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我发现,每一个gay都很优秀,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都很成功,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而且,我发现,不论攻受,都是帅哥。
我想,我上辈子很平凡,长相不出众,气质不出众,没有吸引人眼球的任何优点,学习不优秀,还没有工作过,应该不会很好,我不是能吃苦的人,也不是特别聪明和幸运的人,不论从哪一点来看,我都普通的不能在普通,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没有被人爱的潜质。
躺的久了,睡不着也是难受的,便穿了衣服和鞋子,想出门去逛逛,看看是不是可以偶遇院子里那几只夜夜嚎叫不止的野猫。
夜色清冷,街道上没有半个人影,我在路灯下站定,想象着齐麟的姿势,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插着口袋,我不知道他在用手机干什么,是聊天还是游戏,反正,我只是简单的看了一下时间,凌晨两点半。
夜风顺着领口灌进去,有点冷,将扣子一直系到最上头,对着手呵了一口气,相互摩擦然后上衣口袋里,顺着路边慢悠悠的走。
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家乡的小县城没有酒吧,彻夜不关的只有网吧和ktv,这两种,一个也不怎么喜欢。
看见路边有人烧过纸的迹象,拿出手机看了看,昨天,竟然是清明。忘记了,应该给上辈子死去的自己烧点纸呢。
夜空很黑,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我突然想起上辈子在这个年龄里写过的一首小诗,关于星星和灯火:星星,远在苍穹,遥望大地,那点缀了人间的灯火,是它的倒影还是他的坠落。
现在看来,不明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想表达的是什么了,应该有哀伤在里面吧。
想阿诺了,也想飞飞了,想和他们一起去酒吧坐坐,听那里的驻唱歌手唱我听不懂的歌,看那里的灯发着五彩的光。
难受,却流不出一滴眼泪。我很少哭,真的,多难受都哭不出来,只在我觉得自己应该哭了,才会在没人的时候独自流泪。
作者有话要说:
、计研
睡了,在醒来之后,就已经快到中午了。并没有感冒,只是浑身没有力气,饿的不行,心情倒是舒畅了不少。没有刷牙,没有洗漱,首先将冰箱里有的剩饭用微波炉热了,一扫而空。
洗了澡,发现头发又长长了不少,都已经挡眼睛了,于是出去剪头发。
换了发型,剪成了毛刺,不在是蘑菇头了,春天来了么,夏天也很快就到了,那个头型实在是太热了。
剪了头发,整个人看起来都精神了不少,我很自恋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挡着眼睛,我看起来也还是挺帅的。
只是,我剪了头发,还是不可能从头新开始,那就继续之前的生活吧,只要细心体会,总是会有有趣的事情的。
两天没有见到同学而已,为什么在见到他们,我觉得他们看我都陌生了一点,难道是因为捡了头发的缘故么。
老师宣布了要选团员的事情,第一次入团,我们班只有五个名额。
我们班前两名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另外两个是孙沐水和她同桌,算是我们班女生里面学习成绩最好的了吧。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只要你成绩好,有什么时候老师都会首先想到你的。另一个名额将在我和许泽言中间产生
上辈子也是这样的,那个时候只觉得入团是件很关荣的事情,表明着自己是好学生,于是在老师面前各种表现,非要跟许泽言挣不可,结果,还是输给了他。现在,对于入团完全没有兴趣,除了知道将来到了大学可以入党外,就是每年多交的那几十块钱,真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好处。好吧,我不是一个忠于革命忠于党的好市民,我不想为人民做贡献。
听到我把这个名额让给许泽言的时候,他很惊讶,当然也有不可掩饰的兴奋,还怕我会反悔,非要我亲自去找班主任说,挨不住他每节下课后的说道,只好硬着头皮去了,在班主任面前厚着脸皮说了许泽言许多好话,说他成绩好,又是班长,比我更合适入团,班主任只是笑着点头,并没有说什么,结果,最后一节班会课的时候,竟然还是宣布让我入团。
除了无耐还能怎样呢,和许泽言的关系更一步恶化了,还得承受他的误解和他到处宣传的谣言。一连好几天,许泽言都没给我好脸色看,算了,还是小孩子,不跟他计较,又不是我什么人,在乎这些干什么呢。
