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细沙般流失。夏侯无端还活着。他的完好无损,似乎是在无声的讽刺着清王的千般筹备,从书房内什么都没找到,他失望的打开房门,看着门外的女子。
女子着青衣,如诗如画。
夏侯无端一个眼神过去,青歌就知他心思,“公子请放心。”
主子的意思是,纵火!
她懂。
夏侯无端离开,接着去找五尊令,踏空而行。
女子没走。
她一身青衣,如诗画般的颜上浅笑绝美,这样的女子,仿佛跨越悠悠历史长河,于传说中的古城中走出,带着倾世的雅致和素淡。她的□□,若论典雅凝美,当世真的无人能及。
似乎她做什么都是美的,就连放火,也比别人要好看几百倍。
纤手举火把,皓腕一横,火把就被抛入书房。
书房内有木桌、木椅、木架、木板
都带了一个木字。
特色:易燃!
书房内有古籍,有信件,有书画
都一个特色。
易燃!
所以当青歌把火把扔进去的时候,火势很快的,就变成了凶猛的火蛇,狂焰肆虐。青歌跟在夏侯无端身边十年,十年不知道够不够爱上一个人,但一定够把那个人了解的透彻。
她早设想过如果夏侯无端找不到,必会放火。
于是。
准备了火把。
她又知道,以夏侯无端的性情,必定苛求完美,做什么都要做到极致。就连放火,也不喜欢小小火焰,慢慢燃烧,缓缓焚着。他喜欢轰天大火,扑之不灭,谁来救火都为时晚矣。
于是。
准备了不止一个火把。
顺便。
连火油都备好。
火上浇油。
天下之中听说过青歌的人很多,她如青墨画卷中走出的女子,清丽淡雅,她是北越国最尊贵的侍女。她擅长琴棋书画,胜过北越任何一位名门千金。她气度不凡,俯仰可容天地。
关于她的赞美太多。
却。
很少人知她聪明。
事实上。
她的聪慧,隐匿在对夏侯无端的温柔中,隐藏在如花笑靥中。
她精通机关术,一早就发现清王房内有机关,但从时间上推算,损坏任何一种机关都来不及。她便想,书房是清王经常出入的地方,清王为什么没事?
机关是死的,没有灵气。
不认主。
按理来说应该把所有进入的生灵当成攻击对象。
那么。
应该是有一个总的开关。
她推测清王是每次进入房门前,关闭了总的开关,使得书房内所有机关失效,如此,他才能安然无恙,于是,穷毕生所学,缜密的推算总的开关位置。
很快,算出来了。
这机关亦属于定时类,在里面呆够一炷香才会触发。
这是唯一的缺陷。
这缺陷,青歌也一早就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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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无端安排青歌放火,当然不是因为找不到东西不开心就简简单单想纵火,这种幼稚的行径,不属于他这种乘风破浪、披荆斩棘的大人物,更不会发生在这种关键时刻。
他是想调虎离山。
!!
清王再怎样挫,也是天下间有头有脸的人物,心智绝算不上平庸,明里暗里肯定藏了不少人,部署必然严密。那么,有什么方式,可以让这些人匆忙现身又无暇顾及他呢?
答案很简单,纵火。
书房里没有藏五尊令,不代表书房不重要。
里面有机密文件无数。
书房着火了。
能不救嘛。
当清王在月下孤独惆怅的时候,整个清王府都乱了,守夜值班的护卫揉揉眼角,立刻奔向书房外面。沉睡的护卫被吵闹声惊醒,顾不上擦去眼屎,披着外衣就跑出救火。
临近书房的其他下人,一个跑的比一个快,赶紧找水熄火。
人太多,互相撞着。
声音混杂,听不清。
个个方寸大乱。
这时候。
清王姗姗来迟。
或许应该用步履蹒跚来形容他。
后来。
他疲于救火,短时间内将个人身体问题抛到脑后。
夜微凉。
凉的是天地间的温度,也是人心。
