!”
阿卡特斯不想理会,只管瞑目炼气。克伦贝丝见他不理自己,鼓起腮帮子,在屋里四处张望。可这宿舍实在简陋,除了一张床和椅子外什么都没有,就转而去翻阿卡特斯晾在架上的衣服,旋即一个欢呼。
阿卡特斯一看,是她翻出了自己“捡到”的钱袋。克伦贝丝捏在手里玩了一会,笑嘻嘻的,接着又放回衣服里。
阿卡特斯本来想说“你该拿走的”,可旋即想到这可能会引发对方“追债”,索性闭口不言,又接着瞑目修习。
这几天来阿卡特斯食量大增,当真是能吃能睡,无牵无挂,虽然经历了如此变故,可潜意识地已经不再萦绕心上,连梦都没有过。
修行有成的人自然志气清坚,很少做梦,但如此“没心没肺”实在还是令他难以接受,可也没有办法。摆在他眼前的问题是,似乎自己对整个环境的判断都有了细微的改变,可又说不上来是什么,不得不三番五次地好好审视自己。
边上克伦贝丝玩了一会,大概见他在用功,就没有打扰,又爬到了床上,闻了闻被子的味道,随即笑嘻嘻地斜躺着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
阿卡特斯还是没能发觉自己有什么异状,退出识海,这才发现小姑娘居然已经睡着了,还带着甜甜的笑意,不知在做什么好梦。
看来她是昨晚有心事一直没睡好。阿卡特斯有些好笑,站起身来,扯过被子给小姑娘盖上,自己出了门,又轻轻把门关上。
约兰就在远处,此刻走了过来,轻声打了招呼。
阿卡特斯回应了,也轻声告诉他,克伦贝丝在房间里睡着了。
约兰笑笑,告诉他商队已经准备妥当,明天就可以出发了。
阿卡特斯应了,仰脸看着天空,只见碧空如洗,太阳才刚刚升起不久,正把光辉洒向大地。
约兰看看他,又看一眼房间,笑道:“贝尔还真是挺喜欢你的。”
阿卡特斯不知该说什么,也只是笑笑。
“其实,贝尔她早有婚约在身,明年,成年礼后大概就该订婚了吧。”约兰又说着,看了一眼阿卡特斯,又望向远方,“人生在世,羁绊重重,哪有那么多由着自己喜好的余地?这一点,贝尔现在还不懂,但早晚都要懂。”
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为婚姻是神圣的,要经历一系列复杂程序和教会主持、真神见证。虽然有的地方会缩减程序,但不管怎样,贵族的婚姻都必须包括婚约、订婚和婚礼这三项。婚约往往由长辈在公开场合宣布,也许是孩子一出生时就指定了。不过,等到双方都长大chéng rén时还得再征求本人意见,确认结婚意愿后才到教堂举行订婚仪式,双方交换信物。订婚仪式四十天后再举行婚礼,是更为神圣的日子。而一旦二人结合,就不可以离婚——按照光明圣教教廷的说法,婚礼既然由真神见证,背弃婚姻就是对真神的欺骗,是绝对不可以的。
约兰一家经商有成,应该并非贵族。贵族生活依赖领地供养,是不会从事任何需要谋生的职业的,否则会被贵族圈排挤出去,无法立足。但富豪之家都紧随贵族的生活方式,在婚姻这种大事上更是如此。就像贵族家族大多会包办婚姻一样,富豪家庭的包办联姻也极为普遍,偶尔有反抗包办的就会被剥夺家族继承权,甚至逐出家门,代价极为惨重。
“不管怎么说,早懂比晚懂要好。”约兰说着又叹了口气,望着远方出神了一会,这才离开了。
阿卡特斯此刻陡然明白过来,不由苦笑了一下。佣兵就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没想到真相居然是这样。
房间里有悉簌的动静,应该是克伦贝丝醒了。阿卡特斯等了片刻,这才轻轻敲门,却没有回应,不由诧异了一下,又停了一会才推门进入,就看到克伦贝丝果然已经起身,正抱着被子蹙着眉头发呆。
这神态有些严肃,与她素来的无忧无虑大不相同。阿卡特斯觉着有些好笑,不过也没笑出来,只是淡淡打招呼,见小姑娘似乎仍在想着什么,也就不再理会,自己动手收拾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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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餐上,阿卡特斯和本哈明以及瀚海佣兵团几位成员打了照面,他们多是这几天匆匆赶到的。佣兵们吃的是青春饭,大多完成一项任务就赶紧去放松一阵子,直到没钱了才接新的任务。
“不错不错,年龄这么轻就有这番修为,很难得了。”高高瘦瘦的巴道夫这么评价道。他约莫二十出头,眼睛大而分明,倒真有股野狼顾盼的味道,看得出在佣兵团也深孚众望。接着走过来的丹尼敦实而有些沉默寡言,默塞尔高壮可看上去很沉稳,都是五级的实力,打了招呼就不再多说什么。
“骑士总是法眼无差!”另一人笑道,他面目寻常,但说起话来很是爽朗,据本哈明介绍,是自某骑士学校毕业的博比,一副笑口常开的样子,“老弟前途无量,好好努力啊!要是到了七级以上,在艾恩斯那边混个身份也不无可能……啧啧!”