班会上,老师还宣布了即将到了的运动会,这个,着实是可以让班里的每个人都兴奋的,不会很热心的去参与,但都是满怀着期待,因为终于有那么两天可以不用上课了。
我对这种体育类竞技一向是没什么兴趣的,参加冬季长跑也只是为了弥补一下上辈子的遗憾,虽然我上辈子很傻逼的什么都参加,但我并不想一直循着曾经的路来走,现在的我,更习惯做个看客,在场外,看着他们拼搏流汗,也是件很爽的事情。
可是,事情总不是我想的那般如意。负责填报项目的是体委和孙沐水,根本没经我同意,就把我的名字给写了上去,然后问我是报名八百还是一千五。我拒绝了一下,没有任何的作用,也就作罢了,毕竟冬季长跑的成绩在那里摆着,如果在推辞,就显得我太过于做作了,只报了一百米和跳远,都在第一天上午比赛,可以最快的时间结束。
她们还是非要让我报长跑,我摇头,顺势推荐了路辰浩,这次和他还没有过太多的接触,孙沐水问我怎么知道路辰浩能跑,我说猜的,路辰浩果然是没有推辞的就报名了。
他现在和杜晨伟等人的关系很好,在他的怂恿下,除了杜晨伟,田宁扬和高一凡等参加了。我一直觉得杜晨伟在体育方面是很有实力的,可他不参加任何的比赛。问过他缘由,他很随性的说:“参加那个干啥,多无聊,再说,我也没那实力啊。”
他说的话一向是半真半假,随他去吧,我又管不了什么。
陈羽上学和放学不跟我一起走了,他现在又改骑自行车,他说:“不想在路上浪费时间,我要在家多睡一会。”
他现在竟然也知道要多睡一会了,当初找我一起上学的时候,晚起来半个小时不就行了。我自己是不想跟张洋一起走的,他现在也有了新的朋友,其他班级的,都是我不认识的人,也不怎么来烦我。路上偶尔会碰上陈羽,他就骑车带着我。我跟他说,男人的身体结构是不适合骑自行车的,他根本一点也不以为然。
那天放学,突然想吃烧鸡,于是绕路去美食街买。
看见齐麟的女朋友计妍从一个网吧里出来,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臂,自然不是齐麟,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学校的操场上跑步训练。
那人看起来像个混混,脖子上有露出来的纹身。
计妍已经认不出我了,我先朝她打招呼:“计妍姐,我是唐果,你还记得我不。”
她看见我的时候愣了一下,瞬间松开了那男生的手臂,尴尬的笑了,说:“唐果啊,剪头发了我都认不出来了呢,这么帅了。你怎么在这里,齐麟呢。”
呵呵。我冷笑了一下,你自己的男朋友,你竟然问我在哪儿,有病吧。不喜欢这个女生,还不如齐麟之前的那个女友感觉好。撇撇嘴,没好气的说:“我买烧鸡,我哪儿知道齐麟在哪儿啊。”
“他不是你哥哥吗。”
“你还是你男朋友呢吧,到底是他跟你在一起时间长还是和我在一起时间长啊。”
被我一句话堵的,她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支支吾吾的说:“他放学一般都训练,我平时都等他的,今天有事没等,我以为他会和你一起走的。”
我朝她笑了一下,没说什么,看了一眼旁边的混混一样的男生,一点儿都不帅,和齐麟差了好几个档次,什么眼光啊,为了这样一个男生背叛帅哥,果真是有病啊。礼貌的说了声“再见。”然后,背着书包从她身边大步的走过。
齐麟的好差的眼光,好低的档次。
烧鸡需要等会,就先去买了小包子,是很熟悉的味道,上辈子很喜欢吃,这次依然不例外。站在烧鸡店门口,一边吃一边等着。
又看见了计妍,这次旁边是齐麟,那个小混混不知道去了哪里,这才过了几分钟,身边的角色竟然可以变换的这么快。还真是冤家路窄啊,放学了不赶紧回家在这种地方瞎绕绕什么啊。
这次,计妍倒是很大方的先开口跟我打了招呼:“唐果,又见面了啊。”
我朝她笑着点了点头,觉得自己好假啊,明明讨厌的很,却还是可以笑出来,哎,微笑的面具戴久了,想摘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齐麟愣着看了我好半天,才说:“你怎么把头发剪了。”
“春天了么,有点热,剪了凉快。”确实是因为这个,可是,为什么说起来,有种别扭的感觉。
我希望他可以跟我解释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却没有,很轻松的跟我到了别,然后揽着计妍的肩膀,前走,左拐,进了一家网吧。
有点失望,有点怨恨,凭什么,我难受了一晚上,他却可以这么悠闲的只字不提。我不是什么记仇的人,却也不是好欺负的,有些事情,我是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我不是君子,勉强算是个小人吧,惹了我的,我也不会让他好过,尽管难受都是我自找的。
