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未来可能出现的,却从来没有把握住现在拥有的,我知道这不好,可是回忆这东西,我怎么都戒不掉。
作者有话要说:
、下雪天
元旦那天是照例去大姑家过的,放假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还有一个星期就要期末考试了,每天每节课都重复着做卷子,讲题,几乎所有同学也都收敛了之前的玩性,开始规规矩矩的上课听讲,连杜晨伟等人在早自习的时候都开始背书。
田宁扬对我并没有什么反常的举动,杜晨伟也没有,一切都还保持着之前的那种状态,大家都缄口不言。我想,这样也挺好的,虽说是逃避了,可这样做应该是他们可以接受的最好的结果了。
元旦开学后不久下了一场大雪。雪下得很大,鹅毛大雪。在我上了高中之后,几乎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雪。
从半夜里开始下的,早起的时候外面已经变成了银装素裹的童话般的世界,从睁眼看见雪的第一刹那,我的心就跟这冬雪里的世界一样清爽宁静,那些烦心的杂念一扫而空。我本就是个比较情绪化的人,外在很少表现出来,可是内心却如波涛般汹涌变化。
一直到大课间的时候才开始转小,也没有停。
这种天气自然是不会做课间操的,但几乎所有同学都蜂拥而出到操场上去打雪仗,这种积极程度远高于上课间操,就连平时下课都不动地方的乖乖学生也到外面站着看雪。
我对这样的大雪甚是怀念,之后的好多年都没有在看见过,自然也不可能堆雪人打雪仗了。第一个冲出教室,在没有人踩过的放率先留下了自己的脚印。
在这单纯素雅的雪地里,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部都变得和这世界一样简单,一个小小的眼神,一个会心的微笑,一个动作都可以让两人默契的玩到一起,甚至不需要任何的语言进行铺垫。
打雪仗并不只是属于男孩子的游戏,女生玩起来比我们更要疯狂的多,不分班级,不分年级,全部都在混乱的扔着雪球,被打中的越多,越是开心,好像这雪和傣家泼水节一样可以带来好运似得。
我很兴奋的扔着雪球,不知道砸中了谁,也不知道谁扔了我,反正身上沾满了雪,脖子里还被扔进去了一个,凉飕飕的,但这也消磨不了我的好心情。
看见陈思思被一个男生砸中了,头发上都是雪,赶紧过去帮她。大家都玩的很开心,完全没了之前的芥蒂。
身上的雪进教室之前拍掉了很多,但是现在衣服还是稍稍的有点湿,上课的时候手里偷偷的捧了一个雪球,两只冻得发红的手来回的换着拿。教室里开着暖气,温度比较高,尽管我很小心的保护着,还是一点点的化了,雪水一滴滴的滴到地上,溅出一朵朵的小水花。
同桌看我自己玩雪球玩的不亦乐乎,举起课本挡着嘴,说:“我发现你真跟神经病一样,是不是早起又没吃药。”
“药吃多了。”我心情好,说什么都不在意,朝他抛了个媚眼,换来一记白眼。
放学的时候还飘着小雪,和陈羽商量了一下,中午没有回家,就在学校外面吃了。吃完饭站在路边消食,吹风,看雪,我以为会看见田宁扬他们打架,等了好久也没有,每个人都是吃完饭就急匆匆的回了教室,我想,地利人和都有了,就差天时,上辈子看见他们打架已经是初二了。
有点冷。回了教室,还没几个人,跑到最里边抱着暖气坐下,不一会竟然开始犯困,但始终也没有睡着。我这人有个毛病,只要不是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我再困也是睡不着的。
下午雪又下大了,甚至比早上还要大。没有人再出去玩,都在教室里坐着聊天,也有下位打闹的,少年吗,有的是精力,当然是闲不住的。
我爱极了这场大雪,在教室里坐不住,借着上厕所的时候又出去疯跑了一圈,在操场中间没有人踩过的大片平整的雪地上,踩出了一个心形,又找了树枝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里面。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自己跟自己表白,是不是很有创意。
在上课之前回去,手里捧了两个雪球,立刻有个坐前排的女生伸手跟我要,很大方的给她一个,她同桌要另一个,我就说什么也不肯给了,我自己还要留一个呢。
左彦昆问我:“你咋那么喜欢雪啊。”
同桌接话:“他有神经病。”
