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少年,“我们聊点别的,比如花鸟鱼虫,比如风花雪月。”
白歌,“不聊。”
少年,“你确定?我可是无所不知。”
白歌瞥他一眼,带着凉凉的不屑,“那你告诉我,何物可解相思。”
少年,“红豆。”
白歌,“要这么说,得了相思病吃几颗红豆就行了,为何还有人相思成病枉送命。”
少年,“因为吃的太少。”
白歌,“如果有人吃了红豆,还是相思不可救呢。”
少年,“还是吃得少。”
白歌,“你怎么知道红豆能解相思。”
少年,“你怎么知道红豆不能解相思。”
少年,“你又没相思过。”
白歌,“?”
你长的好看,你说什么都对。
塔楼之上。
最高处。
少年的叹息从唇间溢出,“其实,我不知道何物解相思。”
白歌,“哦。”
少年,“你大姐为何比其他两人先回国。”
白歌,“她本不需要来。”
大姐来南风,就是想亲眼看看死而复生的三姐,根本不是来找五尊令的。
如今亲人得见,就该走了。
五月二。
清王娶妻。
从正妃人选定了到现在,日子不长,对皇家来说,还是有点仓促。大家纷纷猜测,百合到底给清王下了什么迷魂汤,让清王这么死心塌地,着急娶进门。
此日,从百合暂居的小院到清王府前成为皇城最美的风景。
路的两侧撑着雕花的木架,木架周围缠上红纱,红纱从支架顶端落下,并未及地,以致围观的路人能将里面的情形看的真真切切。
这是一场婚礼。
也是一场颠覆。
百合是孤女,无亲人相送于门前,只有白歌细心的搀扶着出门,到了门前,白歌意外的发现没有八抬大轿,没有锣鼓喧天。清王一身红衣,端坐抚琴。
弹的是凤求凰。
他在表白。
喜帕之下,百合的神情没有变化。
百合左侧,白歌咽下嘲讽。
曲罢,在路人如痴如醉的眼神中,清王上前牵过百合的手,“这段路,我带你走。”然后,两个人,执子之手,踩上十里红纱,一步一步的,缓慢的向着王府走去。
百合的视线被喜帕遮住,几乎是看不清路的。
清王温柔的引路。
宛如璧人。
这画面太美,围观的人一个个全屏住呼吸,不敢发声,怕自己打破了这绝美一幕,那些爱慕清王求不得的女子,默默的在心里遗憾成灾,对百合的羡慕如滔滔江水般绵延不断。
可偏有人,要打破这一切。
!
当清王走了数百步后,一个红衣女子在她面前落定,容颜妖媚如罂粟,“我当是谁呢,这么大排场娶新妇,原来是南风国的大众情人呐。”
清王一惊,转瞬之间恢复平静,“姑娘是?”
女子仰天长笑。
笑的恣意。
且疯狂。
她笑,是因为她觉得可笑,可笑之极,仰着头,是想逼回眼底的泪,他曾为她夜夜抚琴,弹那首凤求凰,他曾描绘出一副绝美的迎娶场景,他曾许下的誓言,比这无垠的红纱还长。
现在却问,姑娘是谁。
好一张负心汉的嘴脸。好一颗黑油油的心。
她眼神如刀,“你说我是谁。”
清王暂时放开百合,施礼。
装一副谪仙样。
看着不远处的红衣女子,“本王大喜之日,还请姑娘卖本王个面子,行个方便,让个道。至于个中有什么误会,或者有何需要本王帮忙的,改日再议。”
红衣女子,“你的面子,会比地上的狗屎值钱么 。”
围观的人懵了。
大喜之日,清王和百合着红衣本没什么的,但来挑衅的女人,也穿红衣?
莫不是也想嫁给清王?