佣兵算得上大陆上相当特殊的群体,来源成分也相当复杂,比如博比也是从骑士学校毕业的,冲这一点就跟阿卡特斯颇为亲近;巴道夫的父亲是“绝代骑士”,深以为恨,在培养巴道夫身上花了极大的心力,佣兵团的人都知道,所以给他起了“骑士”这个外号;丹尼想必祖上也曾是“绝代骑士”,后来沦为平民,可血脉觉醒后又访得老师学了一身本领,就不再安于耕种手工的生活而来当佣兵了。
“绝代骑士”是世袭贵族嘲笑贵族最底层没有领地的骑士的说法。领地是贵族立身的根本,有领地的贵族被称为世袭贵族,领地和爵位在血脉中继承流传。相比他们,有的骑士虽然有骑士这个最低的贵族爵位,勉强算是贵族身份,但由于没有可继承的领地,爵位就只能齐身而止,就是所谓“绝代”的意思。世袭贵族这个名称不仅是为了彰显贵族血统的高贵纯洁,更大的作用还在于与平民可能晋身的骑士身份区分开来,由此诞生的“一滴血原则”更是影响深远。
“绝代骑士”中,有的是世袭贵族的庶子,他们没有家族领地的继承权,如果幼年没有被送进修道院当修士的话,成年后就受封一个骑士的头衔后自己出去打天下,就像阿卡特斯在骑士学院的学长布莱恩及一众同窗;他们若是能娶得世袭贵族家的xiǎo jiě,往往会被身为领主的岳父分封一块土地,从此成为世袭贵族,又或者为领主效忠获得封地;如果一直都没能获封领地,当然就是一辈子的“绝代骑士”,后裔就是普通平民的身份。
当然,由于血脉力量偶尔会觉醒、爆发的缘故,也有的平民——很有可能血脉非凡——机缘巧合或家学渊源又再可能进入骑士学校,学得了一身本领,也可以为某位大贵族效力并获得骑士的爵位。但实际上,这种平民出身的骑士很少有能获得封地的,所以大多是“绝代骑士”——贵族连分割领地封给庶子都不愿,哪可能轻易分封外人?毕竟能供养一名骑士的领地,其土地面积、领地子民数量都有一定的要求,不可能把一块土地无限分割分封下去,据说历史上真有皇帝强迫麾下的大领主这么干,结果这些大领主的后代都保不住贵族身份,沦落成自耕农了。
按照阿卡特斯少年时代好友多米尼克的说法,平民能够为贵族赏识和利用的只有“力、才、色”。后者只堪当玩物,没什么好说的;有才华如掌握古通用语再熟读哲学和经典的话,可以去当个家庭教师什么的——通常都得在修道院深造好多年;再者,就是有力量的平民武者、魔法师(魔法学徒)了,只是得到了一定的级别才会受到贵族赏识而招揽。至于因功高受封为骑士,就更为不易了;若是能获得世袭的封地和爵位,那简直就是平民逆袭的奇迹。
离此不远的艾恩斯大公领就在招募人手平叛,倒是平民武者晋身的好机会,可也得有足够的实力和运气。据说,法拉昂的公社与康布雷、兰斯等城市的公社同气连枝,起义(叛乱)后也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援,又深得当地市民的支持,所以相当难啃。博比说到,他和巴道夫曾打算去碰运气,后来还是放弃回来了,继续从事佣兵这份“有前途”的职业——不是有斯福扎公爵的榜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