北越的夏侯无端没有找到,西止的慕容野也没找到,后来,西止的慕容野也放了一把火,和隐忍自律的夏侯无端不同,慕容野是个嚣张的人,放火的原因简单粗暴,爷我不高兴。
夏侯无端烧的是书房。
他烧是账房。
王府日常开支、酒楼商铺的盈利账本,和各位官员的金钱往来记录,都在这里。
这夜还不算完。
幽澈也没找到五尊令,于是,再放了一把火。
烧了库房。
放火的原因是,想让清王没钱,清王一旦没钱,就会拉拢自己,到时可趁机行事。
这里有清王府名下房产田产的相关凭证。
有清王府的银票。
等。
对寻常百姓来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夜晚,月亮照常升起,曙光一样乍落人间,但对清王来说,只能用意义非凡来形容。首先,他发现自己有病。其次,书房账房库房被烧了。
对于有病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治。
对于被放火这件事,没看见恶徒。
他能猜个大概。
但没证据。
这夜,也没什么赢家,没有人找到五尊令,更没有人知道,白歌早就清楚令牌所在。
五月三。
清王形容憔悴,像一个被风雨无情吹打的小黄花,又像一个明明就喜欢高温,却被天上骤降的霜寒给欺凌整夜的可怜虫。他惨成这个样子,以至于大清早,左沐兰就醋意昭昭。
她状似无意的叮嘱,“夫君要注意身体。”瞧瞧,都累成什么样了。
肯定是百合太勾人。
她气的恨不得用唾沫星子淹了百合。
不要脸的东西。
左沐兰眼里只有清王,所以压根不关心昨晚的三把火。她但凡稍微动点脑子,推算下时间,也该时间,清王疲于灭火,府内损失严重。并没留宿在百合那里。
清王没心情解释,懒得说话。
今天要入宫谢恩。
清王、百合、左沐兰一起入宫。
宫内。
皇上看着眼前的三人,心情莫名的好,准确的说,是看见清王,觉得心情好。
他喜欢看清王憔悴不堪。
听说□□下了毒,以□□脾性,可是下的分量不轻。
听说昨晚,有刺客闯入清王府,放了三把大火,烧的每间房,都万分重要。
皇上这心态,叫做幸灾乐祸。
但他是皇上。
在人前还是要装出兄弟关怀的样子来,“听说府内昨晚失火,要不你先进宫来住?”
这话听听就行,清王一大家子呢,哪好意思。
很快,清王婉拒,“无碍,谢皇兄挂念。”
说无事的时候,清王一阵晕眩。
书房没了。
账房没了。
库房没了。
这都叫无事,只怕出了死亡,再无大事了。
清王和皇上下了会棋,又在皇上的盛情邀请下吃了一顿家宴,吃饭的时候,皇上总是有意无意的提王府失火的事情,叮嘱清王要增强放火意识。每提一次,清王的心就痛一次。
宴会时,安排了歌舞。
舞是销魂舞。
皇上此举,意在提醒清王,你中了断子绝孙散,美人什么的,和你没关系。
但他不明说,“皇弟要喜欢的话,这些美人可带入王府排演。”
清王,“不了,臣弟怕王妃吃醋。”
左沐兰不满,为什么是怕百合吃醋,不是担心我吃醋,一个花楼女有什么可在乎的。
家宴结束后,三人回府。
同坐一辆马车。
百合端坐。
左沐兰一开始坐姿还算标准,她用余光瞧了下清王,发现他又开始失魂落魄的,便朝着他的位置挪了挪,以往这个时候,清王会含笑揽她入怀,缱绻温存。今天例外,清王没什么反应。左沐兰不乐意了。竟然被忽略了!
她整个人伏到清王怀里,“王爷”
嗓音娇软。
左沐兰是个美人,这是毋庸置疑的,美人伏于身前,体香沁鼻,若换了定力一般的人,早就可能被迷的七荤八素找不着东西南北,即使是往日的清王,也会心动,但今天。
他纹丝不动!
如磐石。
如果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爱如磐石,这是好事。
如果一个人对美人的投怀如磐石,这很可怕。
左沐兰简直不能理解。
难道。
王爷真的爱上百合了?
对她没了兴趣?
