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慷慨男儿,城头把酒
十几个士兵见尊贵无比的长安王大人竟然把最温暖的位置留给了自己,哪里敢坐,谁知长安王却朝着里面指了指,笑道:“赶紧进去吧,你们冷了半宿了,本王替你们挡点风也是应该的,快些坐下,不然温好的酒该凉了!”
十天前长安王殿下校场阅兵,亲自带三千骑兵追杀北燕打草谷的两千多人,还定下奇谋剿灭了敌军数万人,大获全胜,别说是偏关城等边关诸镇,就是大华的街角巷陌都在流传长安王的威名,比起八月十五那天君山上一人一剑笑对天下英雄更让人酣畅淋漓。
君山一战虽然长安王以一己之力对整个武林不落下风,但毕竟是自家内斗,而偏关城一战却是拒敌于外,北燕鞑子的凶残暴虐大华谁人不知,现在长安王神机妙算、斩敌当先,给大华百姓出了口恶气,真是让人解气。
守城的士兵都知道长安王是大华一品亲王,天潢贵胄,武功盖世、才情无双,更生得一副绝好的面庞,这世间最完美的一切仿佛都在他身上结合,这样的一个少年必然心高气傲,视天下碌碌之辈于无物,可是却没想到竟然待人如此亲善,丝毫不摆架子,这些男儿心中不禁觉得暖洋洋的,即使城头的北风再冷也不觉得寒意刺骨了。
都是北地的慷慨男儿,也不会虚伪矫情,朝着萧墨凤舞憨厚一笑,搓搓手紧挨着坐下了,十多个人刚好围坐了一圈,萧墨和凤舞各拿出一坛酒,揭开封泥,瞬间馥郁甘醇的酒香就弥散开来,单闻这酒香就知道是窖藏二十年以上的佳酿。
萧墨毫不客气,将酒递给身边的马磊,马磊双手发抖竟然不敢去接。
笑话,这酒何等金贵,八成是皇上赐下的,就是骁骑大将军说不定都没资格喝一杯,他们这群平日里只喝路边两文钱一大碗的黄酒的穷苦士兵哪敢喝这等好酒,要是被旁人知道自己和长安王一起喝御酒,那脑袋还要不要了。
萧墨像是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提起酒坛喝了一大口,甘醇的酒液顺着腮边流下,更显得潇洒疏狂无比,朗声笑道:“这是萧墨请你们喝酒,不是长安王请你们喝酒,就把它当做两文钱一碗的黄酒好了!”
马磊怔怔的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酒坛,一咬牙,心中暗忖道:“能和长安王共饮一坛御酒,便是死了又有何妨?”遂接过酒坛,饮了一大口,果然香醇甘冽,像是一团烈火顺着喉咙流下,整个身子变得暖洋洋的,馥郁的酒香在口中久久不散,果然比那淡出个鸟的黄酒可好喝多了。
喝完恋恋不舍的传给下一个弟兄,一一传下去,凤舞也提起酒坛,大饮了一口,潇洒豪迈,让周围十多个糙老爷们儿都惊呆了,戍守边塞,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回女人,今夜这女孩简直比画上的仙女还要漂亮,饮酒的模样更是豁达潇洒,比起那些羞羞答答,说话温声细语的娇俏女子可舒心太多了。
见一个女流之辈都笑饮烈酒,一群男儿哪肯认输,一人一大口,生怕喝得少了被人说是孬种,到最后一人喝完,两坛酒已经空空如也,每个人都像是被三春的太阳照着一样,整个人都变得暖和起来。
三年前,北燕大军围困偏关城,守将黯弱无能,当时骁骑将军顾连城还只是一个营都副指挥使,根本左右不了大局,是长安王飞驰到偏关,斩下守将头颅高悬城楼上,稳定军心,带领大军奇袭,赢得了几个月来大华对北燕的第一次胜利。
打了胜仗的那晚,长安王不去和众将庆功,而是和一个美貌女子带着酒登上城楼,那时没几个人认识他们,只道是附近乡绅家公子带着家眷来犒军,那夜轮到顾连城当值,还指着长安王的鼻子拿出军中不能饮酒的军纪“训斥”了他俩一顿。
长安王和凤姑娘只是含着笑听着,并不辩解,顾连城越骂越觉得不对,人粗心细的他上下打量了二人一眼,约莫猜到了二人的身份,但是他又怎么可能低头认错,轻咳了几声,这货竟然打着“军法”的名义将两坛好酒收缴了。
萧墨和凤舞哪里肯依,二人齐齐上阵,和顾连城讲“道理”,顾连城终究是个大老粗,和这两人斗上嘴皮子哪里是对手,不一会儿就被说得晕头转向,连连点头称是,还带头喝起酒来。
那一夜城楼上值守的十几个士兵都喝上了长安王和凤姑娘送来的酒,也知道了两人的身份,那时候马磊还只是守卫城墙的一个小卒,转眼间三年又过去了,来送酒的还是那两人,风华不减当初,但是喝酒的兄弟却只剩下他一个。
“长安王殿下,您可真不摆架子,三年前我还是个值守的士兵,那一晚您也是和凤姑娘爬上城楼和兄弟们喝酒,三年过去了,您一点都没变啊!”
马磊乘着醉意,竟然拍了拍萧墨的胳膊,笑着说道,豪迈的笑声让人听来舒畅无比,萧墨也不在意这些小节,说道:“是啊,那时候偏关城若不是众位兄弟死守着,现在说不定半个大华都是北燕的了,这些年戍守边塞,可有很久没回家了吧?”
话音落下,一群铁血男儿都红了眼眶,低下头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唏嘘叹气,还是马磊,抽了抽鼻子,也不知是不是天太冷的缘故,苦笑道:“七年零三个月了,还记得刚从军的时候,我家媳妇儿刚生了个大胖小子,还没来得及多抱几下,现在怕是抱不动了!”
