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楚凤歌默默观想了一阵,拔剑一挥,平湖萦绕之中的洞府摇晃了一下,然后四周的平湖如镜就被斩出一道天堑,湖底一瞬间暴露出来,两边波浪翻起夹峙如墙,然后才缓缓滑落。
过了很久,湖水才平复下来,但是被楚凤歌斩出来的天堑却始终存在,凝练如铁的无形剑气横亘其中,流水难入。
沈中玉看到这一幕,暗暗赞叹,看来经历魔劫,重伤康复后的楚凤歌剑法比以前更胜了。楚凤歌满意地爱抚了一下手中的赤日流华,回身说道:”我欲与君同赴南疆,可否?“
沈中玉闻言,看了张致和一眼。张致和眨了眨眼,道:”师父,也对蚩尤墓感兴趣?“
“不,斩草除根。”
“花神宫竟在南疆?”
“或许。”
沈中玉一挑眉,只是“或许”怎可能让楚凤歌轻动,想必是六七分准头,他才会亲去一探,应道:”好。“
“嗯。”楚凤歌一拱手,转身离去。
看到师父走了,张致和才道:“我只与师父说过一次。”
“无妨。”沈中玉道,“只是这一路上我要带上颗辟寒珠了。”
张致和先是一笑,然后想到这对师父未免太过不敬,看了沈中玉一眼,道:“师父人很好的。先生,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出门?”
“初定是三日后,宜出行,现在要再问一问楚真人了。你呢?”
“师父给了我蓬莱三山的天守阁的帖子。但是,我想先不用。”
“天守阁?三才杀机图?“沈中玉道,“三才杀机确实不凡。”
蓬莱三山中无数奇珍,其中对剑修来说,三才杀机图就是最要去看的。却是,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时何日,自空中掉下一块顽石,落入方丈山之峰上,顽石方落,原来秀美山峰一夜叶落草枯,唯有山石,如化剑刃一般,刺破苍穹,号为残锷峰,就算修行人腾云经过,都会被这刺破青天的剑气打落。
在多年剑气浸染下,残锷峰之上仅余山岩本身,且痕迹斑驳,内含无穷玄奥,可见天下兵戈之行,众人观之无不感觉杀气凛然,就称之为天下杀机所聚。
约五千年前,剑道真人凌寒真人观山日久,就在山下,以剑为笔,刻下一句话:”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这句话刻完之后,他就立地飞升而去。从此残锷峰又被称为三才杀机图。
有好武好斗之修士,就在其下结庐而居,日夜与之相对,时间日久就成了天守阁。有新入阁的需先比武。张致和本来有拜帖,却不想用,这是要剑挑天守阁。
想到这里,沈中玉看了一眼张致和道:”我劝你找个人作伴好些,不要又迷了一下路。“
张致和脸色微微一红,道:”我在金墉城走传送阵,去到蓬莱城之后就换船,这样想必无妨了。“
沈中玉点了点头,道:”你既想定了,那就这般吧。“说到这里,他忍不住转过来,双手按住张致和的肩膀,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们才见面不过数日,竟又要分别了。“
“仙途广大步步维艰,岂能放纵。“
“很是。宜自珍重,天长日久,当能再会。”
沈中玉出门就在三日后,他回头看着送行的张致和,再看了看同行的楚凤歌,觉得便是化神真人寒暑不侵,也很需要添衣。两人腾云而去不到半日,就看到前方有人等着,原是云中君。
楚凤歌停下,唤了一声“舅舅”然后就静静地看着他。
云中君笑道:”你去斩草除根,我去清理门户。“
楚凤歌看着舅舅,深感厚意,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化神真人一念能至千里,不过两日就已经能看到南疆大地的沙罗树,枝叶青青迎风招展的身影。三人停下云头,沿着山径走了不到半日,从山中转出就是一个九黎族的集市。
九黎族因为地处南疆,天气炎热,所以衣着尤为大胆奔放,三人躲在树后看了半日,最后还是云中君幻化出一身短打就走了出去问路。
