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鞑虏血染塞上雪
那个提刀朝他冲来的士兵已然近在咫尺,萧墨终于动了,不急不缓地抬起手中长枪,将砍过来的长刀朝旁边一拨,那人只觉得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道朝他传过来,半条手臂如刀绞斧凿一般疼痛难耐,整个人都差点跟着甩出去,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俊逸得不像凡尘中人的少年随手一拨会有如此大的力道。
还不等他回过神来,拨开他长刀的那杆枪如银蛇吐信,朝他胸口直刺过来,他无法想象那一枪,战场厮杀多年,自问也见过不少将长枪耍得出神入化的高手,但是都不及这一枪来的随性自然,看似简简单单,可是却无从闪避,将前后左右的退路都封死,自己在这一枪面前仿佛只有束手待死的份。
“噗!”
一声只有他与面前少年才能听到的声响,那杆黑缨长枪穿透了他的铠甲,穿透了他的皮肉,刺进了他的心脏,那冰冷到极致的抢刺进了他还在跳动的心脏,面前的少年神色如初,没有一丝欣喜,更不可能有一丝惊惧,就这么淡淡的看着他,与看草木山石的眼神无异。
长枪一挑,那个接近两百斤的壮硕北燕士兵被高高甩起,“嘭”的一声砸落在雪地里,那个士兵的脸上挂着不可思议的神色,只是简单到极致的一拨一刺而已,自己竟然毫无抵抗之力。
少年不再站立不动,斜握着还在滴血的长枪冲向了早呆若木鸡的北燕士兵,像是一匹狼冲进了羊群,手中长枪舞动,像一道流星在静谧的山谷闪烁,每一次挥动都能带走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
枪乃百兵之王,枪客一道,从来都是正面拒敌,绝不搞诡诈之道!只见萧墨手中长枪如蛟龙出水,势不可挡,黄蜂打、水龙吟、燕穿云、鸿门刺、龙探水、禁字诀、破阵子、截苍龙、回锋锥,战阵当中最为普通常见的招式,在他耍出来却是行云流水一般潇洒自然,没有一丝凝滞。
一招“青龙搅水”,将面前两个彪形大汉拦腰荡开,迫使他们朝两边横挪开三四尺远,那两个士兵只感觉腰间疼痛难当,肌体似乎被割开,但是低头一看身上铠甲仍旧完好。
原来萧墨这一枪打出,即使隔着一层铠甲,也让他们皮开肉绽,虽然铠甲表面并无损伤,但是他们内里早已血肉模糊,这便是武学当中造诣极其高深的“隔山打牛”之法。
萧墨不急不慢的往前走着,那些朝他扑过来的北燕士兵一个个倒下,或是一枪致命,或是被打的身受重伤,无法动弹,一步杀十人,那些出手前还沾沾自喜的北燕士兵已经放弃了抵抗,眼前的这个少年根本不可阻挡,他哪里是人,分明是天上的战神下凡了。
“噗!”