不。
这不可能。
夫君亲口说,此生只爱他,说山无棱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也不舍和她分别,说娶百合只是为了消除皇上疑虑,说一生一诺都给她,说哪怕沧海桑田,对她深爱依旧。
他这般说了。
她就信。
她轻轻的摇了摇头,试图驱赶掉脑中的胡思乱想,安慰自己,夫君昨晚找百合,是迫不得已,毕竟是皇上亲指的正妃,总不能不管不顾。夫君真的爱的,只有自己。
左沐兰胡乱猜测,猜来猜去也想不到,清王有病。
猜测有千百种。
真相仅一个。
回到王府。
左沐兰站在清王身侧,一副你走到哪我就陪伴到哪的样子,她的愚爱有多深,粘人的本事就有多高。在她心里,这叫形影不离,夫妻情深。
百合见此识趣的离开。
清王讶然。
他发现,他看不懂百合,或许,准确的说,是从没看懂过。
这女子出身烟花之地,那里是不入流的场所。
她却无任何不良史,人人称赞。
她说仰慕他,爱他。
却不吃醋。
快到晚饭时。
清王府来了贵客。
是个少年。
着黑衣。
少年来的时候,带了一堆礼物,每个都很贵重,这种有礼貌的拜访者对于有些缺钱的清王来说,简直是天外飞仙,来的太是时候了。对此,必然要隆重招待,奉为贵宾。
而且。
就算不带礼物。
也要款待。
因为来人,有个很响亮的外号:天下第一公子。
天下第一,有很多种。
美貌天下第一。
丑陋天下第一。
棋术天下第一。
这些都是没什么用的虚名。
少年的天下第一,是实打实的,没人能反驳,没人能否定,目前也没人可超越,他是财富天下第一。这世界上最有钱的,不是任何一个名门望族,不是任何一个从商世家。
而是一个人。
一个少年。
名:幽澈。
对这样来历不凡的贵宾,清王除了在会客厅陪聊,上几杯香味清新的贡茶,邀请逛逛自家的王府,信步走走,顺便设宴了。设宴的时候,觉得两个男的一起吃一大桌子饭,很奇怪。
于是。
找了百合作陪。
比起出身贵气的左沐兰,百合更适合见外客。
举止更得体,言谈更有内涵。
而且是正妃。
清王和少年相谈甚欢,相谈甚欢的意思是,两个人谈的都很高兴,清王高兴是终于有机会得识天下第一公子,以后想必有多的数不清的好处,少年高兴是因为习惯在人前装高兴。
俩人正聊着。
百合出现。
她依旧没有盛装,但衣料精致,样式讲究,完全衬得上王妃的派头。
她本就姿色不俗,淡妆很美。
百合一出现,少年和清王的对话戛然而止,他向着百合的方向看去,有短暂的失神。
眼里迸发出琉璃般的色彩,仿佛看到稀世珍宝。
或许他看到的,就是他眼中的至宝。
清王看少年这副样子。
暗笑。
真是年轻人。
看见个美人,就失了言语。
清王已然开始寻思着网罗一些貌美的女子送给幽澈,以拉拢两人之间的关系,清王以为黑衣少年看的是百合,没有一点点不满,也不打断少年的惊艳凝视。
若是寻常人觉得别人盯着自己媳妇瞧,怎么也得不高兴。清王不同,他完全不介意。
只要幽澈这尊土财主开心就好。
爱瞧谁瞧谁。
良久。
少年似乎是从惊艳中恢复些许正常,“你府内真是人杰地灵,连个丫鬟都这么好看。”
清王,“!”
丫鬟?
清王这才想起来百合出现时,身旁是白歌搀着。
幽澈看上白歌了?
不至于吧。
个人有个人的审美,清王喜欢浓烈艳丽的女子,比如□□,他从没觉得白歌有什么傲人的姿色,他见过白歌数面,只记得对方似乎胆子不小,也不太不爱说话,不会讨人喜欢。
整体来说,是个没存在感的人,长的比一般的丫鬟好看。
席间。
白歌安静的站着,垂下眼帘,不发一语。
她是敛尽光华的明珠。
终有一日。
将站在苍山之巅,俯视这万千生灵。
她是藏翼的凰。
翙翙其羽。
终将笑傲天下。
清王不懂,少年却是懂的,可他看她,和她真实的背景无关,和她要做的事情无关,他只是纯粹的喜欢看。她是他见过的芸芸众生中,最能让他牵念于心、烙刻于脑的。
她很聪明,看得明白蝇营狗苟,看的清算计谋略。
但她很干净。
看着干净。
气息干净。
行事干净。
白歌没有看少年,少年却是要找找个人存在感的。他看下百合,扯着呆萌的脸,似是恳求,“王妃姐姐,你能不能让你身侧那个白衣姑娘给我夹菜啊,太远了,够不着哎。”
这种情况,谁能拒绝。
!!
白歌对百合来说,意义特殊,但是百合总不能当着清王的面说不行。
毕竟白歌在其他人眼里,只是个丫鬟。
算起来,这并不是百合第一次看见幽澈,上一次是在翠花楼,她后来得知,幽澈假装来找她,其实是找白歌,或许,这两人,私下有什么交情。
白歌安静的将少年所指的菜盛在银碗里,端到他的面前,“公子请慢用。”
少年佯装搭讪,“你叫什么。”
白歌顿了顿。
“白歌。”
她说话声音很轻,既不是因怯弱而放低声音,也不是因温柔女子惯有的语气。
是一种如洁云般的轻。
听她说话。
好像躺于云端。
少年想了想,这是不是就叫做美人如花隔云端,明明离的很近,却好像很远很远,他猜不出她心里所想,也没有办法进入她的心里。他只能接着逗她,“那盅翡翠汤,你帮我盛。”
白歌,“是。”
少年得寸进尺,“还有那个,我也想吃,辛苦你帮忙盛。”
后来。
少年的身前有许多菜。
他也不吃。
就只是看着。
百合看了一眼,关心道,“这饭菜是否不合幽公子的胃口?如果有,你尽管提,我再命人换。”少年看着白歌,眼里色彩缤纷,用眸光纠缠着白歌的感知,“我想让你喂我吃鱼。”
白歌,“!”
