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我们来这儿也有些日子了,可是别说神仙了,连个鬼都没遇着,这天气越来越冷了,咱们出来时可没带厚的衣裳啊,我看,不如打道回府?老爷夫人想来必定担心你了。”说话的是一个清瘦的少年,约摸十五六岁的样子,生的唇红齿白,端的好看,身着青色衣裳,看样子是个仆从,他的脸上带着些忧虑的神色,毕竟他只是个十多岁的少年,跑到这么一个荒郊野岭,方圆几里都荒无人烟的地方,更借宿于一个早已破败不堪的草庙,白天时还好,一到晚上,各种奇异的虫鸣鸟叫之声,实在叫他心慌不已。
“再说了,少爷,这荒郊野岭的,保不齐有什么饿狼猛虎,别神仙没见着,倒是喂了野兽。”
黑暗中,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他斜倚着墙壁,怀中抱着一把铁剑,听到仆从的话后,只听他冷冷的哼了一声:“吾,汪辛之子,苏城幼龙,岂会惧怕这小小荒岭,无论前方有何妖魔鬼怪,吾都将以手中宝剑斩尽诸敌。”
“。。。。。。”
“少爷,咱能正常点说话吗?就你那破剑,拿来劈材都嫌硌手,还宝剑斩诸敌呢……”
少年瞪了他一眼:“少废话,少爷我是来求仙的,若是这点毅力都没有,还妄想当什么神仙?”
“可是……”
“汪福,你个蠢材,还不速去取些材火来,少爷我有些冷了。”
汪福无奈,撇了撇嘴,向草庙外走去,只听他似自言自语的道:“也不知道哪个蠢材扔了一把铁剑到少爷房前,自那以后,少爷就跟着了魔似的要求什么仙,老爷夫人都拦不住,可怜我汪福,也要跟着出来受苦,别让我抓到你,不然我一定扒了你的皮!”
少爷听到话后脸色一僵,眼看汪福已走出草庙,不好发作,只好讪讪的咳了一声。哼,阿福、小玲都不识货,宝剑啊宝剑,我知道你不是他们口中的破铁剑是不是,他们都不信我,我偏要成神仙给他们看,少年心中如此想着。
草庙正**奉着一个不知名的木雕神像,许是太久无人来管,神像上布满了灰尘蛛网,少年看了一眼神像,又低头看了看手中铁剑,一咬牙,突然挥剑朝神像砍去,只听duang的一声,少年手中铁剑被震开,一个没抓稳掉到地上,少年呆呆的看着神像上浅浅的剑痕慢慢面红耳赤了起来。许久,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罢了罢了,过了今夜就回去吧,唉!”
天天渐渐昏暗,阿福拾了些干材回来,生了火,两个年纪相仿的少年围着火堆啃了些干粮,夜幕降临,虽然不知为何,但汪福看出少爷此时显然兴致缺缺,甚至有些颓然,他乖巧的没再提之前的争执,而少爷此刻已经背着火堆,在不远处躺下了,汪福张了张嘴,又不知说什么好,“阿福,过了今晚,我们就回苏城去。睡吧,明日一早,我们便启程。”
“是,少爷”汪福心中狐疑,但还是依言走到草庙门旁的草堆上躺了下来。
草庙安静了下来,二人听着燃烧的木材噼啪作响,出来近一个月,明天终于要回去了,夜渐深,二人怀着复杂的心思渐渐入睡。
“啊!”
翌日清晨,草庙中传出一声嘹亮的尖叫声。
“少……少爷,我……你……你看,那里,有……有一个女的!”
“女的就女的,你没见过啊,是不是小玲又跑到我房间来睡了?”少年还有些睡眼惺忪,很快他意识到自己并不在家中,起身朝阿福所指方向看去,那里赫然躺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身上有些破裂的衣裳上更有一道道血痕,此刻她双眼紧闭,唯起伏的胸膛在告诉二人,她还活着,手中紧紧握着一柄长剑,长剑上亦有着斑斑血迹。“这把剑,好锋利!”少年虽然不是剑中行家,甚至由始至终都只有过一把破旧的铁剑,但女子手中的剑与他们往日见过的剑都不同,只是稍微盯着看了一会,眼睛就好像有些被割裂般的疼痛。少年移开目光,“剑?对了,我的剑呢?”昨日剑劈神像,结果不尽人意,少年意兴阑珊之下,也没有去拾起铁剑,但此刻少年向原本铁剑掉落的方向看去,那里竟空无一物。
“少爷!”
少年转身看向汪福,“在那!在门口!”只见草庙的门不知何时已经打开,应该是那女子进来后没有关上,而门前有一把剑插在石阶上,剑头更已没入石中,少年张大了嘴,刚才那一刻,他好像看到铁剑上布满血痕,但一眨眼,又变成那把满是锈痕的,不起眼的铁剑。少年走到剑旁,一把拔出铁剑,用手挥了挥,有些莫名其妙,昨日那把剑肯定是在庙中的,怎么一夜过去,就跑这里来了。莫非是那女子?不对?她手里的剑可比我好多了,怎么会动我这破铁剑,还把它插在这里。奇怪!