又是一枪刺穿了一个北燕士兵的胸口,现在唯一还能站着的,也只有心如死灰的吴达,他双手紧握着那根长枪,却好像有千斤重,根本挥动不起来,跟别提拿着它去迎击面前这个超然如仙的少年。
“爷爷,小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带人杀害无辜平民,小人知道错了,您就放小人一马,小人做牛做马……不,做一条狗,为爷爷效力!”吴达手里的长枪滑落到地上,“扑通”一声跪在萧墨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竟然哭了起来,旁人真的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竟然哭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萧墨没有搭理他,手里黑缨长枪接连点出,若灵蛇吐信,寒梅放蕊,伴随着吴达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他整个人瘫倒在了雪地里,原来萧墨提枪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让他尝到了比死还要痛苦的疼痛。
“把他和没死透的人带回去,在那些无辜百姓的坟前千刀万剐!死了的,给本王把尸体剁了,扔到雁门关前,本王倒要看看,还有哪个不开眼的鞑子敢来我大华的领土放肆!”萧墨头也不回,提枪走出谷去,那颀长的身影阴冷得可怕,身后的大华士兵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憋屈了这么久,今天总算来了个杀伐果决、脾气火爆的爷,总算出了口恶气,此战过后,怕是三年内都不敢有鞑子打草谷了。
“殿下神机妙算,此战与殿下所料丝毫不差,我军大获全胜,斩敌两万余,俘获兵器战马无数,可谓满载而归!”萧墨刚回到偏关,参军御史就上来拍马屁,恨不得将一颗心都掏出来,让萧墨看看他比山高海深的敬仰之情。
萧墨斜睨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边塞百姓无辜惨死数千人,皆是我等之责,何喜之有?全军上下自本王起,持斋缟素三日以祭奠亡魂,但有不从者,军法-论处!”参军御史战战兢兢,满头虚汗,赶紧下去操办。
城门远处等了他好久的凤舞的见他脸色沉的可怕,赶忙迎上去,也不顾众目睽睽、男女有别,将自己的银狐围脖取下,小心的裹在萧墨冰凉的手上,萧墨那阴冷的气息总算是变得柔和了些,万语千言终是不及她一个小小的举动。
“生逢乱世,每一天都会死很多无辜的人,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早结束这个乱世!”凤舞轻声说道,像是在抚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一双浅蓝色的眸子比天空还要澄明剔透。
“本王知道你想做什么,但是本王不希望你的手沾染上那些污浊恶心的东西,所以说坏人让本王一个人来做就好了!”顿了顿,萧墨婆娑着那柔软的、带有她体温的银狐围脖,努力挤出了一丝温暖的笑容,“本王可从来没把你当做帝师呢,小傻妞!”
凤舞双手环住了萧墨的腰,踮起脚尖将脸靠在萧墨的耳边,像是一只温柔的小狐狸,相识六年,她从没有见过萧墨像今日这般盛怒的模样,便是那日君山之上也只是悲愤而已,今日北燕滥杀大华无辜平民,是真的让他怒了,而看到他这个样子,自己又怎能不心疼。
“其实为了你,我可以做一个小傻妞,也可以做一个主宰万世沉浮的帝师!”
她就这样抱着,萧墨却是愣住了,她再纯真无邪,仍是能弹指间主宰风云变幻的帝师,帝师一脉相传,得之可得天下,这不是说说而已,只是凤舞在萧墨面前,甘愿做一个小傻妞罢了!
若有一日我手握苍生,你母仪天下,这是我最好的天下,若是不能,便两人一骑,策马天涯,那也是我最好的江湖。
若有一日我金戈铁马,你辕门相望,素衣煮茶,这是我最好的战场,若是太平,便结庐为家,共话桑麻,这是我最好的繁华。