回来之后,云中君先与沈中玉道:”这些九黎人只知道蚩尤墓的沙丘深处,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沈中玉拱手谢过,道:”我先前就去过一次,对此也有几分把握。“
“好。”然后他就跟楚凤歌说:”我大略打听了一下,有几个女子作风不正,只是不知道是不是。“
“是。”楚凤歌道,然后顿了顿又说,”舅舅辛苦了。“
沈中玉懒得看他们在自己面前表现甥舅情深,反正也已经到了南疆,就此告辞。
剩下云中君跟楚凤歌说道:”来,我们要去打探消息了。“
“嗯?”楚凤歌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低头看了看自身的道袍,使了个障眼法,道:“可也。”
云中君看到没逗上,颇有些郁闷,道:”你打铁炼剑的时候不也是打赤膊,怕什么?“
“衣冠不整。”不能出门,楚凤歌冷冷地吐出了四个字,然后健步如飞地走下山去。
沈中玉回想了一下旧路,腾空而起就向着气息最为灼热的方向飞去。在数千年前这里就僵尸横行,而僵尸又称旱魃,可致赤地千里,因此在完全杀掉那些僵尸之前,蚩尤墓方圆千里别想有一场雨下得来。
果然,不过半个时辰,他就感觉到一股焦灼绝望的气息弥漫天地,仿佛生机断绝一般。沈中玉停了下来,看着不远处大片大片的土黄色与褐红色斑斓交错,染成了一副奇异而壮烈的的画。
只是这内中含有的绝望气息实在太过强烈,仿佛是必死之人在耳边不停地哭诉着自己的不甘与愤怒,便是凡人也无法忽略。何况是神通天地的化神真人。
他极目远望,看到的图像皆被灰黑色的怨气染得诡异可怖,整个天地仿佛只剩下黑白二色一般。虽然空气炎热,地上的砂土也像是能烫掉人的脚底,但是却有一股寒意从脚底冒起,丝丝碎碎地往上窜。
沈中玉叹了口气,从袖囊里取出一盏明灯,看这像是凡人常用的明瓦八角灯笼,内里蕴含乾阳真火,无物不燃,此刻就以这沙漠弥漫的怨气为燃料,火焰腾腾,照亮前路。
这正是当日张致和炼成的出师之作,法宝明月夜,本来是放在卧室内当照明之用,沈中玉出门之时不知为何心里一动就也带上了。
本来在四周蠢蠢欲动想将沈中玉也扯入其中的怨气刹那间退去,太阳越发炽热了。沈中玉看了看空中火红的大太阳,只觉一阵眩晕,擦了擦额上不存在的汗珠,皱眉想到,这方向不对,想不到几千年过去,这里的怨气居然浓重如此。
整个沙漠像是被怨气笼罩在一个玻璃罩子里一般,就连太阳投下的光线都被扭曲到另一处,如果有人看不出,看着太阳辨认方向的话,只会迷失在沙漠之内,在怨气的催促下不停歇地走动,成为其中的一缕亡魂。
而提着明月夜的沈中玉则仿佛是一把尖刀,狠狠地刺穿了这个罩子,并不停地深入进去。在他眼前,怨气蜷缩起来,像是畏惧的毒蛇,但在他背后,阴郁怨气却还像是俯下身埋伏的猛兽,悄然靠近,想趁着他不曾提防的时候,扑上去品尝其血肉之味。
而在另一边,楚凤歌和云中君的神识一直笼罩在那几个看着作风不正的女子身上,看着她们回家,沐浴,然后接待了几个男人,再从那几个男人手上收钱。
楚凤歌看到这一幕,面无表情地看向云中君,道:“看来只是普通的女支女。”
云中君摆了摆手,示意他看下去。接着,那几个女子就冒着夜色出门,去到村中一处佛庙后门,敲了三声,然后门一开,这几人就进去了。
云中君道:“我想还没有女支女这么虔诚,半夜三更都要来拜佛吧?必然有不对。”
“很是。”楚凤歌自觉当初太妄断,十分歉意地看了看云中君。
云中君一把勾着他的肩膀,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崇拜我,只是说不出来。其实也不难知道的。我一靠近过去,闻到她们身上有淡淡的香烟味,必然是时常出入佛庙才会染上的。如果佛庙的主持是和尚也就罢了,大不了是那些和尚六根不净。但是我打听过了,这个佛庙是由尤那主持的。“
楚凤歌点了点头,然后静静地看着他,等待他说下去。
云中君也不卖关子,继续说道:“尤那,是当地的土话,实际上就是阉人。这些阉人年轻的时候着女装,傅脂粉,不结亲,不与人交,如女子一般为人歌舞,相传观其歌舞可得福佑。老了之后,他们就会栖身寺庙养老。而现在,最卑贱的女支女与最神圣庄严不过的尤那混一起,不奇怪吗?”
