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呀两个兔崽子,你们真是嫌命长啊!连这种盖洛斯都敢招惹,愚蠢至极!”要不是有伤在身,轩严一定给他们好看。
年龄较的孩子吓得哇哇大哭,而年龄大些的孩子虽然脸色发白,但还是倔强的咬着嘴唇。
看他们身上的斑斓纹路,无疑是变种人。两个孩子身体瘦弱,衣着破旧,生活条件一看就不怎么样。
变种人生活的环境艰苦恶劣,但有一定规模的部落通过黑市交易和因地制宜,可以很好改善族人的生活。先不说这两个孩子身体状况多么差,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偷取鸟蛋这一点就能看出,他们所在的部落规模应该不大,而且正处于衰落中。
哪个大人会让孩子这么冒险,莫非部落已经无人可用?
“如果你们正在饿肚子,应该有很多方法获取食物,为什么非要爬这么高的山偷鸟蛋?”轩严问。
“因为……因为……”年龄的孩子哭着说出实情,大孩子碰了他一下,示意不要多嘴。
年龄虽,防范意识倒是很强。轩严点点头:“唉,可是你们搞错了,能治病的不是鸟蛋,而是长在鸟巢边上的变异紫苏。”
紫苏是一味中药,《药性赋》记载其对风寒感冒、胸闷呕恶有效果。而变异紫苏则强化了药效,不说包治百病,很多伤风发热的病都能治,药到病除。
因为鸟要筑巢,大鸟盖洛斯要飞到有绿洲的地方采集材料,所以总是能采到紫苏的种子。在洞穴的温热环境下,紫苏很大几率能存活繁殖。大鸟对这种植物也很偏爱,所以总会搞一些放在巢里当装饰。
“部族里有会医术的人吗。”轩严问。
“有!珑阿姨的能力是治疗各种外伤,非常厉害!但她对族长的病一点办法都没有……”
说白了就是只有治疗能力却没有学习过医术的人吧,从孩子的叙述中,轩严大致推断族长得的是什么病。他说:“我会把鸟蛋还给大鸟,然后取得紫苏,你们在这里等我,不要跟来。”
知道孩子们的本意,轩严也不好再责怪他们。要怪只怪他们的家长没有好生看管,差点出了大事。
大鸟正在洞穴疗伤,它看到洞口出现怀抱鸟蛋的人,正是这个人刚刚伤了它。大鸟尖叫着挪动身体,敌视着面前的人。
“这是你的孩子吧,还给你。”轩严慢慢地走到大鸟面前,将鸟蛋轻轻放下。他事先看到紫苏的位置,便把鸟蛋放在紫苏旁,顺势扯断几根握在手里,慢慢退出洞穴。
大鸟是记仇的,或者说所有盖洛斯都很记仇。如果孩子们把鸟蛋带回去,下次大鸟就会无差别的袭击路过山脚的人。
“谢谢大哥哥!”看到紫苏,孩子高兴的又蹦又跳。
“你们叫什么名字?”轩严问。
“我叫海,他叫大毛,我们是邻居。”
轩严说:“大毛,你知道错了吗,不问清楚就鲁莽的行动,不仅没有拿到真正的药,还把海卷进危险之中,这是一个哥哥应该做的?”
{}/ 轩严在褐铁山服役的时候对盖洛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与变种人部落的交流让他很快成为盖洛斯问题专家。在褐铁山-绯红石崖防御战结束后,他甚至见到很多稀有的盖洛斯尸体。这些经历让他对盖洛斯了如指掌,整个元星的盖洛斯没有他不认识的。
他还编纂过很多对盖洛斯研究的书籍供紫雾区防线的部队使用,与他交好的变种人部落也都获取过这些书。
要不是因为紫雾区情况复杂,通讯不变,轩严真的很想把这些书推广给所有部落。
找到孩子们,大家总算放下心来。族长的病是头等大事,珑阿姨赶紧用紫苏煎药。她的手法还不算业余,只是有些细节不够到位。轩严在一旁指点,让珑阿姨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改变不少。
“华先生,你身上是不是有伤?”煎药时,趁周围没人,珑阿姨问道。
轩严笑笑:“被你看出来了。”
“来,坐好。”珑阿姨掀开轩严的衬衫,观察伤处,丝丝凉意的双手抚在上面。顿时,轩严感到又冷又热,麻麻的,有点疼,但很舒服。
“都肿了这么大块,也不早说一声,难道是和大鸟战斗时受伤的?”
“是啊,”淤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骨头好像也复原了,轩严惊叹,“好神奇啊,珑阿姨,我果然没找错人。”
珑阿姨笑容甜美:“叫我姐姐就好,华仲弟弟,你应该是普通人类吧。”
“嗯哼。”
“这里距离最近的人类城市非常远,为什么你要到这里来?”
“我要找联合军,我在那里有朋友,变种人部落或多或少与联合军都有联系,不知道珑姐姐……”
珑阿姨说:“弟弟,你救了大毛和海,又拿到紫苏,相当于救了我们全族,在这件事上我们一定会帮你的,不过,当前的第一要务还是族长的病。”
轩严想去看看族长,珑阿姨知道他懂医术,就同意了。来到族长住处,轩严发现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没什么特别的,一样破旧,但很整洁。
他没想到族长看上去那么年轻,最多二十五岁。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两鬓斑白告诉人们,他肩上的担子很重。
“在部落昌盛的时候,族长的父亲是族内第一勇士,有视觉强化的能力,后来在盖洛斯群族袭击的时候,他为了争取撤退时间,不幸离开了我们,族里伤亡惨重,又碰上瘟疫横行,老族长去世了,族里的担子就压在族长的身上。”珑阿姨温柔而怜惜地看着族长,不忍心底叹气。
轩严说:“等族长的病好了之后,赶紧迁移吧,树挪死,人挪活,这附近的环境很恶劣,不适合居住。”
“族人也正在寻找居住点,我相信,未来一定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