萧墨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这些大好男儿,不禁感慨万千,人生最好的时光都耗在了这荒芜的边塞,而家国给予他们的不过是微薄到可怜的薪饷,十成当中能有一两成侥幸不死,带着一身病痛回到家乡,却早已物是人非,年迈父母坟前杂草丛生,妻儿不知去向,只得守着破败的庭院终老一生,又是何其悲切。
“等到天下太平那一天,你们就能解甲归田,回去和妻儿老小见面了,不会等太久的!”凤舞浅蓝色的眸子竟然蒙上了一层水雾,清澈的目光挨个扫过思乡情切的一众男儿,他们常年边塞风吹雨打,脸上像是被刀刻上了一条条深深的皱纹,分明是二三十岁的年纪,看上去却比四五十岁的人还要苍老。
“嘿嘿,拿了半辈子刀的手到时候怕是拿不动锄头咯!”马磊打趣的说道。
“拿不动锄头,那还抱得动媳妇儿吗?”旁边的一个士兵调笑道,十几个士兵闻言也跟着哄笑,就连萧墨凤舞也含着笑容看着他们
“长安王殿下,你说世上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啊?”等他们笑够了,又陷入了冰冷的沉寂当中,时近年关,每一个士兵都想家了,马磊又何尝不知道,赶忙岔开了话题。
萧墨抬头看了黑沉沉的天空,说道:“大抵还是坏人要多些吧,因为便是佛陀神仙普度世人的时候都还要设庙宇收取世人供奉,又哪里算得上无欲无求呢?一旦有了极想得到却又无力得到的东西,便会不择手段去争去抢,伤害到了别人,也就成了坏人了吧!”
十几个士兵包括凤舞都点了点头,一个年轻士兵又问道:“殿下,我们大华每次抓到北燕的士兵或者百姓都会好生对待,而我们的人一旦落到他们手里就会被当成畜生一般对待,你说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卑鄙无耻啊,不懂得知恩图报!”
萧墨苦笑着摇了摇头,看着那个年轻的士兵,叹了口气,有些心酸无奈:“这世上最无法偿还的便是活命之恩了,一条命的恩情你要那人拿什么来还?受了恩惠之后大都日日夜夜的想着报答,偏偏恩情又天高海深报偿不了,每每相见便会想起,不由得低人一等,久而久之那会是啥滋味,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香,与其如此还不如提刀杀了,从此世上再不亏欠谁,什么恩不恩的,也就不存在了。”
众人细细一想,确实也是这么个道理,无论是在哪儿,总是起了好心却没好报,反而是那些自私自利的人反而过得舒坦自在。
“长安王殿下,你可要小心些啊,像你这种大好人,时常与人恩惠,想必全天下都有好多人受了你的恩情,肯定有许多小人恩将仇报的!”刚才那个士兵诚恳的说道,乌黑的眼睛里看不出一丝的虚伪狡诈。
萧墨想说什么,但是看到那干净的眼神终是忍住了,默默的点了点头,拍了拍马磊的肩膀,叮嘱道:“本王这几日就要返回金陵了,这群兄弟你好好带着,下次找你们喝酒,一个都不能少!”
“末将遵命!”
马磊翻身下跪,豆大的泪珠从这个被砍了几十刀都不吭一声的铁血汉子眼眶里滚出,怎么也止不住,声音都变得哽咽起来,围坐的十几个士兵也都热泪盈眶,偷偷擦拭眼角。
要是全天下的当官的都像长安王这样仁义睿智,那天下百姓哪能没有好日子过,他们不约而同的这样想。
萧墨扶起马磊,抬起袖子帮他揩干净脸上的眼泪,马磊大惊失色,长安王的袍服何等名贵,便是一片衣角都比他这辈子的衣服加起来还值钱十倍不止,哪里承受得起,刚想躲开,可是萧墨已经替他擦拭干净。
“殿下的恩情,小人没齿不忘,小人没啥本事,但是还有一条命,今后有用得着小人的地方,只管说一声,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要是皱一下眉头,马磊就不是爹生娘养的!”马磊双手抱拳,沉声立誓,周围的十几个士兵也都齐齐抱拳,誓死效忠长安王。
凤舞自始至终都含着浅浅的笑意,默默的陪伴,像是个贤惠懂事的妻子,他若想坐享万里河山,便为他出将入相,平定天下;他若想结庐为家,便为他素衣煮茶,墨研桃花,若是他不愿再见自己,一叶轻舟,沉浮烟波江山也好,只要他平安喜乐,自己又有何妨?
这个时候,惊鸿急匆匆的跑上城楼,左右寻找,终于在这个背风的角落发现了萧墨和凤舞,急忙上前,凑近了萧墨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萧墨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
“怎么了?”凤舞见他脸色不对,急忙问道。
萧墨眉头紧了紧,回头看了眼幽黑一片的北方,低声说道:“北燕国师亲自带领魑魅堂高手南下,袭击我军云中山的驻军军营,损失惨重,这座军营地处军事要塞,若是被攻破,北燕大军便可由云中山绕道太原,不消一日就可深入大华腹地,而偏关将四面受敌,成为孤城一座。若北燕大军攻下太原,那长驱直入,攻占我长江以北疆土也不过是易如反掌,所以这座驻军军营绝不能丢,本王要亲自去看看!”
“我陪你去!”凤舞轻轻扯住了萧墨的衣袖,像是怕他突然跑掉一般。
萧墨点了点头,对惊鸿吩咐了几句,又叮嘱马磊等人好好守城,自己带着凤舞连夜出城,两人两骑往云中山方向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