少年回到庙中,阿福此刻已经走到女子身侧,他看了一眼,抬头说到:“少爷,这姑娘似乎受了不轻的伤!”那女子侧身躺着,少年往背部看去,只见她背部的衣裳几乎已被撕碎,白皙的皮肤上,一道道抓痕触目惊心。
“阿福,去取我的金疮药来!哦,还有去取些清水!”
“是!少爷!”
少年扒开破烂的衣裳,用阿福取来的清水将伤口洗净,两个少年都有些被那一道道狰狞的抓痕吓到了,其中有几处更是深入肉中,几乎见骨。阿福有些腿脚发软,“少爷,这得是什么样的野兽才能撕开这样的伤,怕不是遇上狼群了吧?”少年深吸一口气,“金疮药拿来,还有,用些参脚磨成粉,一会喂给这姑娘。我来给她敷药。”
“少爷,可是老爷大寿时北方的大客商送的老参?据说有五六百年都快长成人形了,也被你偷出来了?!”
“别废话,快去,在我包袱最下面的木盒子里。”
“是!少爷,不过,改天我们回到府中,你可不能再说是我偷出来用的,不然老爷非将我腿打断不可。”
“好了,快去吧,再晚些怕她就活不成了。”
“嗯,我这就去!”
少年小心翼翼的处理完伤口,取来自己的衣裳将女子背部盖住,又用清水将阿福磨好的参粉喂入姑娘口中,这才松了一口气。
“少爷,咱今天,还回去吗?”
“回个屁!”少年瞪了阿福一眼。“咱们一走,这姑娘就活不成了,等她醒来再说。”
“要不,咱带她一起回去?”
“行,这里到最近的镇上也才不到十几里路,你背着她,咱们今日就走。”
阿福想了想,“少爷,我算了一下,今日不适合远行,况且天色已晚,我们还是改日再回去吧!不差这一两天。”
少年是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阿福,忙着给这女子清理伤口,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了,此时正是正午,草庙外阳光明媚。
“好了,你在这里守着,我去溪中抓两条鱼来,一会给她喂点鱼汤。”说着,少年提起铁剑朝庙外走去。
“那你小心点啊少爷!”
“嗯!”
草庙深处密林之中,四方是高耸入云的参天大树,树丛间杂草丛生,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通往远处,顺着小道行不多远,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甘甜可口,这些天主仆二人都是在此处取水喝。小溪不深,只没过少年膝盖,少年站在溪中,手中握着铁剑,目不转睛的盯着溪中游鱼。抓鱼这个事情,少年是很有自信的,他从小就是个爱闹腾的人,尤其喜欢水,六岁那年,他瞒着爹娘跑到湖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却一点也不惊慌,一种极为奇特的感受令年幼的他迷惑不已,仿佛周围的湖水都有了灵性,更好像是在欢呼他的到来,下一刻,他就知道怎么游泳了,而后,他全身湿透的回到家中,怀中更抱着一条快要跟他一般大小的鱼,虽然没逃过一番毒打,但自那以后,他常常一个人跑到湖中玩耍,可以说,从小他就在水中长大,更是在抓鱼的过程中练就了一身壮实的肌肉。但今天,他要用剑!
这把剑有点奇怪,少年心中想着,无论如何他都想不通昨夜它是怎么从庙中插到庙前的。不管怎么样,先用用看,暂时不扔了。是的,他昨日劈神像失利,本是打算扔了这把剑不要了的。
咻!少年看准时机,一下就戳到了一条鱼,之后少年的动作越来越娴熟,片刻间,便满载而归。
“阿福,那姑娘可醒了?”
“少……少爷,救命!”
少年心中一惊,扔下鱼提剑冲进庙中。只见那女子已经醒来,手中宝剑散发出湛蓝色的光芒,剑锋更抵在了阿福脖子上。女子脸色苍白,她虚弱的握着剑,手有些颤抖,这让阿福更加惊慌了:“姑娘,不是我呀!真的不是我!是我们少爷,是他给你上的金疮药!女侠饶命啊!”
少年脸一黑,“砍了他吧,我只是刚好路过。诶,这破庙太烂了,我还是继续赶路好了,找个好点的地方过夜。”
阿福快要哭出来了:“少爷,我错了,少爷,你不能扔下阿福啊!”
女子冷冷的扫了阿福一眼,阿福立刻不做声了,她又看向门口的少年,“你是谁?昨日是你们救了我?童山老鬼呢?”