他们哪里懂,以后的好多年都不会在有这样的大雪了,即使下了也都是薄薄的一小层,连脚背都不会没过。而且,他们都在渴望着长大,努力的让自己看起来成熟稳重,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应该疯狂的年纪有多么的宝贵。我只是把我内心最原始的的想法给展现了出来,我不想再向上辈子那样,把我全部的情感都压抑在内心,我要的是释放。没有必要过早的让自己看起来成熟,因为你终究会老去,那么着急干什么,尽管好多年后我才明白这个道理,幸好现在还不太晚。
想起一句话,形容我自己好像真的挺合适: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作者有话要说:
、生病
放学回家的路上要和陈羽打雪仗,他不玩,我就拿雪球仍他,扔了几次,终于忍不住开始反击。
一路追,一路跑,一路闹,在纷纷扬扬没有停下来的漫天雪花中,我看见路人羡慕的眼光,其实,不是你们不再年轻了,而是心老了。
到家换了衣服,喝了板蓝根和姜汤,又冲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浑身疲惫,心情却是超级的舒爽。
等我快要睡觉的时候齐麟来了,他现在到我家根本就不把自己当外人。我就佩服这种自来熟厚脸皮的人,可我也不怎么喜欢这种人,咱俩刚认识多久,什么关系啊,就这样一幅我跟你很熟的样子。
齐麟进来的时候头发上还留着雪花,我过去踮着脚小心的给拿了下来,放在手里给他看,他换了拖鞋,扔下书包,抬起我的手,亲了上去。雪花在他嘴唇触碰的时候悄然融化在手心里,凉凉的,我不满意的看着他,他却笑着抖了抖自己的头发,说:“我先洗个澡,给我下碗面条呗。”
哼,还洗澡,真没把自己当外人啊。
我没有拒绝,但是坏心眼的给他煮了碗姜汤,没有放糖的那种,把中午剩下的米饭用鸡蛋抄了,我凭什么听他的话,我今天还就不愿意下面条了。
我想看他喝姜汤是那种难受的表情,一大碗,故意让他先喝:“驱寒的,赶紧喝了。”
他笑着看我,二话没说,端起碗一口就喝了进去,一点也不费劲,跟喝水时的表情一样,没有我预想中的效果,顿时没了趣味,留他在餐厅吃饭,自己先钻进了被窝里。
迷迷糊糊的半睡半醒,知道他上床,知道他把我搂紧怀里,好几天都如此,什么都不做,只是很单纯的搂在一起睡觉,这让我开始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事情。
半夜醒来,浑身发冷,触碰到自己的身体,却烫的惊人,一点力气也没有,我知道自己应该是发烧了,口干舌燥,特别的想喝水。我向后靠了靠,用自己的身体紧紧的贴着齐麟的胸膛,很快,他就感觉到了我的异样,用手摸我的额头,很平静的自语:“竟然发烧了。”
然后起身开了灯,拿了湿毛巾敷在我的额头上,见我睁着眼,问:“你家有没有白酒,放哪儿了。”
我脑子晕沉沉的,乱呼呼的,想了想,说:“我不喝酒,给我倒杯水,放电视机的厨子最下边那一层有药,你去找找。”
他无耐的看了我一眼。很快就拿了水和药给我,手里还端了一碗酒。
“我不喝酒,我都这样了你还要让我喝。”我反复跟他强调,虽然我平时很喜欢喝酒,但我也是很知道节制的。
“不是给你喝的,赶紧躺好了。”
就见他把酒倒手上搓了搓,然后开始在我身上搓。我就怕痒的,全身都怕,随便一碰我就会痒,更何况这样被他看着甚是不好意思,就忍着笑去抓他的手,反而被他一把给抓住了,看见他在我眼前越来越放大的脸,听见他在耳边轻声说:“别乱动,否则我可不客气了。”
这姿势和这声音都太具魅惑,充满的了**的味道,我一下就僵住了,这个时候,他要真想干点什么,也不是我能阻止的了的。
他还算是君子,搓完上身之后又给我换了敷在额头的湿毛巾,然后搂着我接着睡。悬着的心放下来,但我觉得他今天有点儿不对劲,可是哪儿不对劲我又说不上来。
第二天早上他让我家好好养着,不要去上课了,我也正有这个打算,天天的做题都快无聊死了。
醒了之后就赶紧给陈羽打了电话,让他跟张洋说,给我请假,然后就在床上躺着,准备接着睡我的回笼觉,有多久,没有睡过懒觉了,平时周末姑姑来也不好意思太晚起,我在大学的时候没课的日子可都是睡到中午呢。
可能是早起习惯了,齐麟走后在床上躺了一个小时我就呆不住了,怎么都睡不着,肚子又饿的咕咕直叫,该死的齐麟也不知道给我喂饱了再走,只好抱怨着自己起床找吃的。
我平时很注意我的身体,但这并不代表着我不生病,相反,稍微有点风吹草动我就容易有点小毛病,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何况,经常有病的人不会有大病,所以昨天的烧在今天早起的时候就已经退了,吃了早饭我的精神也全部都恢复了。
雪停了,天晴了。在家闲着无聊,我围着围巾,戴上帽子和手套,全副武装好,拿着扫帚去楼下堆雪人。