他若平时提这个要求,白歌会一走了之。
今天却不能。
今天。
他是贵宾。
她是丫鬟。
身份悬殊,天壤之别。
她只能,如他所愿,细心的将鱼刺一根一根的剔除,把鱼肉送至他的口边,她的动作很慢,他更慢。好半天才张口,一口含下,慢慢咀嚼。脸上的笑一点一点的扩散,心情极好。
清王府的饭菜当然好吃。
但他不稀罕。
有钱成他这个样子,想吃什么都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他稀罕的是,白歌。
他盯着她的容颜,“你真好看。”
白歌,“!”
后来。
少年问清王借了一壶酒,酒味浓烈、易醉的那种。并没有将酒倒于夜光杯中,他直接手执酒壶,一饮而尽。看不明白的,还以为他这是吃的开心愉悦,以致喝酒喝的畅快淋漓。
实则。
他是在灌自己。
有些事情,清醒的时候是万万不敢做的。
也不可能做。
醉了才敢!
一壶下去,平生不饮酒的他,脸上爬上了一抹绯色,那绯色仿佛万里晴空上悬着的彩虹,更像是一朵白花随着绽放露出的粉色花蕊,美的惊心动魄!
饮的太急,有一些酒洒于衣上。
少年身上酒味明显。
微醺。
他的眼睛依旧睁着,眼底的清醒一点一滴的散去,取而代之的是迷离,看到的东西已带了重影。就像混沌的黑夜代替了白昼一般,他整个人有些浑浑噩噩,不怎么清醒。
清王尴尬了,正准备给他安排房间休息。
谁料。
少年一把扯住白歌,不由分说的把她拽到怀里,似是怕她离开,他伸出双臂缠上她的腰,锁住,“白歌姑娘,我喜欢你。”说着,一寸寸将她勒紧。
酒能不能加速心跳,他不知道。
但他的心跳。
已是最快。
扑通扑通。
白歌,“。”她不知道,这个如狐狸般的少年竟然有这么一面,他装做不认识,她陪他演戏。他无耻要求伺候,她忍。现在还胆敢耍酒疯,真是够了。
她明明就有机会避开,但清王面前,不宜暴露武功,任由少年拽入怀中。
谁曾想。
他还得寸进尺了。
抱的更紧。
他像一个街巷称霸的无赖,一点一点的拉近和她之间的距离,从开始的刻意贴近到现在的亲近,总让人无可奈何。白歌闻着他身上浓烈的酒味,“公子醉了,我扶您下去休息吧。”
少年摇头,“白歌,白歌,白歌,白…歌。”
一声一声的唤着。
清王给白歌使了个颜色:哄哄他,带他去客房休息吧。
白歌点头。
少年今年十五岁,十五岁的他,坐拥金银财宝无数,智谋天下无双,身份贵不可言。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一个女子,第一次想要表白,第一次饮酒,第一次壮胆说我喜欢你。
然后。
失败了。
失败这个结果,还是事后问暗中安排的侍卫得到的。
他不能喝酒,一喝就醉,不省人事。
白歌今年十四岁,如花的年纪,素白的容颜,十四岁的她,不但没有扬名天下,还要被迫隐姓埋名,流亡于江湖,即使如此,她也比这世间女子优秀太多,光芒足可和日月媲美。
她无暇读民间话本,没听过几个旷古绝今的爱情故事。
无暇去戏园,看人演绎情人间的悲欢离合。
但也知道什么是喜欢。
也曾设想。
将来河清海晏,天下安稳,寻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也曾设想。
第一个说喜欢她的人是什么样的。
结果。
失望!
倘若换了场合,挑一个没有任何利益纠缠的场合,他来说喜欢,她可能还会信一分,倘若换个人,换一个君子一诺驷马难追的男子,她可能会信七分。
偏偏是黑衣少年幽澈。
偏偏是这种场合。
他喝酒,不过是想借醉留宿清王府,他说喜欢,不过是为长期赖在清王府找个好理由。清王如今拉拢他,他想住下,假装喜欢她,追女人,清王一定会欣然应允。
那夜,他们三个都没找到。
幽澈肯定想住在王府,光明正大的找!
晚上来,黑灯瞎火的,视线有所限制,时间也不够充足,可若留在清王府,情况就大不同,可以白天晚上一起找,顺便探探府内其他人的口风,成功的几率直线上升。
风吹过,少女颜如清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