接过老板递过来还很热的烧鸡,倒了谢,吃着包子往家走。
作者有话要说:
、情书计划
回家,简单潦草的写了几笔作业,然后,上网查资料。
晚上,写了一封情书,很简单,只写了一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不是君子,却也渴求着淑女。”
白色的打印纸,一张只写了几个字,没有署名,三折,叠的很方正。
第二天到学校,求同桌帮了忙,带去计妍的班里,然后,让他们班的一个男生转交给她。
晚上,又写了一封,还是简单的一句话,用到了海子的一句诗:“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的看。我知道你已经有了依靠,可是,爱情来了,如洪水般凶猛,不是我能抵挡住的。”
写完之后看了,被自己恶心的差点吐掉。喜欢海子的诗,喜欢他细腻忧伤的感情,但是用在这里,我觉得,我有点对不起他。
依旧是让同桌找人送了过去,我根本就没有出面,同桌问我:“你天天给学姐递纸条,是不是看上她了。”
我点头,他接着说:“那你怎么不亲自去送啊,还非托我,人家都不知道是你,想点头同意也不可能啊。”
我摆出一副情圣般高深莫测的样子,说:“我认识她,不好意思去,而且,这样才有神秘感吗,等到时机成熟了,我自然会亲自去跟她说了。”
“是不是去年圣诞节给你送礼物的那个,哎,放着陈思思你不要,非喜欢年龄大的。我听说了,那个可是个厉害的人物,你可得小心点。”
同桌不算八卦,但有些事情还是会想要刨根问底的知道,除了最终目的,我也没有想要像他隐瞒什么:“不是,她们两个不是一个班的,但那个学姐可不是我能hold住的。”
“hold住什么意思,你说话好奇怪。不过,你这样做了,陈思思肯定会伤心的。”
同桌有些惋惜,我也有些惋惜,陈思思是个好女孩,可是,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不想伤害她,早断早省心。
第三天,仍旧继续给送,我每天都提前完成作业交给同桌,算是他帮忙跑腿的报酬,偶尔还会请他吃零食。一连送了一个星期,周五,同桌回来,说他见到计妍了。
“长的挺漂亮,人看着也温柔,唐果,你眼光不错啊。”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忙凑过去问他详细情况,他说:“她问我,情书是不是我写的,我摇了摇头,说我只是跑腿的,她又问我是谁,我差一点就把你给供出来了,好在忍住了,跟她说,时机成熟了她就知道了。嘿嘿,我是不是很聪明。”
嗯嗯,我点头,还好没有说出去,不然,接下来的计划就不好实施了,这么早就摊牌的话,她离开齐麟的几率不会很大。
周末,我一次性写了五封情书,找了家花店,订了五朵红玫瑰,把偷拍的计妍的好多照片给花店老板看,说好了每天中午上学的时间都要在门口等着,一朵玫瑰一封情书,不是节日,很便宜,加一起才收了我50块钱。还不到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但还是觉得有点浪费,也无所谓了,找点事做,生活才不会无聊,花点钱就花点钱吧。
第一天,我怕送花的姐姐认不出来,和她一起等在门口,然后,在计妍出现的时候偷偷的指给她,没想到竟然看见计妍和齐麟在一起,那也没有放弃我的计划。
第二天,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就看见计妍拿着玫瑰在我们班门口,来找我同桌,她不知道我在这个班。我在教室里面小心的朝外望着,之前嘱咐同桌无论如何不能将我透露出去的。
回来后,同桌跟我说:“你还是赶紧去认了吧,我觉得现在时机绝对已经成熟了,我差点没让她逼死。”
我摇头,不理他。计划依旧。
周五放学,我正思考着下一步该怎样实施,就接到了妈妈打来的长途电话,说我有一个远房的姨兄要来我家和我一起住上一段时间。这我才想起来,上辈子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我这个姨兄上高一,上县城里的一中,因为在学校里和宿管老师打架,不让住校了,所以要来和我一起住,没什么印象,就记得他学习不好,混社会的,住了一段时间就走了,好像是被开除了。上辈子的我躲他还来不及,更不会对他有什么关注了,虽然住一个房子里,却也没什么交谈。算了,先不要考虑他了,等来了就能见到了。
应该可以让计妍知道写情书和送玫瑰的是我了,但是,不想浪费了这个难得的春日周末,就没有说,让她继续纠结和憧憬去吧,等周一在告诉他。
周六和陈羽逛街买了衣服。周日,姨兄搬来。和记忆中类似,不羁和狂放,带着狠戾和傲气。
依旧是没有和他说话,现在对他并不讨厌,反而很好奇,很想知道,像他这种人过着怎样的生活,应该和我走过的,是完全不同的路,完全不一样的经历,只是,刚接触,没什么共同话题罢了。
