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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熹微,东方一丝鱼肚白的时候。
一大早,母亲便敲门喊苗小明:“小明,早饭弄好了,赶紧吃完好去上学。”
苗小明恋恋不舍的睁开眼,好一会后才起床穿衣。自从和安雨灵有过亲密接触之后,苗小明身心似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近老是做同样的梦,每天春梦三千鸟留痕,如痴如醉。
苗小明的家是一套一的老式居民房,空间十分狭小。因为苗小明长大了,不可能和父母挤在一起,家里便把客厅和阳台的部分独立开来,隔成一间小小的卧室,虽然这样客厅显得更加狭小,但是苗小明好歹有了一个独立的私人空间。
苗小明的父亲因为一次事故导致身体瘫痪,常年卧病在床,母亲早已下岗,靠着摆摊维持家庭的开支生计。
家庭的贫穷和不幸,苗小明没有抱怨。
再过两年他就18岁了,跨过幼稚的门槛,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男子汉,必须得为自己的家庭考虑,为自己母亲分担生活的压力。
苗小明很快回归现实,穿好衣服,整理好书包。
肚子咕咕的叫声,让苗小明迫不及待走出卧室。苗小明家的房屋是老式的居民楼,面积不大,也没有正式饭厅,一家人就把茶几当成了饭桌,省心又省事。
“哇,骨头汤。”苗小明闻着诱人的香气,食欲大开,捧起大碗满满的喝上了一口。结果却不想被烫得团团打转,又跳又蹦,好半天才消停下来。
“慢点啊,小心烫嘴。”看到苗小明猴急的模样,母亲又是责备,又是心疼。
“嘿嘿,意外。”苗小明吃了一次亏,才慢慢将一碗骨头汤喝下去,美美的滋味,感觉还意犹未尽。
看着他享受的样子,母亲满足的笑了:“再盛一碗。”母亲拿过碗,又帮他装了满满一碗。
“妈,你怎么不喝啊!”苗小明抬起头问母亲。
“额,我已经喝过了!你现在正在长身体,要补充营养,多喝点,你爸的那份在锅里呢!”母亲慌乱的回应道。
苗小明又喝了整整一碗,这才满足的放下碗,拍拍肚子:“妈,你做的骨头汤真好喝。”
“是嘛!那我以后多做点。”母亲很是高兴。
“妈,我探监去了。”苗小明把学校比作进监狱,上学就是进局子,或者探监,放学就是放哨,节假日就是探亲休假。
“这孩子——”看着苗小明出门的背影,母亲无奈的摇摇头,眼神里却是满满的宠溺。在她看来,苗小明有些调皮,不过却也很懂事,这也是她这些年来,辛苦操持这个家庭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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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学霸们殚精竭虑,发奋图强,头脑和笔记本写的,都是繁杂的公式和理想的学校。学渣们撸精竭纸,发粪涂墙,头脑和硬盘里装的,都是制服的诱惑和**的学姐。
也许资质原因,苗小明做不了学霸;因为环境因素,他也做不了学渣;所以便沦为了最平凡不起眼的路人甲乙丙丁。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扛着炸药包——我去炸学校,老师不知道,你扛枪,我抗炮,轰的一声,学校不见了、、、、啦啦啦”
苗小明哼着小曲,沐浴在阳光的道路上,朝学校走去。和安雨灵yy之后,苗小明的心态改变了许多,整个人也变得爽朗起来。
“小明,小明、、、、、、”
苗小明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回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同班同学兼好友林文彬。
“文彬,你这是——”苗小明打量着穿得‘花枝招展’的林文彬:“穿得个新郎似的。你到底是去探监,还是去相亲啊。”
“你不知道么今天是祝欢悦的生日。放了学,我们要去参加她的生日聚会啊!怎么,她没邀请你么?”林文彬疑惑的问。看到苗小明一瞬间,变了脸色,林文彬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祝欢悦任高一二班的班长,穿着时尚漂亮,被封为高一二班班花,父亲经营着数家娱乐城。不错的家世,和漂亮的脸蛋,使得她成为了整个高一二班男生的大众情人,不少人都以能够接近她为荣。连林文彬也偷偷暗恋祝欢悦,只是碍于自身条件,只能把这份倾慕藏于心底。
“可能是祝欢悦比较忙,忘记给你说了,她是班干部嘛,每天很多事,这可以理解的。”林文彬拍着苗小明的肩膀。
“没关系,等放学了,咱们一起去就是。”林文彬很是仗义的说。
祝欢悦没有邀请自己,苗小明倒没所谓,只是祝欢悦全班都邀请了,唯独不请自己,这种驳面子的事情,让苗小明很不痛快。
一整天的时间里,苗小明的心思,都在想祝欢悦为嘛不邀请自己。
课间,甚至有好几次,祝欢悦巧笑嫣然的从前排,迎着自己的走来,可祝欢悦都是和他后面的几个同学打招呼,唯独忽略了自己。
放学了,大部分同学都已经离开教室。
林文彬来的苗小明前面:“走吧!”
“去哪?”苗小明还没反应过来。
“当然是去参加祝欢悦的生日聚会啊!”
“我——不去。”苗小明有些恼火,人家都没邀请他,他去凑那热闹干啥。
“哎,没事的,都是同学,走吧——”林文彬拉着苗小明一起走了出去。
就这样,苗小明经不住林文彬的劝解,一起去了祝欢悦的生日聚会场地。
祝欢悦的生日聚会选在云和市比较有名的‘桃花源’。以桃花源的消费档次,这一次聚会至少花费上万,甚至数万。
仅仅一餐的消费,相当于苗小明家里数年的经济收入了,不过以祝欢悦父亲祝连高经营数家连高娱乐城的实力,几万元的花销根本不在话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