少年奇怪的看了一眼女子:“我叫汪珑,那个是我的仆从汪福,我们一早醒来就见你昏迷在庙中,看你伤势严重,我就帮你处理了伤口,并非有意冒犯姑娘。至于什么童山老鬼,我们未曾见到。”
女子闭上眼睛,发觉体内真气空空荡荡。不久前她刚刚醒来,发现身边有个陌生男子,她心下一惊,下意识就挥剑自保,好在发现少年丝毫没有抵抗之力,这才在最后一刻停下剑来,眼前这两个少年应该没有说谎,从他们身上感受不到一丝真气,童山老鬼显然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她,那么,昨天是谁救了自己?只记得昨夜自己被童山老鬼一路追杀,慌不择路下逃入这座小庙,本想在此与童山老鬼同归于尽,不曾想还未等童山老鬼到来,自己就因伤势过重而昏迷,她确实注意到庙中有两个熟睡的少年,这也是刚刚她未曾下杀手的原因之一,可是童山老鬼一路追杀自己,大有不死不休的意味,昨日自己虽然暂时甩脱了他,但她知道童山老鬼还是会很快找到自己,那么,是谁救了自己?莫非这两个少年暗中有高人守护?又或者,童山老鬼遇上了什么意外,导致他没有继续追来?
“姑娘,我们没有恶意,可否先放了阿福,我们原本就打算今日离开,既然姑娘已经醒来,我们刚好离开这里,将草庙留给姑娘你。我抓了几条鱼,姑娘若是饿了,不妨煮点鱼汤喝,对你有好处。”
女子睁开眼睛,慢慢放下手中的剑,正要说话,门口的少年却突然暴起,转瞬之间,一把铁剑已经搭在自己脖颈上。
“哼!童山老鬼,果然是你,卑鄙无耻!”少女发觉自己被骗,恨恨地道。
“姑娘,我不知你口中童山老鬼是谁,但我二人救了你,你却恩将仇报,要杀阿福,不如我先下手为强,这荒山野岭,一具尸体估计用不了一天,骨头都得被啃光。”少年眯着眼,恶狠狠的说到。
少女虚弱的看了一眼汪珑,好像终于放心下来一般,昏迷倒地。
阿福惊魂未定的看了一眼倒下的女子,“少爷,我看我们还是走吧,这里太危险了。”
汪珑回忆着少女昏迷前的眼神,很显然,她应该是确定了自己并无恶意,挟持阿福,更像是在试探,若她想要伤害阿福,大可不必等到自己回来,“阿福,收拾行李,走!”
“那她呢?”
“你拿着剑,我背她,咱们现在就离开这里!”
“好的少爷。”
二人快速收拾一番,离开了草庙,朝着最近的小镇赶去,他们要到那里租一辆马车,再回苏城。
就在他们离开不到半个时辰,草庙外的丛林阴影中,一个鹤发童子于黑暗中缓缓走出,其胸口赫然有个拳头大的窟窿,此刻仍然血流不止。此人便是女子口中的童山老鬼,因为修炼一门名为《童山鬼经》的邪门功法而变成这副模样,昨日,他追寻踪迹来到此处,正欲杀入草庙,突然听到一声有如龙吟般的剑鸣声,随之一把青色古剑从草庙中飞出,还未等他反应过来,已经穿胸而过,好在他在最后一刻避开心脏,不然纵使以他金丹期的修为,也难逃重伤的下场。以为遭到埋伏,惊慌之下,他激发秘法,在付出不小的代价之下终于逃出生天。等他冷静下来,发现那把古剑似乎并没有追来,童山老鬼有心再回来,但心有余悸之下,不敢立即回来,一直等到此时。
童山老鬼飘身入庙,草庙中早已空空荡荡,地上仍有些许血迹未干,老鬼眯了眯眼,想到自己竟然被一把剑吓退,心中有些恼怒。
“桀桀桀!小女娃娃,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童山老鬼看了看胸前血洞,在草庙中坐了下来,他要先恢复一下伤势,再去追杀女子,生性狡诈如他,虽然认为自己小心的话,那把古剑再难对他造成威胁,但还是决定先行疗伤,避免意外。
“快,阿福!”
汪珑背着少女,凭借过人的体力,竟然走的比汪福还快,而且,随着身体里一股莫名的暖流不断流动,汪珑觉得自己的身体越发轻快了起来,这种感觉,以前从未有过。身后昏迷的女子轻若无骨,一种淡淡的香味传入鼻中令他有些心猿意马。但现在不是思考这个的时候,汪珑知道这女子非凡俗中人,无论是她手中的宝剑又或是她将剑抵在阿福喉咙时宝剑散发出的光芒,这些是他在那些江湖中人身上是不曾见过的,有可能,她,就是他一直苦苦寻找的神仙!而能把她伤成这番模样的,女子口中的童山老鬼,显然也不是一般人,他决定冒险救这女子,一方面是不忍心见死不救,另一方面,他决定赌一把,若成,则仙路可期!少年人就是如此心性,没有深思熟虑,没有太多顾虑,他想救她,就不计后果。但他显然没有意识到,那个童山老鬼只需挥一挥手,他便要魂归幽冥。
“阿福,再快一些!”
“是,少爷!”
待两个少年走远以后,一个身影突兀出现,“童山老鬼?修士么?唉,少爷还真是乱来!”嘴里抱怨着,他娴熟的抹去了两个少年的踪迹,又布下几个错误线索,迷惑童山老鬼。“哼!修士又如何,我林某人纵横江湖多年,剑下怨魂无数,我倒要看看,修士又有什么稀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