晚上用昨天剩下的米饭做了蛋炒饭,想叫他一起过来吃,但是,他连声招呼没打就不见了人影,一直到我快睡觉才回来。问他干什么去了,他只是淡淡的来了一句:“大人的事,小孩子别操心。”
切,跟我比起来,你才是地地道道的小孩子好不好啊。算了,我也不想管,不就是和一群狐朋狗友们闲逛瞎扯打游戏么,不然还能干啥。反正,按上辈子的发展顺序来看,住不了多久,他就不上学了。
作者有话要说:
、坦白
五十六
周一,亲自去给计妍送了情书。
她看见我的那一刻很是惊讶,一脸的不敢相信,在我意料之中,笑着把写好的情书递给她,她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接过,问我:“之前的情书都是你写的。”
我笑着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她又问:“玫瑰花也是你送的。”
我继续点头,目光不变,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她脸上鼻子旁的那个痦子,不好看,可我真的不知道还能看什么地方可以让我一直盯着不变得。
她许是被我看的有些不好意思,转了一下头,看了看教室里面,又转回来,对我说:“唐果,你知道我现在和你哥搞对象呢,而且,我比你大。”
“我知道啊。”我早就料到她会这么说了,多么俗气的对话内容,可我却还是得演下去,有时候,想看好戏,自己就得付出一点,现身推动事情的进展,那样,才能让剧情朝你自己所设想的那样发展下去。“可是,既然爱了,何必计较这些呢。计妍,我知道你和齐麟很好,我也不要求你给我个什么样的结果,做这些,都是我心甘情愿的,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陷进去了,不能自拔,我也不想拔出来,我希望你幸福,尽管那不是我给的。我不奢求什么,只能,能够远远的看见你就好了。这是最后一封情书了,我们可能不能够在一起,但是,这并不不带着我不爱你了。”
颇为含情的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低头离开,留给她一个略显落寞的背影。把之前想好的台词给忘了,好在临时编了几句还算凑合,套用了一下暹罗之恋的结尾。说出来不够深情,但是,对付她这种自认成熟其实刚刚情窦初开的少女应该是可以了吧,接下来,已经做到了这一步,我还是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结果成败,还是要看她的。不过,最后她怎样选择都无所谓,我刚才那几句的表白,声音不大却说的时机却恰到好处。她和齐麟同班,虽说没有被齐麟撞上,但是在班级门口和走廊的那群人,可是真真切切的全部都听了进去,我就不怕,这话还传不到齐麟耳朵里去。
哎,本来是我要看戏,没想到先便宜了这群路人甲乙丙丁。
接下来的几天和以往的任何一个无聊的日子都没什么不同,很是平静,我预感着,周四周五的运动会上,应该会有事情发生。山雨欲来风满楼。
虽说现在已经和姨兄一起住了,但跟自己还是没什么不同的,很少见他。高中是要上晨读的,6点钟开始,他对学习没有任何兴趣,却一次也没有迟到过。我起的时候他都已经收拾好东西要出门了,偶尔才会和他打上一声招呼,晚上,我都快睡下了他才会回来,身上有烟味,偶尔也有酒味,还有一天彻夜未归。但是每次回来之后都会去厨房找吃的东西,我看见过两次,之后每天晚饭都会刻意的多做一份,给他放在锅里热着。
我和班里的每个同学一样,对运动会也是充满了期待的。大学的时候也有过运动会,只有大一才会参加,我当时因为加了报社,作为小记者要出去采访老师和领导,根本就没有看到比赛。
很喜欢看田径类比赛,尤其是有体育生参与,那速度,看着就叫人惊叹。
一百米是第一项比赛,男生优先,从高年级开始,所以,我很快就结束了,没有进决赛,业余的自然是拼不过专业的,更何况,这次比赛前我完全没有做过任何的准备和训练,除了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根本没有任何的运动,每天都是我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没有长胖几斤,就已经很让我惊讶了。
跑完一百,我就晃悠的跳远的比赛场地,点了名,只跳了两下就被刷下来了,这倒是意料之外的,我一直以为自己跳远还算是挺厉害的,上辈子还得过第二,没想到这次这么菜。哎,算了吧,接下来可以安心看比赛了。
我们班给运动员买了好多食物和水,我担了运动员的名号,虽然没有做出什么样的大贡献,还是厚着脸皮吃了不少,坐在中间位置,一边吃一边和几个平时聊的来的女生讨论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