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骏马与美女
“洁白的毡房炊烟升起,
我出生在牧人家里。
辽阔的草原,
是哺育我成长的摇篮。
……”
来关外不到一个月,林凡发现自己长高了,也壮了,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个草原汉子的外形。
林凡换了一首歌,弟兄们听得很陶醉。
“铁骑营”不但拥有自己自己的牧场,还有几千匹马的马群。在这些骏马中定期选出最好的成年马来充实“铁骑营”的后备力量,补充战争中战马的消耗。
绿茫茫的草原上,一条河流“随心所欲”地拐成了“九曲十八弯”,太阳照在水面上,反射出银白色的光芒。远远看去像一条银色的巨龙,随时都会腾飞而起。
羊群、马群、牛群组成一幅绝美的图画,使人舍不得把目光移开。
最壮观的是马群。几千匹骏马自由奔驰在大草原上,势若雷霆。林凡后世从未见过真正的“万马奔腾”,因此每一次看见都被震撼一次。红马、白马、黑马、雪青马、斑点马,这些力量、速度、气势的化身,此时组成的是和谐的美感。
林凡发现,“铁骑营”的马群一半以上都是黑马。他想起来了,“铁骑营”的战马都是清一色的黑马,战士也都是黑盔黑甲,猛一看还以为是秦始皇的骑兵,当年秦军就是一片黑色纵横天下。
托隆介绍说:“当年队伍成立时偶然选的黑色,也没有太刻意。后来敌人看见黑色骑兵就逃跑,才知道自己名声在外了。就这样黑色就固定下来了。但是黑马可不容易养那么多,我们有时拿别的马去换,自己的马群也尽量多养黑色种马。”
他苦笑了一下:“没想到马群里黑马多了,却招来了麻烦。”
“这能有什么麻烦?”
“山里面有一匹野马,也是黑色。它见这里黑马多,便有时过来捣乱,使我们的马群失控,累得半死才能重新拢到一起。”
“这匹野马一定很厉害。”
“确实厉害。是那种天生的‘马王’材料,只是没有自己的马群。”
“它想征服这群黑马?”
“想来必是如此。”
“我们为什么不去驯服它?”
“当然想啊!如此神骏的野马谁不眼红?只是它野性难驯。自从两个最好的驯马手被他摔成重伤,就没有人敢去碰它了。”
正说着,只听见一阵“唏律律”的马嘶从远处传来,极具穿透力,似乎响彻了整个草原。
随着这声马嘶,黑马纷纷骚动起来,搅得整个马群一片混乱。黑马群像一股黑色的洪流般冲向马嘶的方向。林凡放眼望去,只见一匹浑身漆黑发亮、只在鼻梁上有一条雪白色的骏马昂首长嘶,长长的鬃毛从脖子上披散下来,几乎垂地,宛如天马下凡一般。
什么叫“一见钟情”?看到野马的一瞬间,林凡的目光再也挪不开了。
俗话说:“无知者无畏”。林凡顾不得托隆等人的呼喊,催马冲向野马的方向。
野马似乎认为没有人敢去碰它,就停在哪里等着。
冲到身前,林凡一跃骑上野马的马背。
那野马暴跳如雷,乱踢乱跳。林凡死死地揪住马鬃,整个身体紧紧贴着马身上。
野马见甩不掉林凡,便不顾前来臣服的黑马群,独自放开四蹄狂奔起来。一路上不断变换速度、方向,偶尔人立而起,一心想把这个胆大包天的人甩下来。而林凡也拿出拼命的劲头,把摔跤、柔道、擒拿、散打、攀登、鬼谷神功甚至体操动作都用上,总之使出所有的看家本领,就是黏在马背上不下来。
耳边只听到呼呼的风声。也不知跑了多长时间,也不知跑了多远路程。前面出现了一座山。野马突然一个急停,把林凡扔了出去,狠狠摔在草地上。
落地一瞬间,林凡下意识做了一个保护动作,就被摔得昏了过去。
朦胧中渐渐醒来,感觉脸上湿漉漉的。
林凡睁开眼睛,看见野马伸着长长的舌头,在舔自己的脸。
他知道,野马已经接受自己了。他还知道如果不是那个保护动作,自己不被摔死也得摔成残废。真是庆幸啊!看来这野马喜欢能死里逃生的人。这时他的眼泪也夺眶而出:“好兄弟!你跑得太快了!我就管你叫‘黑风’吧!”
天色已近黄昏。林凡带着黑风,走在草地上。
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周围除了无边无际的绿草,什么也没有。
沿着山脚下拐过去,眼前出现了两个毡房,一大一小。
淳朴好客的牧人热情招待林凡。
奶茶,马奶酒,手抓羊肉。
牧人一家三口,老夫妻和美丽的女儿。
令人惊诧的是,他们的女儿太美了,特别是在这草原上,美得有些不真实。
她的美丽和朱媺娖不相上下,但又完全不同。
朱媺娖的美是天真、优雅、沉静。
而她的美则是阳光、艳丽、野性。
酒饭之后,和老夫妇说了一会儿话,天已很晚,林凡被安排住在小毡房里。
躺下后没有马上睡着。得到了黑风,林凡还在兴奋中。这时进来一个窈窕的身影。
只见这身影把蒙古袍向后一掀,迅速钻进林凡的被窝,头部埋在林凡的胸前,一动不动。
“姑娘,别这样。”林凡手足无措,他发现这女孩浑身**,皮肤像缎子一样光滑。
女孩身体微微颤抖,只是一句话不说。
林凡明白了,他曾经见书籍中介绍过,让自己的女儿陪伴远方的客人,这是古代游牧民族待客的最高礼仪。
现代人的伦理观念接受不了也理解不了,但在古代草原上是再自然不过的事。须知草原上人烟稀少,如果青年男女都是经过认识、了解之后再结婚,那么百年之后各个部落都会因近亲繁殖而消亡。留下远方客人的遗传基因,对草原上人们的种群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情况绝不会受到歧视,生下的孩子一样能堂堂正正做人。当然不是所有客人都有这个“桃花运”,必须是父母和女儿都非常喜欢这个客人,才会发生这样的浪漫故事。
但林凡是现代人,他会考虑很多。
可如果拒绝了,对草原人来说就是极大的羞辱。
女孩迟疑地问:“你不喜欢我吗?”