早就已经有早起的邻居在门口扫出了一条路,我把积雪全部都扫到一起。自己一个人,半天的时间才堆好。有点累,可还是挺开心的,难得有这样的心境,这才是真正的天时地利人和呢。
中午齐麟没来,简单的吃了点东西,躺床上看电影睡觉,下午仍旧没有去上课。
晚上,陈羽把作业给我带了回来,一天之中又多发了好多卷子,没有心情去做,一堆浪费时间浪费脑筋的题目,直到我睡觉,也没见齐麟来。
第二天早上,捏着鼻子给班主任打电话请假,她让我在家好好养着,别耽误了考试。不就是个期末考试么,有什么用啊,初中又没有学分挂科制,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行了,用不着考试来检验。我第一期末考试考了多少来着,第几来着,想了半天,还是无果,也就放弃了。
我一直等到考试那天才去上学,这期间齐麟没有找过我一次。我以为他是忙期末考试,可是考试的时候在学校碰见,也只是简单的打了个招呼,都没有询问我病好了没有,我想,他不会是放弃了吧,可是我虽然没有跟他明说,可我这态度还不够好么。
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拒绝他,也没有说过会和他在一起,其实,我再给他试用期,可是,刚刚开始,就已经结束了。不是说喜欢我么,不是说我是第一个让他心动的人么,那怎么这么快就放弃了呢。
受过骗,也看见太多人受骗,所以,我不是一个轻易相信别人的人,我对感情这种东西,比较迟缓,慢反应,可我还不至于愚笨。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我不可能在第一眼就看出对方是怎样的人,所以,我相信着日久见人心,可是,他还没有让我全面的了解,就离开了,不是我没给机会,是他自己选择的放弃。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嘴上说出来的甜言蜜语,被风一吹就消散了,只是有点遗憾,我对他不薄,很好,可是他走的时候连招呼都不打一声,我养条狗都比这家伙要有良心的多,至少不会背叛我。
果然,对我都只是一时的新鲜感,赵晓丽是,杜晨伟是,齐麟也是,还有上辈子遇上的那些形形的人都是,不是我爱不起,而是怕受伤,真的不敢去爱了,我真是怕及了那种钻心的疼。
作者有话要说:
、寒假
寒假刚放第二天,陈羽就和他爷爷一起回了老家,没了小伙伴,在家呆的也挺无聊的。我发现我这个人,认识的朋友不少,接触的人也不少,可真正能玩的来的却也就只有那么一两个,上辈子是,这辈子好像还是。
而且,我的惰性还是比较明显的,很少主动找别人去玩,上辈子这种习惯几乎已经渗透到了骨子里,就在宿舍死宅着,上上网,看看电影,就连飞飞找我都是不怎么情愿的,这辈子还好,毕竟现在年纪还小,总觉得不能这么宅着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总该做点什么才好。
从放寒假第一天开始,杜晨伟每天一个电话若干条短信从未间断过,在学校对我也没什么表示,放假了倒是不闲着,每天都跟我说他在家做了什么什么,本来我就烦恼自己不知道该做什么,听他一说,就更加的烦恼了。过了几天,手机一响,我都觉得头疼,天天的废话一堆,没一句是我想听的,索性就不接了。
照例是要去姑姑家过年的,这次去四姑家,因为爷爷奶奶被接到四姑家住。
四姑家离得比较远,不像大姑家那样住在县城周边,在偏远的小山村里,虽然不方便了点,环境,却是一等一的美。
我们县城在古时就属于边塞了,而四姑家更是在我们县城的最北边,更是典型的边塞之地。狭长的小村子夹在山脉中间,两条山脉之上还存留着明代的长城,从四姑家的院子里就能够看见枯草掩映下破败的城墙。
我很喜欢那里,清冽的泉水,刀削的山峰,冬日里山顶上,豪迈的北风。也只有在四姑家,我才可以住的久一点。
四姑很早就打了电话说让姑父来接我,由于我的懒散,拖了几日才回话,说不麻烦了,我要自己过去。
动身的前一天,去逛街,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但总是想带着点什么走才觉得安心。上辈子这个时候的我很木讷,很幼稚,并不怎么会和人打交道,虽然在姑姑们面前表现的还算是乖巧,得长辈的心意,但是和跟我同龄的人相处的并不怎么好。记得四姑家的邻居有个跟我差不多的男生,总是去四姑家找我一起玩,我却总是拒绝,这次应该好好跟人相处一下,忘了他的模样,忘了他的名字,就记得有点胖的身躯和很爽朗的性格。
