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法门寺
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林凡吃了些东西,从屋里出来。
院子里,宋献策正在打拳。旁边一个书童样的少年在烧水,年龄和林凡差不多。
宋献策打得很慢,拳速像后世的太极拳,但跟太极拳明显不一样,不是连绵不绝、劲断意不断的那股劲,而是两个动作衔接处棱角分明,似乎一式做到八分突然停止,紧接着就是下一式。再看脚下,他脚步踩出的足迹也不是太极形状,而是在一条直线上来回移动。一套拳打完,汗水在土地上浸出了一条湿湿的直线。
林凡问“师父,你这是什么拳?”
“这是本门拳法,名曰‘一字拳’。练的时候很慢,实战时自然就快得多,而且想要多快随你心意。”宋献策收拳坐在石凳上,少年端上刚刚泡好的茶。
“本门祖师爷创派一共有六项绝艺,称为‘鬼谷六术’。第一术‘纵横捭阖’传给了张仪和苏秦;第二术‘兵书战策’传给了庞涓和孙膑;第三术‘舆地风水’传给了蜀郡郡守李冰,但李冰还不能算本门弟子。另外三术是‘天文地理’、‘奇门遁甲’‘鬼谷神剑’。估计你既与李双喜有约,在这里只能住上半年,‘六术’之中只能选一术,否则贪多嚼不烂。其他绝艺日后再学吧。”
林凡想,“六术”中有些东西属封建迷信,已经没有价值了。还有的太深奥不好学,那“舆地风水”应该有些门道,否则李冰的“都江堰”怎么修得那么好?可这门学问更适用于和平年代。于是说道:
“那我先学‘鬼谷神剑’,同时多少了解一些‘纵横捭阖’,看本门是怎么忽悠人的。”
“什么叫‘忽悠人’?”
“就是游说。”
“哪来那么多新词儿?你比为师学问还大!”
“弟子不敢!”
“你还有什么不敢的?不过头脑活跃也有好处。你的几个师兄就是太守规矩影响悟性,所以成就有限。为师特许你可以没大没小胡说八道,学好了说不定把本门衣钵传给你。”
“谢师父!”
这时进来一个二十几岁的帅气青年,躬身说道:“师父,弟子回来了。”
宋献策笑着说:“来见一下,这是你的小师弟林凡。这是三师兄马云。”指着旁边烧水泡茶的少年:“这是六师兄赵明剑。”接着问道:“情况怎么样?”
“回师父,李双喜被一个后生救走了。这人武功很高,出手就杀了对方三个人。对方不敢追了。看到没有危险,弟子就没出手。”
“做得不错,去休息吧。”
知道李双喜脱险,林凡想可以安心住下去了。
接下来林凡起早贪黑苦练“鬼谷神剑”。从偏重防守“听雨剑法”,到偏重进攻的“惊风剑法”,再到攻守兼备的“出云剑法”,都练得纯熟。宋献策又传给了他“一字拳”。
我的武功是否大有长进呢?其实还需要在实战中逐渐领悟才能真的长进。这一点林凡明白。
宋献策兴致勃勃地讲解“纵横捭阖”之术。林凡觉得和后世的推销术差不多,在厚黑方面犹有过之。
半年时间很快就到了。
林凡收拾利索,准备向师父师兄告辞。
宋献策道:“你到法门寺联系上李双喜,就先投奔李闯王吧。”
“李闯王?”
“就是李自成。高迎祥半年前受伤被俘,后被押往京师凌迟处死。后来李自成接了‘闯王’的名号。”
“师父有什么嘱咐?”
“既入江湖,怎么混那是你自己的事。但要记住祖师爷订的门规。”
“弟子知道了。”
“还有一件事,日后在外人面前你我师徒相见,要互不相认。”
“记住了。”
宋献策拿出一个小物件递给林凡,“这个要随身带好。”
林凡接过一看,是一块小小的黄玉,晶莹剔透,连他这不懂玉的人都忍不住想把玩一番。该玉呈椭圆形状,一面刻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飞龙,另一面刻着几个文字。不是汉字,倒像是满文。上面的小孔穿了一根红绳,显然是挂脖子上的。
“为啥带它?”