辛苦楚凤歌了,逗比话唠亲舅舅的云中君。
英格兰三月早春,天气清爽宜人,早上在伦敦西区的贝克街221b的楼下,一个身穿墨绿色法兰绒大衣,黑色丝绸及膝裙的女孩子正在门前逡巡不去,她旁边还放着一个人高的行李箱。
路过的邻居不禁好奇,是怎么样的谜案或不幸促使这个体面优雅的姑娘不得不求助于那个终日与危险暴力相伴的大侦探呢?诸位绅士淑女出于慈悲心肠焉得不为此一叹?但实际上这位姑娘一边焦躁地用高跟鞋磨着地砖,一边嘟囔着:“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还不下来?都打了好几个电话了?”她盯着紧闭的房门一会儿,做了一件足以让诸位绅士淑女大跌眼镜的事:上前从手提包里找出一节铁丝在手提包的掩护下轻巧地对付其公寓的门锁。这座为英国犯罪界深恶痛绝的贝克街之王的堡垒并没有世人所以为那样坚不可摧。在这位小姐修长灵活的纤纤十指熟练地摆弄下,“咔擦”一声门开了。
这位小姐迅速地把行李箱推进屋子里面,关上门,放下行李箱,顺着楼梯走向二楼,一边走,一般偶尔停下低头查看扶手和地毯上的痕迹,想道这都是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拿着大刀来找人麻烦?!
到了二楼起居室的门前,她已经听到了屋里传来的呼喝之声。她摊手进手提袋里做了个小小的准备,而后开门入室。
门里正有二人对峙,一位自然是这个公寓的主人,著名的咨询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而另一位则是个裹着橙色长袍与头巾的黑人大汉。这个大汉本来正举着大刀想着侦探怒目以对,但被开门声打断,回头看向门的那边,看到进来的不是膘肥体壮的保镖之类的人物,不由嘿嘿地傻笑起来。
门外的小姐见此也展颜一笑,而后迅速地一抬手,一件东西就在空中划过一条完美的抛物线,砸在那个嘿嘿傻笑的黑人大汉的光脑门上,竟然是一支拧开了盖子的香水。香水流进了那大汉的眼睛,要知道,无论在号称纯天然草木精华的香水都包含一种成分,那就是酒精,因此这个大汉被刺激的哇哇大叫。
夏洛克见此,一个抢步上前,一拳崩在大汉的下巴上,利落地解决了他,一抬头却看到那位小姐正看着地摊上那瓶已经光荣牺牲了的香水,一脸惋惜地说道:“哥哥,我瓶可可小姐。”
夏洛克闻到浓郁的香气,打了个喷嚏说道:“希帕提亚,你这是什么品位?”
希帕提亚闻言,抬头瞪了他一眼道:“哥哥!”
夏洛克说道:“好吧,鉴于刚才的人体试验,你的可可小姐被证明对人的眼睛有较大的刺激作用,因此不宜多用。”
希帕提亚闻言,大方地赏了他一个白眼,说道:“算了,哥哥,我听说你楼下还有一间房,对吧?我想租下来,迟些找到新的公寓再搬出去。”
“听说?!听谁说的?那个胖子?!”
“额,鉴于他现在付我工资,请恕我不能陪你一起骂他了。”
“夏洛克听了呲牙道:”你要为了每年四万英镑就背叛你的亲哥哥吗?”
“他好像也是我哥哥。”希帕提亚哭笑不得地说道。
“不,他是个魔王。”
“你也不遑多让。”
“哼。”夏洛克不再说话,把那个挺尸在地上的大汉拖到窗前扔下去,看着街口滑来一辆小黑车把尸体拖走,才回头说道:“下面那间房不怎么样,住我的房间,我到时和约翰挤一挤就行了。”
“什么?!”希帕提亚睁大眼睛看着他,仿佛他有两个头。
“problem?”
