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夜南微微的发愣,指尖按在弦上,却是迟涩着,过了一会儿才开口,“为何,要让我学这个?”她知道了许多事情,可还是有些不明白……
“或就和外面那些人说的那样,陛下或是想要栽培你呢。”薛姜稀罕的勾了勾唇角,视线专注的落在红夜南身上,尤其是后者那双纤细的柔夷上。
或是红夜南不知,当初刘妃学这琴,用了三年不能使其发声,常平公主学了一百八十日才能勉强弹奏,而红夜南用了七天,就能勉强连成曲调了……
若非天赋异禀,便是在这一处极为有造诣,这样的人,无论所擅长之事是什么,都会有一番成就的吧。
红夜南初来南楚之时,有些心浮气躁,因为看不见,因为环境陌生,只不过渐渐地也能随着琴音平静下来了,甚至有时都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自然,红夜南要弹整戈琴还是有些困难,所以她重新换了一张古琴练习薛姜教她的那支曲子。
差不多在南楚皇宫之中留了十多日,红夜南抚琴之时,听着脚步声近,却不似薛姜的脚步声,也不是宫女,指尖的琴音难免一涩。
琴音乱了,红夜南也就不再继续弹下去,抬起头来,望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等着来人开口。
“看来这些日子,你的心还未静?”
心不静?红夜南侧了侧头,没有否认。
楚暮俨走到她面前,看着她毫无瞳距的样子,垂在身侧的指尖微微收了收。虽有意让她眼盲的时间拖长,慢慢适应南楚,可是药三分毒,他更清楚,红夜南若是真的想走,就算眼睛看不见了,也还会离开。好在,她到底是因为他的话有所犹豫。
想着这一点,楚暮俨叹了一口气,却是矮下身子,将手中的玉碗边缘凑到红夜南唇边,亲自喂她将药喝下去。
“是……什么药?”红夜南抿了一嘴的苦涩,皱了皱眉头,却是没有拒绝,将药喝完。
她嗅出了几味药材的味道,知道楚暮俨喂她的不是毒药,也不觉得他花那么大功夫把她带到这里来就是为了给她一碗毒药。
“让你眼睛复明的药。”楚暮俨撤了碗,将一条帕子遮在红夜南眼前,“一盏茶的功夫,你以后都不用再继续做瞎子了。”
红夜南轻轻应了一声,就这么和楚暮俨对坐着。
她知道他没走,就在她面前不远的地方,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
想到这儿,红夜南微微怔了怔,按道理,除非是贴着,否则怎么会感觉的到呼吸?
然而……她却是感觉的到楚暮俨的气息就在离她三步之遥的地方。
红夜南抬手触了触遮掩着自己眼睛的布,除了让她的眼睛看得更清,楚暮俨,还做了什么?
红夜南心下的疑惑扩散,却是一句话都未说,只是安安稳稳的坐着,等一盏茶的功夫过去,眼前不再是一片黑暗,而是红色和黑色交织的光感。
红夜南迟涩了一会儿,抬手摘下了遮眼的帕子,屋子里的光算不上太强,红夜南略微适应了一下,看向自己面前的人。
楚暮俨抬手,拭去红夜南眨眼间眼底带出的一点儿泪水,站起身来,对着红夜南招了招手,抬步走出殿外。
见着楚暮俨一句话都不说,红夜南也不开口,就这么跟了上去。
看着薛姜牵着两匹马朝着他们走过来,红夜南怔了怔,看向楚暮俨,“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楚暮俨的伤就养好了么?就骑马出宫?
“带你去个地方,上马。”
楚暮俨西先一步从薛姜手中接过了一匹马的缰绳,而后翻身上马,居高临下的看着红夜南。
叹了一口气,红夜南也抬手,至薛姜手中接过了缰绳。
是一匹黑马,毛色乌亮,眼睛极为漂亮。红夜南顺着马颈顺了几下毛,踏上马镫,由着薛姜扶了一把,上了马背。
“女子学骑马都是从小马开始的,陛下……”薛姜立在红夜南马侧,虽也把缰绳交到了红夜南手中,却没松开拉着缰绳的手。
“她会了。”楚暮俨的答复也算简单,轻夹马腹,朝着宫门的方向而去。
红夜南对着薛姜点了点头,看着薛姜松了手,便策马朝着楚暮俨跟过去。不得不说,有些东西,只要学会了,再上手就会变得简单得多。
红夜南曾一个人在马上策马狂奔,眼下打着马缓缓跟上楚暮俨,对现在的她来说,算得上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玉国皇宫之中是只能走路的,然而南楚……红夜南不知道是因为南楚没有这样的规矩,还是薛姜是皇帝的缘故。
听着红夜南的疑惑,楚暮俨勾了勾唇角,“南楚战事多,传递军情的兵卒,可从西门而入,打马直接到宣政殿外,而后直接入内。所以南楚皇宫之中是可以骑马的,却也不是谁都能这么做。”
红夜南露出一丝了悟的表情,却是望着不远处的另一扇宫门徐徐被推开,而后有一队车马入内。
红夜南看着那些护卫身上熟悉的玉国服饰,略微怔了怔,就看着一辆马车进了宫门。是宇文菱的马车……
宇文菱在马车之中没有露面,自然也就看不到红夜南。而红夜南却是恍惚着想到,宇文菱是来南楚和亲的,大抵是因为和亲队伍走的慢些,所以才比她和楚暮俨晚到了十几日……
“你知道玉国来和亲的这位公主?可是相熟?”楚暮俨见着红夜南一直看着马车,面上的表情变幻,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他一直未曾问红夜南到底是怎么落入水中的,而且腿上还绑着石头,一看就是被人谋害。
“自然,认识。”红夜南轻轻牵引着缰绳,看着和亲的队伍已经慢慢进入了二道门内,再也看不见了,这才收回视线来,“我能被你所救带回南楚,全托这位十六公主的福。”
红夜南这么说,楚暮俨眉头一挑,明白了,“杀身之仇?那……需不需要我帮你?”