“天机不可泄露。”
离开三丰谷,骑马直奔扶风。一路上见到很多饥民乱哄哄的到处找食物,做为现代人的林凡不忍细看,总是加鞭掠过。几日后便到了名满天下的法门寺。
法门寺建寺于东汉末年,是中国最古老的古刹之一。不仅如此,该寺还供奉着佛门至高无上的释迦摩尼指骨舍利。大唐宪宗年间,不惜动用浩大民力财力迎接佛骨。大文豪韩愈提出反对意见,被皇帝一怒之下贬到潮州。路过蓝关时写下了“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的千古名句。
林凡还记得,后世的一场雷雨使古寺的宝塔塌了半边,修复时发现了塔下的惊天秘密:两千多件大唐国宝重器!还有更重要的,佛祖指骨舍利!据说有四棵外观一样的舍利,无法分辨,请来时任佛教协会主席的朴初先生掌眼。朴老把四棵舍利分别用舌头舔一下,指着其中一棵舍利,极具权威地确定:这是真的!
眼前的古刹,与后世的法门寺完全不同:很陈旧,很清净,很普通。完全没有后世那崭新宏大的气势。寺门半掩,林凡敲了敲门。
一个小沙弥探出头来,睡眼惺忪地问:“施主有何见教?”
“在下林凡,求见智空禅师。”
“方丈吩咐过了。请施主随小僧来吧。”
穿过两道禅院,来到方丈室。只见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僧正襟危坐,慈眉善目地见礼:“林施主请坐。”
坐下后,老僧开门见山:“阿弥陀佛!老衲便是智空。法门寺方外之地,却也无法完全跳出红尘。老衲与李闯王乃是故交,也是双喜的师父。半年前双喜来本寺养伤,伤愈后去了天水。你可在寺中歇息几日,然后到天水会合。”说完后目光有些异样,专注地看了林凡一眼。
林凡想:我有啥不对吗?低头看看自己,一路骑马弄得衣衫散开,露出了那块黄玉。
“老衲能看看吗?”
林凡摘下黄玉,递给智空。
智空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会儿,认真地问:“恕老衲冒昧,请问施主是否辽东人氏?”
“不是。晚辈涿州人氏。”
“那这黄玉从何而来?”
林凡犹豫了一下:“此乃家传之物。”
智空闭目想了一阵:“施主是否知晓自家身世?”
“晚辈父母经商,几年前过世了。”
“没有留下什么话?”
“只让晚辈此生莫要贪图富贵,做个百姓图个一生平安。”
智空轻轻叹了口气:“阿弥陀佛!父母之心,用心良苦啊!”
“方丈好像看出了什么?”
“他们不想让你知道身世,是为了保护你呀!”
“难道我真有啥身世之谜?”
“善哉!老衲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不知道这些对你有好处。”
“方丈,晚辈已长大成人,有权知道自己身世。何况晚辈与那富贵场绝无可能再有瓜葛。既已无风险,所谓保护便无意义。恳请方丈告知,以免晚辈担上不孝之名。”
智空思索良久,叹了一口气:“也罢,你确有权知道。”
智空抚摸着黄玉:“这块玉绝非等闲之物。乃是辽东满洲皇家御用之宝。除了满洲国君皇太极之外,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传下这等至宝。”
“谁?”
“褚英。”
“褚英是什么人?”
“现在看来应该是你的祖父。这褚英乃是满洲开国君主努尔哈赤的长子,皇太极的大哥。当年跟随乃父东征西讨,立下赫赫战功,被立为王位继承人。只有他才会有这黄玉。只是褚英生性倨傲,在朝中树敌太多,被众将领和几位亲兄弟合谋陷害,三十多岁就被处死。”
“我是满洲人?”
“必是如此。不过是大明的汉人把你养大,相信你从里到外已经是汉人了。”
“我当然是汉人!”林凡斩钉截铁。
“如果满汉两家刀兵相见,你死我活之际,你会下手杀死自己的满洲同胞吗?”