四姑家有个小表妹,长大后生疏的很,算起来这个时候也不过才上一二年级,以前的我并不喜欢小孩子,可是,后来因了些事情,还是很喜欢了,可惜,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我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小孩了。
努力的回忆着表妹的样子,想要给她买几件衣服带去,四个姑姑家在大姑父还没有出车祸之前,就属四姑家条件差一点,再加上山里边买什么都不方便,我记得,小表妹还穿过我小时候的衣服呢。
衣帽城里童装和女装是挨在一起的,很偶然却也和情理的看见了陈思思和董丽丽。相互打了招呼,问了来由,就邀我和她们一起逛。她们两个已经买完了,我很主动的帮忙拎东西,让她们帮我给表妹挑,我还真不知道女生都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反正我看着都挺好看的。
挑来挑去最后才选了两身衣服,都是带小裙子的那种。不算贵,质量还可以,就算是我这个当表哥的一片心意了。陈思思说小女孩都喜欢发卡辫花之类的装饰品和洋娃娃,于是又到两元店去挑,反正这里的东西也都不贵,就顺便给表妹买了本子和笔,还有盗版的童话书,她俩挑好的东西也一并付了帐,董丽丽说我大方,我倒觉得,大方不大方还是得看资金情况,要是我每天都只能靠吃馒头和咸菜度日,别说买这些东西了,连家门我都不敢出了。
我不是太拜金的人,没有那么强的观念去追求名牌效应,只要能够吃饱穿暖,日子过的舒心,就足够了。姥姥从小就给我灌输勤俭节约的思想,而且,我知道零花钱的数目不会再长,但是物价却会飞涨,这个时候还是有计划的在节省,以便以后的不时之需,该花的我不会小气,不该花的就尽量的不去浪费。钱多了当然好,可是花不出去不就跟没有一样么。人活一辈子,是要给自己活的,而不是活给别人看,自己过的舒心就够了。
后来又给爷爷奶奶挑了礼物,逛完差不多也要中午了,正好请她们俩吃饭,帮我挑了半天呢,怎么着也得感谢一下吧。董丽丽家教比较严,出来都是计时间的,到点必须回去,不然下次就别想出来了,只好我们两个去吃。
想起广场旁边的网吧一条街里边有一家米线店,特别好吃,我上大学之后总是怀念,提议了一下,没有反对也就去了。
似乎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回味,但味道还是很让我满意的。先喝了口汤,热乎乎的,一下子就驱走了周身的寒气。
吃的很饱,我们俩每人两只手都占满了,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边压马路消食,一边看着路两边各色各样的网吧,由于家里边有电脑,又没有人管,我想玩什么都可以,上辈子直到高中才进过网吧,也只是偶尔去一两次而已,我不太喜欢里面的环境。有些名字是熟悉的,有些陌生,可能后来换了老板吧。
这种是非之地,是最容易出事儿的。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的亲可不可以给个收藏呢。。。
、没人管的孩子
对这个网吧一条街总是有很多的感叹,多少的少年沉迷其中,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花了钱,荒废了学业,还虚度了光阴。
看见齐麟从对面走过来,搂着一个漂亮妖娆的女孩。女孩很漂亮,好像比现在的我还要高一点,看不出具体的年龄,应该不大,还没长开,只是脸上画着彩妆,打底裤小裙子,黑色短外套,散着头发,带了个红色小帽子,身材很有型,曲线很美,气质上有浓重的风尘味。
我不反感这样的女子,看起来挺养眼的,但是我也不喜欢,这个喜欢只是单纯的那个喜欢,就好像我喜欢陈思思的那个喜欢。这种女子都太世故太现实了,自以为看透了一切,其实,始终都被短浅的见识蒙蔽了双眼,厚厚的脂粉,遮挡住的岂止是寂寞,分明就是盖住了能看见美好和希望的心。我知道她们的生活决定着她们都过早的成熟,连一点天真可爱都没有留下。
齐麟的装束也比上学的时候要痞的多,所以他们俩站在一起看起来还是般配的很。
看见的时候彼此都愣了一下,好长时间没见,未曾想会这么突然的相识。
陈思思小声的说:“他是你哥吧。”
我点了点头,能猜出她是怎么知道。笑着朝齐麟打招呼:“嗨,吃了没。”
他跟死人似的,脸上没什么变化,盯着我看了好半天,直到我浑身发毛正要叫了陈思思走的时候才听见他开口,对他旁边的美女说:“你先去,我有事跟他说。”
“他是谁呀。”那女子声音里带着撒娇,搂着齐麟的胳膊不放手。
“我弟。”说着抽出了被女子搂着的胳膊,朝我走过来。
“什么事儿啊,说吧。”
“先把你的小女朋友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