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悦彬见过乌塔尔之后,只说了一句话:“挺好!”
白易中没有领会自己父亲是什么意思,在走廊里遇见静兰,问她,静兰也拿不准:“大约是说。。。乌塔尔说的是真话吧。”
“那就是说,刺客另有其人——必须立刻通知叔叔,让他小心!”
白易中说着要走,静兰拦住他:“伯父会通知。咱们为出征做准备吧。”
白易中不解。
静兰解释:“好歹把乌塔尔送回善古族的领地,解释清楚误会。”
“不是说这个。”白易中有点不好意思,“你管我父亲叫伯父啊。”
“有不妥?”
“不。。。我还以为。。。儿媳不是应该喊公公的吗。”
白易中说完就大步走开,隐约看得到通红的脖子。
静兰愣在原地:这是在玩纯情?白易中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啧啧,当今皇帝下嫁城主之子,也是一段佳话啊。”
於斐烨倒挂在横梁上,语气发酸。
静兰没好气得双手抱肩坐在走廊栏杆上:“方才他一来,你就躲在上面,这又算什么?”
“怕他吃醋。”
“得了!玩笑就此为止!”静兰伸手将於斐烨拽下来,推着他回去:“收拾东西,明天启程。”
“又赶路。还让不让人过太平日子啊。”“你不是喜欢冒险喜欢刺激吗?正合你意!”
两人说笑着,回了各自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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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征的日子到了。
静兰蜷缩在自己来时乘坐的蓝色小马车里,双手摆弄发辫。
此去归舟,白悦关一定会从中作梗,到时候会遇上什么意外无法预测,万事必须小心。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乌塔尔。
据乌塔尔自己说,三个月前,善古族遭遇快速崛起的邻国库特国进攻,国王不得已向大陈求救。归舟城城主许长生答应派兵,但条件是让王储乌塔尔进京面见皇帝。
实际上,就是作为人质被软禁。
乌塔尔与随从进京之后,被分别带到不同别院,之后,乌塔尔再也没有见过那些随从,直到有一天偶然听到侍卫商量次日化装成善古族,袭击静兰。
乌塔尔意识到自己一族被利用,立刻打昏侍卫,连夜逃出别院,并在次日目睹黑衣人行刺事件。
当时街上一片混乱,乌塔尔担心贸然接近白悦彬会被抓,反而坐实了是善古族下的手,于是躲在一户人家二楼,静观其变——虽说上楼时不小心伤了一个无辜丫鬟,但他走时留下了刀伤药。
那日,乌塔尔经过观察分析得出结论:白悦彬沉稳淡定,说不定能听进去自己的解释,而与车队通行的那个女人,能瞬间明白自己的车夫也是刺客之一,可见聪明过人。
自己要想洗脱冤罪,可以从这二人下手。
于是乌塔尔乔装改扮,一面小心躲过白悦关对善古族的全城搜捕,一边小心打听白悦彬与静兰的住处,终于那夜成功潜入。
之后,顺利得到白悦彬的理解,带他一同回善古族领地。
至于一同去的那些随从,乌塔尔心知肚明:他们的武器在大陈刺客的手中,他们的性命,也留在了此处。
此仇必报。
静兰从白悦彬那里听说了乌塔尔的所作所为,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一个有着於斐烨外表和莫惜言内心的男人,不可小视。
只不过,就外表来看,乌塔尔比於斐烨帅了那么一丢丢。
“阿嚏!”
马车外传来一声喷嚏声,随后是莫惜言嫌弃的声音:“感冒了,离我远些。”
“谁想跟你一起啊!”於斐烨大声抗议着。
静兰忽然笑了:有这两人常伴的话,也未尝不是一件坏事啊。等到重回宫廷之后,一定要将他们都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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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数日,逐渐将中原景色抛在脑后。
傍晚,静兰骑着自己的小母马绕着整个行军队伍的驻扎地巡视一圈,回来后,看见白易中守在自己的马车边,抱着一包东西,焦急的模样。
静兰翻身下马:“何事?”
看见静兰,白易中立刻露出微笑,走上前:“天渐渐冷了,怕你晚上着凉,送件披风过来。骑马的时候披上吧。”
静兰接过包裹:“谢了。”
白易中扭了一下身子,痴笑:“你不试穿一下?”
静兰想笑:这家伙,真不知道是哪根筋儿搭错了,怎么会喜欢上自己呢?静兰打开包裹,里头是一件流光溢彩的披风。
恍若星河的亮蓝色面料上点缀着星星点点数以千计的繁星,五彩斑斓的凤蝶飞满整件披风,蝶翅上镶着亮片,眼睛以珍珠点缀,稍微抖一下,凤蝶便展翅欲飞。
静兰吃惊极了:“你从哪里弄到的?”
白易中有些不好意思:“从家里来时就带着。一直没有敢拿出来。”
从家出来时,还是初秋。这家伙带着冬季才用得上的披风,是深谋远虑呢,还是想法直接呢?
静兰毫不客气披上:“多谢。”
白易中开心极了:“我还带了不少好东西,等时机到了再拿出来。。。回去了!”
说完,一溜烟跑开。
静兰抚摸着披风,就地坐下,回想着与白易中在方溪镇相遇时的场景,啧啧嘴:到底是什么地方惹到他呢?
“啾。”
有动静传来,身后的小母马也躁动不安,静兰抬起头,看见於斐烨黑着一张脸,牵着一匹枣红马朝这边走过来。
静兰站起来:“何事?”
於斐烨松开手中缰绳,枣红马立刻奔向静兰,静兰吓了一跳,转身跑到一边:“做什么啊!”
“人家又不是冲着你去的。”於斐烨双手叉腰,大步走过来,“这匹马,看上你的小母马了。”
“哎?这么温馨?”
静兰回过头,果然看到两匹马依偎在一起,你侬我侬的模样。她冲於斐烨露出微笑:“你竟然看得出马的心思。”
於斐烨的脸更加黑:“人的心思都看得出,更不用说马的心思。”
“人?”
於斐烨哼了一声,伸手拉起静兰身上的披风:“可不便宜啊。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不像咱这种平头老百姓,什么都送不起。”
静兰忍不住笑了:“你这人是怎么了?哎,不会真得在吃醋吧?”
於斐烨低下头,摆弄着双手:“吃了又怎样。。。”
“不会吧!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静兰有点兴奋,“说什么喜欢的只是可疑分子这一点而已——”
“我没钱,只有这个。爱要不要。”
於斐烨粗暴打断,将手里的东西往静兰怀里一塞,自己转身就走。
静兰双手合拢,捧起那团毛茸茸的小东西:是只小鼯鼠,黑亮亮圆溜溜的眼睛,光滑柔顺的皮毛,小巧玲珑的身段,乖巧可爱的模样,温柔驯服地蜷缩在静兰手中。
静兰将鼯鼠小心捧住,像是捧着一个无上的宝贝:这可比披风什么的要珍贵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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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时节,终于到达目的地,归舟城绿湖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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