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站在雄崖所南门,眼瞅着黄镇抚带着一队人马去了金家口,人马过处,尘土飞扬。
转过身,秋水就看到那个叫于八的。此刻他身着长衫,带着瓜皮帽,手提食盒。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商人。这商人正毕恭毕敬的站在城门口,眼巴巴的看着自己。
于八说,他想去看看里长,说那是他亲叔父。可看守监仓的士兵不让进,给钱也不收。士兵只说千户大人有令,非他本人到场,任何人不许入内,所以,他就在这里等着秋水。
秋水微微笑了笑,他对这人也算小有兴趣,就把于八叫到自己的官署。
待秋水坐定,于八仍坚持在那站着,秋水不想勉强他。开门见山的说道:“咱们有言在先,我问你的问题,你可以不回答我,但如果回答,必须是实话实说,让我发现半句假话,于里长,就是你你叔父,你就别想见了!”。
于八一哈腰,毕恭毕敬的回答道:“回千户大人的话,草民明白。”
“你叫什么名字,是做什么的?今年多大?”
“回千户大人的话,草民姓于名德财,家中排行第八,村子的人都叫我于八,今年有三十二岁。开有三家钱庄和一家典当行,是个经商之人。”
“你和我说话可以不用加“回千户大人的话”,直接回答问题就可以”。秋水听着于德财说话的语气,竟然产生出一点受宠若惊的感觉来,但他不喜欢这样!
“回千户大人的话……”
秋水用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一字一句的说道:“你叔父他们做的事你知道吗?别着急着说,想好了再回答我!”
于德财还是一哈腰,回答道:“草民知道,但草民从未有参与。”
秋水眼睛一瞪,手也不在桌面上敲了,好像是漫不经心的问道:“你知道你叔他们是在做什么呀?”
“嗯……草民不想骗大人,草民可以不回答吗?”于德财的腰弯的更厉害了,他用手抓住衣袖,作势擦了擦自己的额头,感觉自己的汗都要下来了。
秋水觉得于德财这个样子还蛮可爱的,他也并没有想要为难他的意思,于是呵呵笑了两声,爽气的说道:“当然可以!你又不是人犯,咱们现在也只是闲聊。那我再问你个问题:你前天晚上爬到我家屋顶上,那算是怎么回事?”
于德财一下子就趴在地上了,惊慌失措的解释道:“草民罪该万死,草民罪该万死……”
秋水摆了摆手,笑呵呵的说道:“我如果有怪罪你的意思,你今天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你的。我问这个不是要责怪于你,只是好奇,你那天来监视我,可是有额外的好处吗,还是谁人命令你来的?”
于德财还是趴在地上,唯唯诺诺的说道:“我要说没有人指使,也没有什么额外的好处,这纯属我的个人爱好,您信吗?”
…………
监仓内,秋水和于里长分坐在桌子两旁,把酒言欢,于德财在一旁垂手哈腰,瞅着机会,不时上前帮忙斟茶倒酒。
秋水微笑着,笑盈盈的说道:“我先敬于里长您一杯。”
于里长也是呵呵一笑,故做困惑的问道:“千户大人这杯酒,可有什么说辞?”
秋水正颜说道:“只为里长您没有同流合污,侵犯那些女子。”
于里长一饮而尽,放下酒杯,一捋下巴上的胡须,笑颜说道:“想不到千户大人,还是怜香惜玉之人,这杯酒我喝得起。”
秋水也跟着笑了起来,再次举杯说道:“少年好色,中年好气,老年好财。我正逢年少,您说我怜香惜玉,这是在给我脸上贴金呢,我再敬您一杯。”
喝罢杯中酒,于德财再次上前替两人都斟满。
秋水瞟了于德财一眼,再次举起酒杯,说道,“这是最后一杯,感谢里长昨夜手诛宋哲,不敬您为民除害,只敬您当机立断!”
里长哈哈大笑,豪迈的紧跟着一饮而尽。
稍待片刻,里长也举起酒杯,眉飞色舞的说道:“千户大人说话很是对我脾气,来来来,你敬了我三杯,且容我倚老卖老,也敬你一杯!”
秋水饮罢杯中酒,眉毛一挑,漫不经心的问道:“里长您这马上要出去,只是这南芦村已面目全非,不知道里长今后作何打算?”
这也是秋水后来才知道的,昨天晚上焦展鹏将里长他们押回来之后,黄镇抚就带着兵,将南芦村当做倭寇巢穴,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其中原委,秋水不用细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里长一捋胡须,若有所思说道:“先祖自永乐年间,从云南迁居于此,已历时近一百四十年,到我这一代已是第六辈,老八他们已是第七辈。老夫一辈子没离开过南芦村,虽然说不敢自比先祖,但相信有这两膀子力气,重建南芦村,应该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您都这么大年纪了,当真这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南芦村?”秋水仍是那一副漫不经心的表情。
“当然当真!老夫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莱州府,那还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于里长斩金截铁的回答道。
秋水笑了笑,眉毛一挑,笑眯眯的看着于里长,站起身来。
“我想给里长讲一个笑话:说有两口子,睡至半夜,突然听到有人敲门。妻子惊醒后马上对睡在旁边的男人说,“赶快躲起来,我丈夫回来了。”男子立刻起身,很快就抱着自己的衣服鞋子就钻到了床底下。可是很快,那个男人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跟自己的妻子说,“我就是你丈夫啊!””
“这两人还真是般配”,里长先是愣了愣,接着很勉强的呵呵干笑了两声。看来,秋水讲笑话的水平并不高。
里长略带疑惑的问道:“只是不知千户大人讲这个笑话……”
“我想和你讨论一下,这个丈夫为什么习惯性往床底下钻的问题。”秋水仍是面带笑容,只是这笑容看上去就不像刚才那么温和,不那么让人舒坦了。
他背着手,走了两步,突然就叹了口气,缓缓的说道:“我知道在古玩行,他们其中有很多人也有一种习惯,就是不从别人的手上接东西。”
“你给他什么东西,他们总是让你把它放在桌子上,他再拿起来。那是因为他们这个行当讲究“货不过手”,忌讳的就是手对手的拿东西。这是因为古玩都是娇嫩易损之物,交接不好,掉到地上碎了坏了,双方都麻烦。”
“再比如街面上的剪绺(小偷),他们很少会与人有目光对视,那是因为做贼心虚。眼神游离,那是在寻找目标。手也会隐藏起来,那是他们手上拿着剪刀刀片一类的东西。”
“这些都是我们在某一种行业做久了,行业的特殊性,在我们的身体上留下的烙印,我们可以称之为习惯,于里长,你认可这种现象吗?”
里长点了点头,饶有兴趣的继续看着秋水,脑子里在飞快的旋转,想着自己面前的年轻人,为什么要跟自己讲这些话。
秋水接着在那里说:“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观察到某些人,具备了某些与众不同的习惯,是可以对这个人的过去,做一些假设和推演的。最后我就说一些习惯,你来猜这是一群做什么的人?”
里长还是点点头,只是微笑的表情,看上去已经有些僵硬了,好像是意识到了什么。
“走路外八字,甩手幅度很大。站立的时候腰板挺直,喜欢背手、抖腿,还有出门第一眼总是往天上看,走路总会不自觉的伸手扶墙,下陡一点的楼梯就会斜着走,最明显的,酒杯绝不放在桌子边缘……”
秋水的这番话,由最开始连珠炮似的快,越说越慢,说着说着就停下来了。随后,两眼直勾勾的盯住里长,一字一句的问道:“您觉得,这是哪一种生活,才能养成的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