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这次他们提到的案件正是警方正走进死胡同的一起杀人案,其实这案件说起来也简单,一个男人被勒死在巷子里,其实本来也不存在凶手是女人的可能性,问题是死者接近退休而且曾经酗酒,根据警方调查这名男子在死前曾经先后在街上的七家酒馆喝酒,并且从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看他死前很可能进入一种意识不清或者说昏迷的状态,这就给女人犯案提供了可能。
高木看了看伏特加,从目前为止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伏特加犯罪的可能性明显要大很多,毕竟女人犯案绝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用毒。但鉴于受害者处于一种严重醉酒的状态,如果是女人想要伪造男人犯案也是非常容易的,可她为什么要伪造男人犯案呢?毕竟到目前为止她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如果说有什么可能的话……
柯南忽然惊奇的说道:“好奇怪哦,你们两个明明和案件都没有关联啊,警方怎么可能查到你们呢?”
伏特加好笑的看着女人:“对啊,没有证据警方怎么可能查到我呢?”
女人嘲讽的一笑,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手帕放在桌上,打开,手帕里有一枚沾了泥水和血迹的银戒指:“这是我在现场捡到的,上面刻着hz&eb,不是你的吗?黑泽先生?”
伏特加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是这么拙劣的手法啊,见他笑的这么开心女人恼火的问:“你笑什么!”
伏特加揉了揉肚子,好笑的说:“这么多年过去了,难怪你不太记得我的名字了,没错我现在虽然叫黑泽三郎,但我的本名叫鱼冢三郎,这一点毛利先生和小兰小姐都是知道的,而且去查的话也能查到我的改名记录,至于爱德华,他的日本名叫黑泽阵,所以这枚戒指不管怎么样也不可能像你说的那样刻着这样的字母。”
女人咬了咬牙:“这不可能!”
伏特加不在意的耸肩:“爱信不信。”
柯南忽然你说:“可是叔叔,上面沾了血迹,我们做一个测试看看是不是你的血迹不就知道了?”
高木抓了抓头发:“柯南啊,那个测试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伏特加问道:“有必要吗?警官?那些血迹怎么看也是被害者的血迹才对吧。”他伸出自己的双手,“你们看有做测试的必要吗?”
毛利看了一阵子,又看了看那枚戒指,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哦!对了警官,如果这枚戒指戴在他手上的话是不可能那么容易掉下来的,除非和对方搏斗的时候被抓下来,那样的话他手上一定会有伤痕。”
目暮警官也惊讶的说:“原来如此,不愧是毛利老弟啊。”
柯南反驳道:“也许他作案的时候根本没戴在手上,他的手上也没有戒指留下的痕迹不是吗?也许他平时是只是带在身边而已呢!”
伏特加好笑的问:“你是说我的戒指不戴在手上而是放在口袋里等着它掉在犯罪现场吗?”
柯南楞了一下,没有继续说话,高木警官想了一会儿说道:“这么说也有道理,美穗小姐,看来你提供的证物有点问题。”
伏特加好笑的说道:“我没你那么好运,只是碰巧捡到了这个东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口红放在桌上,“不过我不是在案发现场捡到的,而是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街上捡到的,大概是从现场滚落的。”
高木警官接过口红打开盖子,好奇的看了一阵子:“这支口红看来用了不少时间了,不过这能算什么证物?”
小兰看了一眼惊讶的说:“啊!这个色号和美穗小姐用的色号是一样的!”
毛利翻了个白眼:“美术学的不行,这个时候倒是一眼认出来了。”
小兰哼了一声,柯南好奇的问:“可是小兰姐姐,如果这支口红真的是姐姐的而且在黑泽哥哥手上那为什么这个姐姐还能涂着呢?”
小兰哼了一声弹了弹他的额头:“柯南你真是一点也不懂女孩子,喜欢的色号丢了肯定要重新买一支。”
美穗打断她:“凭一支口红就断定我是犯人也太过分了吧!”
高木抓了抓头发:“我想黑泽先生一定有其他的……”
伏特加却摇了摇头:“没有,我也不知道这支口红属于谁,但在我捡到这支口红之前的确看到了她离开的背影,我想附近应该也有店主看见过她,虽然不能确定她就是从那个巷子里出来的,但我确信那个人是她。”
柯南皱起眉头,伏特加没有确切的指出这女人就是犯人,而是给出了一个十分模糊的证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越模糊就越容易得到警方的信任,看他这个样子,那里十有八九有这个女人是罪犯的决定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