热闹有的看了。
清王一日娶俩,有可能变成一日娶三。
围观的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
清王路走的不稳了,百合能明显感觉到他掌心出汗。有个词,用来形容这种现象,极其准确,叫做心虚。百合聪明的觉察到,清王的心绪不宁,却装作不知,接着埋首站着。
红衣女子只是露了个面,又飞走了。
很久之后。
清王抵达。
他牵着百合进入清王府。
又去迎亲。
接下来要迎的,自然是侧王妃左沐兰。
路途中,少年看了眼白歌,“你羡慕这样的婚礼么?”白歌,“羡慕一个好姑娘和一个蠢姑娘,一起嫁给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少年,“狼心狗肺?你竟这般看待清王。”
少年起了兴致,“那我呢,你如何看待我。”
白歌,“狐狸。”
少年,“你说谁不是人。”
白歌,“说你。”
少年,“你有胆再说一遍试试。”
白歌,“聋了?”
似曾相识的对话,白歌不自觉的笑出来了,笑容如白莲绽放,清新入目。少年贪恋的看了一眼,“你说,清王被你三姐这么一吓,会不会晚上没心情享受洞房花烛了。”
白歌,“就算有心情,也不能让他享受。”
少年,“你要闹洞房?”
白歌,“恩。”打算今晚让整个清王府鸡飞狗跳。
少年,“这样不好。”
白歌,“你有好的建议?”
少年,“当然。可以给他下毒,让他以后都不用洞房了。给他省点力气,让他腾出时间好好想想,怎么应付夏侯无端一而再再而三的派人夜探王府。”
白歌,“听起来凑合。”
吉时已到。
清王拜堂。
他,百合,左沐兰一起拜。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他和百合去新房。
然后出来。
然后和左沐兰去新房。
然后出来。
这次出来后,清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加派了护卫。这些日子,种种迹象表明红,歌还活着,但和亲眼看到,是两回事。当那一身红衣出现的时候,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以红,歌性格,一定会大闹婚礼。
必须加强防护。
做完这些的时候,他刚好看到红,歌,她立于人群中央,仿佛携着万道荣光。来参加婚礼的都是南风官员。无论是否已有妻室,都忍不住盯着红,歌瞧。有的更是咽了下口水。
红,歌,“新郎官不来敬酒么?”
清王被迫颔首,“等下。”
敬酒是有次序的。
轮到红,歌的时候,清王象征性的倒一杯酒给她,语气不耐,压低了声音催道,“你赶紧喝,喝完就走。”他倒酒时,尽力让手很稳。
红,歌将酒一饮而尽。
而后。
红,歌打算拿过酒盅,给清王倒酒,被清王抢先夺过,“我自己倒。”他觉得红|歌毒术之高,江湖未见敌手,她在这种情况下倒的酒,十有八九掺了不干不净的东西。
毕竟,她恨他。
恨的刻骨铭心。
清王喝完自己倒的酒,“你到底什么时候走。”
红|歌,“快了。”
清王,“快了,是还要多久?”
红|歌,“祝你一日娶两个美人,以后日日能饱眼福。只可惜,没有口福。”
清王,“话说清楚。”
红|歌拔高音调,加了内力,意在让所有人都听见,“恭喜你不用纠结今夜留宿何处,因为你中了我的断子绝孙散,去哪都没用。可怜你,百年之后连个挖坑埋你祭拜的人都没有。”
清王挥袖一怒,“你我萍水相逢,你不请自来,本王亦好酒相待,亲自敬酒。想不到你竟如此恶毒,用这种灭绝人性的言语诅咒本王,来人,送客。”
红|歌,“诅咒?”
红|歌,“试试不就知道了。”
她离开时,脚踝上偌大的铃铛随之撞击,发出美妙的响声,走到门口时,回眸一笑,“噩梦,才刚刚开始。”她笑起来,宛如午夜恶魔。
清王始终不在人前承认认识□□,不承认两人之间的过往,但不打紧。
很快的。
此事似乘风而飞,人尽皆知。
清王太出名了。
红|歌也很有名。
两个有名气的人之间的来往,向来是大家茶余饭后热衷讨论的话题。
已经有人开始赌钱,赌清王是不是真的,那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