“我不会杀满洲百姓。但对那些侵犯我大明土地,屠杀我大明同胞的强盗,我杀起来绝对不会手软!”
“阿弥陀佛!老衲没看错人!”智空显得有些激动。他把黄玉还给林凡,嘱咐道:“这块玉一定要收好,说不定将来会有用。另外从现在起,你林凡里里外外都是地地道道的汉人。你的身世跟任何人都不要再提起,老衲也没有见过这块玉。”
第二天一早,林凡在寺中闲逛,找到了那座古塔。
古塔巍峨高耸,似乎在向他讲述千年的沧桑。
林凡正要推开塔门,进去满足一下好奇心,忽听身后一声稚嫩的斥责:“快离开,这里不准进!”
回头一看,不远处一个七八岁的女孩跑过来。
这女孩虽然瘦弱,却是生得眉清目秀。林凡饶有兴致的问:“为啥不准进”
“你连这都不懂?这是佛门清净之地,不让俗人打扰!”
“你看我像俗人吗?”
“看你那样子,举止粗陋,当然是俗人!”
有意思!“你还知道‘举止粗陋’?那怎么才算不粗陋”
“就像我这样!”
这时听到智空方丈在叫:“红儿,不得无礼!”
那个叫做红儿的女孩马上告状:“方丈爷爷,这个人要进塔!”
“好了红儿,是我让他进的。”
“你从来不让人进塔,怕惊扰祖师。为啥他就能进?”
“因为他是最聪明的人,祖师喜欢。”
红儿仔细看了林凡两眼,若有所思。智空慈爱地说:“红儿,见过林凡大哥!”
“林凡大哥,你真的聪明吗?小妹有礼了!”
“好了,你去玩儿吧。”
待红儿走开,方丈笑着问:“林施主好像对这佛塔有兴趣?”
“晚辈只是好奇而已。听说佛寺都把财宝藏在佛塔下面?”
“哈哈哈哈!施主说笑了。莫说本寺没什么财宝,就是有,也不会藏在这样的地方。否则早就被盗八十次了。老衲在本寺二十多年,也没见佛塔有何特别之处。”
“听说当年佛舍利供奉在此?”
“没想到施主对佛事还有些见识。”智空有些感慨:“当年迎回佛骨乃是佛门盛事。大唐朝廷举行盛大仪式之后,确是把佛骨供在本寺,从而使本寺声望大增。只是不久以后圣上又把佛骨请到宫内每日敬拜,此后本寺便与佛骨无缘了。”
“原来如此!贵寺既与佛骨有如此渊源,来日必将光大佛门,万僧来朝!”
“若真有那么一天,当受惠于林施主吉言了。施主与双喜年岁相近,见识上他远不及你。将来天下太平之日,请施主常来本寺品茶。”
“谢方丈美意!他日必会常来叨扰。对了方丈,明日晚辈就要赶往天水,是否还有话要晚辈转达?”
“倒也没什么话,只是老衲有一事相求,不知施主是否方便?”方丈斟酌着说:“这孩子是老衲受一位濒死的难民之托收养的。至今已是快半年了。一个女娃在寺中多有不便,烦请施主把她带到闯营中。那里有很多孩子,也可得到高夫人关照。”
林凡知道,几个月之后李自成在潼关南原被孙传庭合围,全军覆没,只有十八骑逃出。孩子去了必是凶多吉少。便劝到:“不瞒方丈说,带她到天水倒是不难,举手之劳而已。只是目前闯王的部队形势不太乐观,我总觉得会有一场劫难,暂时不宜让她前往。再住上半年,我一定来接她。”
“那好,就按施主说的办。”
“方丈对闯王起事如何看待?”
“这么说吧,无论是对于闯王还是他的那些部下,不起事就会饿死,起事还能多活几日。人的求生本能所致,无所谓对与错。况且闯王此人有情有义,肝胆照人,是值得结交的朋友。如今闯军能有如此声势,与他的个人魅力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