“不是。”
“那就是喜欢我?”
“喜欢。”
“那你还等什么?今晚我是你的。”
“可我不会留在这里。”
“没人让你留下。”
“我是负责任的男人!”
“我不要你负什么责任!”女孩紧紧抱住林凡,气若幽兰。
“其实我认识你。”
“什么?怎么可能?”
“你在草原上唱歌,我在后面跟着学。你唱的真好听。”
女孩摸着林凡的脸:“‘那达慕大会’上,你摔跤得了优胜。我都看见了。还有这马,一看就是你驯服的,别人谁也做不到。你是我心中的英雄。”女孩抚摸着林凡的身体,轻轻的唱了起来:
“套马的汉子威武雄壮,
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膛。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所有的日子像你一样晴朗。”
这时候如果再拒绝,那就不是男人了。
林凡把女孩抱在怀里,向她的樱唇吻下去。
“你叫什么名字?”
“玉儿。”
……
这一夜,草原变得美极,毡房变得美极。
清晨,女孩端着奶茶进来,含着眼泪:“我舍不得你走,又知道你必须走。这样吧,你再住两天,我送你走。”
两天后,终于到了分手的时候。林凡问:“我们还能见面吗?”
女孩犹豫半晌,流着眼泪道:“最好不要见面了。我们不是一样的人,今生注定只有这三天的幸福时光。人不能太贪心,玉儿这一生有这三天也该知足了。”
“你好像有啥事不方便跟我说?”
“其实也没啥不方便的。不瞒你说,我是草原上大家族的女儿。我的婚姻不是自己做主的,必须服从于整个家族的利益。几天以后我就出嫁,嫁给一个我不太喜欢的人。”
“既然不太喜欢,为什么要嫁给他?”
“有些事跟你说不明白。像我们这样的女人,从生下来就没有什么是自己做主的。我们就是一件东西,一件礼物,一个工具。”
“你要嫁的是什么人?”
“睿亲王多尔衮。”
玉儿不顾一切地大声说:“林凡,我骗了你,这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毡房是我安排好的,老夫妇也不是我的父母。但我对你是真心喜欢,长生天可以作证!”
“我相信,我也喜欢你。只是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
“我知道这匹野马的规律。它的老窝就在这山里。前几天有人报告说你开始跟他们放马,我就等在这里了。”玉儿有些羞涩地说。
“你怎么知道我会追它?”
“你是英雄,见到骏马一定会动心的。”
“我要是驯服不了它呢?”
“我对你有信心!就算万一失败,我也在这里等你。”
“我可能摔死。”
“那就是长生天不给我这个机会。我会通知他们为你收尸。”
林凡又一次把玉儿拥在怀里。
“我的家族是蒙古科尔沁部落,成吉思汗的嫡派子孙。自从满洲崛起之后,科尔沁家族一直和满洲王族通婚,以保证自身的地位。我姐姐十三岁就嫁给了皇太极,现在成了庄妃。我也被父母许配给了睿亲王多尔衮。虽然多尔衮文武双全,也算得上草原上有一号的人物,但我怎么也不喜欢他,总觉得他心机太过深沉,没有一点真诚的东西。”
林凡有些吃惊:他怎么把多尔衮看得这么准?看来女人的直觉不可小觑。
“天不早了,你走吧。草原上的人从不婆婆妈妈的。”
“我还能见到你吗?”
“最好见不到。我马上就是多尔衮的福晋了,再见面心里难受。”
吻别了玉儿,林凡骑上黑风,慢慢往回走。
身后传来甜美的、略带伤感的歌声:
“套马的汉子威武雄壮,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
林凡回到了“铁骑营”。
大家高兴异常,感觉林凡骑着“黑马王”威风凛凛,这才是“铁骑营”的主人!
达扬抚摸着黑风:“这次真把我吓坏了!你要出了事咱‘铁骑营’又成了没娘的孩子了。当时我要带着八百骑兵去救你,可托隆说即使我们赶得到也帮不上忙。他说他相信少主吉人天相,在关内那么多磨难都过来了,这次也一定能过来。还真让他说着了,佩服!”
林凡感慨道:“这次确是万幸。我运气好就说明咱‘铁骑营’运气好。看来咱们的日子会越过越红火!”
众人一片欢腾,摆酒庆祝。
林凡只陪大家喝了几杯,就回了毡房。大家以为他太累了,也就没有在意。
林凡躺在铺上,耳边还不断回响着那甜美而又略带伤感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