“nope,夏洛克,你真是出人意料地亲切友善。”希帕提亚脸色古怪地说道。
夏洛克笑了笑,不答话,起来帮希帕提亚把行李箱塞到自己的房间里,而后又拿起书窝回到沙发上。
夏洛克显然是个家务无能,即使他已经独居多年,希帕提亚打开衣橱,看到里面纠缠在一起的衬衣、晨服和长裤时想到,天知道他是怎么样一个人活那么多年的。她捞出了一件衬衣,查看一下,上帝保佑这些衣服都是洗过的,夏洛克不会把干净衣服和脏衣服放在一起,而且这些衣服上还有折叠过的痕迹,那就是说这些衣服原来都是叠好的,只是夏洛克把他们扔进去的时侯实在太漫不经心了。希帕提亚摇了摇头,关上衣橱时想道总有一天,我会叠好的,而后打开行李箱,拿出床单被套等物,一一和原来的换过了。稍作整理之后,她就听到楼下有人进门了。
刚出门,他就看到一个金发男子站在起居室门口,这个男子身姿挺拔,剪着军队规定的发型,说话的腔调和做出的手势都显得非常随意。那毫无疑问,这位就是夏洛克的同居人约翰·华生博士了。
“hey,华生博士。”希帕提亚靠着门打了个招呼。
华生博士刚刚丢下一句:”我刚刚和自动收银机吵了一架,你有没有现金?”就闻声转过身来,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长裙的女孩子亭亭玉立地站在夏洛克的房门前,不由得有些惊讶,回身带着点暧昧的神色地对夏洛克说道:“这是谁?”
夏洛克一怔,而后反应过来,说道:“用你的小脑瓜好好想想,她和我长得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她是我的妹妹希帕提亚。”
“你妹妹?你从来没有说过你有个妹妹?”
“我也从来没有说过我没有。”
华生博士闻言不答,又回头打量了希帕提亚一眼。她看起来并不是十分的漂亮,却别有一番妩媚动人的气质,黑色的长卷发披在肩头,颧骨高高,面色苍白,下巴也显得有些方正,可是五官精致秀美,一双碧色眸子如粼粼湖水,真是个难得的美人儿呀。
只是她一张嘴,就是:“华生博士,看来你的超市之行不大顺利。”
“你刚刚听到了。”
“不,只是你入伍的时间刚好和伦敦大部分超市的收银机的更新换代时间错过了而已,而且你的衣袋里露出了购物清单的一角,而你现在却两手空空。顺带说一句,那个牌子的牛奶里面含的激素偶尔会多了些。”
华生博士听了有些僵硬地回头对夏洛克说道:“夏洛克,她果然是你的妹妹。”
夏洛克嗤笑一声,道:“拿我的卡去。”顺便刷吧。
希帕提亚闻言,惊讶之极,扫视了他们一眼,展颜一笑,原来是嫂子呀,向华生说道:“华生博士,非常感激你为夏洛克做的一切,想必你都知道夏洛克虽然有点孩子气,但其实还算个好人。”
“我明白。”华生博士舔了舔嘴唇说道。
“那太好了,我们再去一次超市吧。”嫂子是如此的善解人意啊,希帕提亚心里高兴,说道。
“华生博士怔了一下,实在无法把刚才的两句话联系在一起。
”约翰,别这个样子,刚才那两句话确实一点逻辑关系都没有。这只可以证明希帕提亚的思维确实毫无逻辑性可言、“
希帕提亚一笑,也不答话,跟华生博士说道:“我们走吧。”
希帕提亚和他的两位兄长相比,算得上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但她的消遣显然让华生博士这个普通人难以接受。在她的第6次企图推理超市里的一个路人甲之后,华生博士不得不仗义而出,说道:“希帕提亚小姐,这样做可不大好。”
希帕提亚闻言有些委屈地说道:“为什么?我哥哥每次都是先让我说完,而后再来纠正我的!”
你妹呀!华生博士心里咆哮了一句,迈克罗夫特和夏洛克究竟是怎么样教育幼妹的,把萌软妹子教成这样子简直是罪大恶极呀!
即使希帕提亚在华生博士的提醒下收敛了探究周围人**的行为,但是他继承自福尔摩斯家族的使人心甘情愿地听从其吩咐的妖孽气场依旧全开。华生博士在她的指示下买了一大堆个人觉得完全无用堪称奢侈浪费的商品,在结账时,他心中暗念,希望夏洛克看到账单后不会暴走。
最后,希帕提亚在前面踏着恨天高的高跟鞋,看上去比夏洛克还要高一些,鞋跟富有节律地敲在瓷砖地板上,显得优雅而傲慢。小短腿的华生博士则提着两大袋东西跟着后面,一出超市门口,就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二人面前。
“我刚刚叫的。”希帕提亚说道。
“怎么可能?”你刚刚连手机都没有拿过出来,还是现在的手机已经更新换代到直接读心?华生博士想到。
“喏。”希帕提亚指了指右上方的监控摄像头。
华生博士抬头一看,一下子就明白了,无处不在的迈克罗夫特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