接下来的十日,萧墨带着几个精干的士兵巡查忻州、朔州、吕梁、阳泉等军事要塞,体察民情布防、农耕贸易,写下《陈边防诸事十情》,简明扼要的列出审势、察情、观衅、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微、久任、详战十策,送往金陵,皇帝览毕,龙颜大悦,谓之“天下第一奏疏”,下令传抄国子监。
国子监祭酒杨灏乃当世鸿儒,门生故吏遍布天下,德高望重,是天下文坛的泰山北斗,若有寒门士子金玉文章有幸得杨灏评题几句,无论他的身份多低贱,顿时身价百倍,于官场平步青云,当朝三品以上大员当中都有不下十人是杨灏的门生。
当杨灏拿到《陈边防诸事十情》时,本等闲视之,略瞄了几眼,不料却眼前一亮,越往下读越觉得字字珠玑、篇章锦绣,赶紧叫随侍童子泡上一壶上等好茶,焚上等麝香,细细品读,果然字里行间暗藏锦绣,辞藻清奇,不蔓不枝,直言边关政要军情,剖析入理,深入浅出,言之凿凿,杨灏大为惊诧,评萧墨这道表文“蹙金结绣,璧坐玑驰,数当世一品。”
当世文章能得杨祭酒如此赞誉的绝不过一手之数,皆是当今首屈一指的名家大儒,他们的文章诗赋足矣载入史籍流传千古,而萧墨不过二十岁,竟然能与当世鸿儒大家齐名而居,一时天下哗然。
这篇《陈边防诸事十情》被大华士子广为传阅,引为典范,一时洛阳纸贵,方信长安王文章不负杨祭酒一句“当世一品”,果然妙笔生花,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朝的风流与本朝的风骨体现得淋漓尽致。
世人这才知道,长安王不止文治武功冠绝天下,一手诗词文章也是出类拔萃,一篇《陈情》、一首《破阵》奠定了长安王的文名,《陈情》言及政要,多为市井小民所不解,《破阵》在之后几年却从塞北流传入中原以至江南,不想江南温婉水乡竟也喜欢上这首慷慨激昂的曲子,多少有志男儿听来热血沸腾,多少深闺妙人闻之潸然泪下,暗自赞叹长安王才情无双。
已经到了十一月,长安王北巡也已经接近尾声,北边的天愈发寒冷了起来,一到了夜里几乎不敢出门,火盆里的篝火左右晃动,让人担心那跳动的火苗会不会被冻结。
冬天的夜空在白茫茫的大地衬托下更加深邃幽蓝,让戍守边疆的士兵愈发感到孤独和凄凉,几颗星子在远处跳动着,忽明忽暗,似乎随时会消失,果真只隔了一会儿,那星星便隐没在夜空中,天空像被浓墨涂抹一样浓黑起来。
寒风刺骨,像针一样穿透心灵,这鬼天气,路边的行人已经绝迹了,飞鸟,走兽,消失的无影踪,偏关城里静悄悄的,街道两旁的商户早已关门,连屋里的火光都变得寒冷起来。
主街上两个人相携缓缓往前走,两人都是披着厚厚的连帽大氅,裹着厚厚的围脖,将脸遮去大半,只是一人黑衣一人白衣,竟是萧墨和凤舞,萧墨手里提着两坛温好的酒,两人一言不发,朝着城头走去。
冒着冷风登上偏关城,见到值守的士兵还冒着凛冽的寒风屹立在城头,铠甲上已经结上了一层薄冰,脸和手都冻得青紫,还开出了好多狰狞恐怖的裂口,触目惊心。
萧墨凤舞登上城楼,正好遇见了巡逻的城门校尉马磊,见到有人不声不响登上城来,大惊失色,刚想拔刀叫人,定睛一看,竟然是长安王和凤姑娘,吓得三魂跑了两魂,赶紧下跪行礼。
“属下城门校尉马磊,参见长安王殿下,参见凤姑娘!”他这一行礼,城楼上十几个站岗的士兵都回过神来,赶忙聚过来行礼问安。
萧墨抬手扶起马磊,让其他人也免礼,看着这些被冻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边疆男儿,心中一叹,指了指一个背风的角落,道:“都去那边,本王带了两坛温酒来,大家伙儿暖暖身子,辛苦大家了!”
话音一落,十几个守城士兵都惊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有马磊“哈哈”一笑,拉过旁边的一个士兵的手,跟着长安王和凤舞朝那个背风的角落走去。
其余人见校尉大人都去了,相互看了眼,也挪动脚步朝那角落走去,那背风的角落一左一右放着个个熊熊燃烧的火盆,两面都是石墙,比起其他当风的地方可要暖和许多。
萧墨在当风口席地而坐,也不拘泥那诸多礼节,凤舞紧挨他就要坐下,萧墨牵起自己大氅的一角不动声色垫在她的身下,凤舞愣了愣,朝着他甜甜一笑,露出两个迷人的酒窝,也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