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时至黄昏,落日在西陲点亮着最后一朵霞云,那朵霞云鲜红艳丽,宛如一朵虞美人,又像已过花时一样,渐渐色彩黯淡下来,几欲凋零了一般,此时,香港的街头已经陆陆续续地出现了灯火,街上的汽车都已经开启了夜灯,在大街上行驶穿梭,一片万家灯火、流光溢彩的香港夜色,在我脑海里浮现着。在这股乡愁中,我写了一首诗:
翻书越篇泪湿裳,
行云落日不归郎。
灯火渐明满香城,
错把人间当天上。
我把这首诗,刻在了木椅子的靠背上,然后算了算,想了想,我已经九年多没有回过家了,曾经以为离开之后,我绝对不会再想念那个家乡,现在才发现原来有些伤口,是要有些时间,才会裂开,才会被人发现,才会痛的。出于对故乡的思念,我起身,拿起那本小说想看一看,这本小说虽说胡编乱造,或多或少还是带有些自传性质的,里面的一些景物,也都还是真实的。我想从这本小说找着故乡的一些样子,我翻开第一页,阅读着:遗落在林间的帆布鞋,八岁男孩蒙着眼睛,黑布条在后脑勺上随风飘荡,左手顺势将一根竹条插进地上,右手提着一双崭新的回力牌子的帆布鞋,他还光着左脚,右脚穿着左脚的鞋子,面朝着一片在风中婆娑不止的林海。千万束午后的阳光,从千万个枝条叶片纵横交错的缝隙里,扫射到了他的身上。他将手上的帆布鞋,高高甩起,那只鞋子朝着日头,飞过了竹林之上,落进了竹海里。他摸了摸立在地上的那根竹条,那根竹条沾满了他的血肉,都已风干。他的家人却始终嫌他不够完美,一直试图将那根竹条安装在他身体上,在胸口、在背上、在屁股,成为他的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甚至是一条尾巴也好。他将不放弃这根竹条,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于是转过身去,解下蒙着眼睛的黑布条,抽起地上的竹条,用那块黑色布条将这根竹条系在腰间,像一个潇洒的剑客,背对着旭日,朝着自己的江湖远去,脑海里浮现着那只遗落林间的帆布鞋,或许它已经落在了某处裸露着树根的坑里,经历雨水,稍加时日,就会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枝繁叶茂地长满了尺寸不一的帆布鞋子;或许它已经落在某处不为人知的水沟里,成为蚂蚁、螳螂、蜘蛛等昆虫,滑向彼岸的舟;或许它已经落在某个高处的树梢上,成为了鸟的窝。
我看到书的半途,已经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仿佛把我们那个既不愉快,也不幸福的童年,又重新经历了一遍,心灵跌落在了一个无穷无尽的黑暗里,我即看不着周遭的世界,也听不见周遭的声音。我吃力地站起来,趴着铁丝网,深呼吸着,才算看见万家灯火的香港城,一时间我周遭的世界,才豁然明朗了些。我恢复了些神志,又坐了下来,喝了几口可口可乐,决定写一封邮件发给姜瑜,谈谈我对他这本小说的看法,这根本不是一本令人愉快或者是有闲情逸致去阅读下来的小说,而且我十分担忧他的身体。
我打开电脑,开始写着邮件:“姜瑜,你好,十分感谢你寄来的那条黄鹤楼香烟,说实话,我在香港这么多年,也是第一次抽着那种烟了,很有味道,我很喜欢。至于你写的那堆小说稿子,我也修订成书了,可惜还是不能如愿,没办法被其他人接受。当然说实在话,这些也不能全怪别人不识货,我也看过你的这本小说,每每看到一半时,便无法再持续下去,里面的感**调、以及字里行间所夹杂的味道,都过于晦涩暗黑。就像王家卫的那部电影《花样年华》里面,梁朝伟在莫高窟的墙洞里娓娓诉说的那幅片段,以及想起的那段michael galasso所作的电影插曲《angkor wat theme》。我在这种精美极致的伤感里头,都快有种生无可恋的消极心态。我想你之所以会写成这样,肯定与你的写作环境有关,你不可能在深圳龙华清湖村或者什么油富村,那种没有阳光的握手楼里,写出那种积极清新的小说,更何况你还在富士康的流水线上工作,能够写出一本小说来也实属不易,这一点上,着实令人钦佩。我知道你是不会放弃的,你收到这封邮件之后,可能会重新再写一本小说,那样的话,我开始担心你的身体,担心你无法承担那样沉重的身体与精神上负荷。要不这样吧,我一个表哥在东莞的一家电子厂当厂长,如果你愿意过去的话,我可以给他讲,让他给你安排一个闲赋的工作,这样一来,你便可以好好写作了。好,时间不早了,我只能写到这里了,祝你早日达成梦想。
勿念
挚友姜洋。”
我写完信笺整体,准备落款写上兄弟姜洋,似乎觉得不妥,于是改成了朋友,又觉得关系太过浅薄,只能最后改成挚友,才算给我之间的关系,找着了一个相对称心如意的称呼。我将邮件发到他的qq邮箱上,便疲惫不堪地躺在木椅上,卷缩着身体,昏睡了起来。
当姜洋睡后,身体却突然立了起来,眼睛豁然睁开,像是看到了某种神奇的东西一样,充满了魔性色彩。姜洋扭了扭脖子,伸出手臂,扭了扭懒腰。此时一支神笔,炫耀着七色光茫,从屋子里的书桌里面的抽屉,飞到了门外,在姜洋的脸上涂抹着,大概几秒钟之后,一张张飞的京剧脸谱,便已经绘画成功。盗魔士原来就是姜洋,盗魔士做了做鬼脸,然后跳上了长型木椅,发现了姜洋所写的乡愁诗歌。
盗魔士摸了摸诗,念了念这首诗之后,喃喃自语地说道:“啊,诗,士之风范,姜洋这个弱不禁风的男子,看来也有成为士的可能,看来我得找找办法开导开导他,让他先入门有点绝技,成为一个准士,这样我白天休息的时候,他也能更好地保护好我的肉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